❶ 退休职工取暖费何吋报销
❷ 供暖费单位报销规定
取暖费报销流程抄:
凡是没有享受集团公袭司分房和集团公司没有提供住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正式员工:
1、 自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员工;
2、 个人出资租赁的员工;
3、 继承房产和通过其他途径拥有房产使用权的员工。
凡属于下列之一者不予报销供暖费:
1、 已执行《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与办法》的员工;
2、 已享受青年员工宿舍津贴的员工;
3、 居住在没有公共供暖设施房屋的员工;
4、 享受集团公司分房后又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员工。
❸ 退休职工因房产不在退休单位属地怎么报销供暖费
没有什么法律强制性规定,各地区不同。
取暖补贴是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的一项福利,其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发放,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冬季取暖补贴,是我国上世纪50年代就实行的办法,当时指的是国家政府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冬季发放的一项费用,别的人是没有的,并且这个取暖补贴,是由单位承担的;即有取暖设备的,给予免交取暖费,没有取暖设备的,发给补贴,列入成本,由各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造册。
当时,取暖补贴可以说就是国家机关以及企(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一项福利。对于私营、民办企业是否给予职工发放取暖补贴,我国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这些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自己决定是否给予职工发放该项福利。
(3)退休职工报销供暖费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这也就意味着取暖费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在国家尚未出台统一规定的情况下,目前各个省市政府加大取暖保障力度,对于低保户,特别是困难户,由政府帮助解决部分取暖问题,给予减免费用等。
地方政府给予符合各地政府出台政策的居民一定的自采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取暖补贴随个人工资在每年10月份发放,供热企业直接向用户收取取暖费。
❹ 退休职工取暖费新政策
以华阴市为例,退休职工取暖费为每人2360元。
按照《渭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供热采暖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华阴市社保局高度重视退休人员供热采暖补贴工作,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制作供热采暖补贴发放明细表和支付汇总表。
并及时送达代发银行予以补发供热采暖补贴,确保华阴市退休人员供热采暖补贴及时发放到位,截止2018年11月16日华阴市2757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供热采暖补贴已全部发放到每个退休人员手中,发放标准为每人2360元,共计6506520元。
(4)退休职工报销供暖费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以陕西省为例,从2017年冬季起,企业退休(职)人员取暖补贴由现行标准调整提高到每人每个取暖期一次性发放2360元(590元/月)。 已按原标准发放了取暖补贴的,参保企业退休(职)人员新增加的冬季取暖补贴部分按照四个月周期补发,即从当年11月至次年2月底。
未按原标准发放取暖补贴的,参保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冬季取暖补贴按照新标准及四个月周期发放,即从当年11月至次年2月底。取暖周期内新增的退休(职)人员,取暖补贴发放与基本养老金同步,按新调整的月取暖补贴标准发放。
全省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于2017年12月底完成取暖补贴的调整和发放工作。以后年度按照本通知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华阴市人民政府-华阴市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供热采暖
❺ 关于北京市企业退休职工的供暖费收缴及报销办法
北京市供热收费标准居民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费24元。
根据《北京市供热供暖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16号)规定:
供暖费审核相关规定
1、承租房,按照[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文件规定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报销。详见《标准职务职称及面积标准对照表》。
2、自采暖报销标准严格按照[京政管字(2006)22号]文件办理。
清洁能源自采暖方式:
(1)市政管委供热办统一印制的《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每个采暖季一次,复印无效,物业或街道开具)。
(2)首次报销的,还需提供本人承租公有租赁住房合同、所购房屋产权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产权人或承租人系职工配偶的,请提交房屋产权证及婚姻关系证明(没有房屋产权证原件者,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父母等亲属的无房户职工,户口必须与自采暖住房同一地址,并同时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休职工报销供暖费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接管运营期间,接管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对接管项目的收支情况单独记账,独立核算,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接管单位为保障基本供热服务所产生的运行费用,由接管单位临时垫付,被接管单位负责足额偿还。
接管单位接管期间临时垫付资金经审核后发生的净损失,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区两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办法由市财政部门和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
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供热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组织制定有关供热公共安全、服务的标准。
第三十条
供热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办理备案或者备案变更手续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罚款;提交的备案材料失实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供热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未实施供热设施安全巡检制度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予以警告,警告两次的,处2万元罚款。
供热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未提前在供热范围内进行公告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❻ 我很想知道北京市对待企业退休职工供暖费报销的规定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6号)规定:“采暖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的,单位应当负担。”,没有规定必须由单位负担,一般情况下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会负担,私企没有强制规定。
根据《北京市供热供暖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16号)有关规定,本院2014-2015年度供暖费报销工作即将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供暖费支付范围
院外自购住房(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再上市房、承租公房、房改房等);我院事业编制在编、在岗、离退休且为房屋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的采用集中供暖方式的职工以及符合北京市的住宅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用清洁能源分户采暖方式的职工(以下简称“职工”)。
二、办理供暖费报销所需材料
1、集中供暖方式:
(1)本人所购房屋产权证的原件(没有房屋产权证原件者,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2)供暖明细单(由收费单位提供);
(3)发票原件(发票抬头:北京积水潭医院+职工姓名);发票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写明单价,无正式发票的不予报销;
(4)首次报销的职工,还需提供购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A4纸复印件,及与供暖单位签订的供暖合同或协议原件。
2、清洁能源自采暖方式:
(1)市政管委供热办统一印制的《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每个采暖季一次,复印无效,物业或街道开具)。
(2)首次报销的职工,还需提供本人承租公有租赁住房合同、所购房屋产权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产权人或承租人系职工配偶的,请提交房屋产权证及婚姻关系证明(没有房屋产权证原件者,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父母等亲属的无房户职工,户口必须与自采暖住房同一地址,并同时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供暖费审核相关规定
1、承租公房或产权人系我院职工的集中供暖用户,按照[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文件规定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报销。详见《标准职务职称及面积标准对照表》。
2、自采暖报销标准严格按照[京政管字(2006)22号]文件办理。
3、我院报销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商)字[2001]372号文件公布的价格标准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文件核准发放职工供暖费。
❼ 年退休,请问供暖费到哪报销
北京市供热收费标准居民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费24元。
根据《北京市供热供暖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16号)规定:
一、办理供暖费报销所需材料
1、集中供暖方式:
(1)本人所购房屋产权证的原件(没有房屋产权证原件者,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2)供暖明细单(由收费单位提供);
(3)发票原件
(4)首次报销的,还需提供购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A4纸复印件,及与供暖单位签订的供暖合同或协议原件。
2、清洁能源自采暖方式:
(1)市政管委供热办统一印制的《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每个采暖季一次,复印无效,物业或街道开具)。
(2)首次报销的,还需提供本人承租公有租赁住房合同、所购房屋产权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产权人或承租人系职工配偶的,请提交房屋产权证及婚姻关系证明(没有房屋产权证原件者,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父母等亲属的无房户职工,户口必须与自采暖住房同一地址,并同时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供暖费审核相关规定
1、承租房,按照[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文件规定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报销。详见《标准职务职称及面积标准对照表》。
2、自采暖报销标准严格按照[京政管字(2006)22号]文件办理。
❽ 企业退休职工报销取暖费有规定吗
各地退休人员取暖费大多都是固定数额,在每年冬季某一个月随同当月退休金一起发放。如果你们当地没有这块钱,也就不存在报销问题。
❾ 我是退休职工,单位都黄了,取暖费怎么报销
取暖费报销流程:
凡是没有享受集团公司分房和集团公司没有提供住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版正式员工:
1、自权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员工;
2、个人出资租赁的员工;
3、继承房产和通过其他途径拥有房产使用权的员工。
凡属于下列之一者不予报销供暖费:
1、已执行《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与办法》的员工;
2、已享受青年员工宿舍津贴的员工;
3、居住在没有公共供暖设施房屋的员工;
4、享受集团公司分房后又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员工。
❿ 为职工报销取暖费等如何处理
为职工报销取暖费等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员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
应付内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容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