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有大型企业办公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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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国资委各部门职责
1、办公厅。负责委机关文电、会议、机要、督办、保密、信息、档案、信访、信息化、政务公开等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工作。
2、政策法规局。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承担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稿的组织起草、审核协调工作。
3、规划发展局。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监管。
4、财务监管局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5、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
6、企业改革局。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
7、考核分配局。健全企业国际对标、行业对标体系,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提出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8、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
9、综合局:综合归口指导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与地方加强合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以及援疆援藏援青等工作。
10、国资委职责: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6.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7.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络
Ⅲ 国发 〔2016〕19号《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19号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国有企业办学校、公检法机构向地方移交工作基本完成,部分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已移交地方或进行了改制。
但目前全国范围内仍然存在大量国有企业办社会机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较为突出,人员管理、运营费用负担沉重,已经严重制约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集中资源做强主业,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二)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企业特点,因地制宜、分类处理,不搞“一刀切”,允许采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化运营管理等不同方式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革思路清晰、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率先推进,改革情况复杂的地区可以试点先行、逐步推进。
(三)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分担成本。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根据企业分级监管关系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四)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对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的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1.时间安排。2016年开始,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2.政策措施。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工作执行各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同一地区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执行相同的政策标准。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中央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补助50 %。
原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中央财政对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地方国有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确解决办法。
3.工作分工。国资委、财政部牵头负责。
(1)国资委、财政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2)财政部负责制定对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具体补助办法(2016年年底前完成).
(3)国资委、财政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二)剥离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市政、消防、社区管理等机构实行分类处理,采取移交、撤并、改制或专业化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剥离。
1.时间安排。2016年出台剥离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政策措施,2017年年底前完成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职能移交地方以及对企业办消防机构的分类处理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的移交改制或集中管理工作。
2.政策措施。
(1)分类处理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对与地方协商一致同意接收的医疗、教育机构,移交地方管理;对运营困难、缺乏竟争优势的医疗、教育机构,予以撤销并做好有关人员安置和资产处置工作;对因特殊原因确需保留的医疗、教育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资源优化整合,实现专业化运营管理。同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的重组改制。
(2)对企业按照消防法规要求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消防队予以保留;对企业办的市政消防机构,原则上予以撤销.其中符合当地城镇消防规划布局不能撤销的消防队(站)划转当地人民政府接收。
( 3)企业负责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移交地方政府负责。
( 4)中央财政对中央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撤销、改制、集中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等费用补助50%,对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有关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地方国有企业的公共服务机构剥离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确解决办法。
3.工作分工。国资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国资委、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2)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3)国资委、教育部、财政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4)国资委、公安部、财政部负责制定国有企业办消防机构分类处理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三)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统一交由当地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集中力量将尚未实现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服务。
1.时间安排。2016年开始,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逐步移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2020年年底前完成。
2.政策措施。
(1)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和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相关档案存放在县级档案管理部门。
(2)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时按每人每年核定费用基数。中央企业以及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产生的管理费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产生的管理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确解决办法。
(3)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具备条件的可以移交当地有关部门管理。
(4)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含有关地区供暖费)问题。
3.工作分工。国资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四)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和时间要求,实现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厂办大集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政策措施。认真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中央财政对厂办大集体改革继续给予补助和奖励,补助比例按国办发〔2011〕18号文件规定不变,奖励比例统一确定为30%。
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将自筹资金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接续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改革支出,具体范围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因核销关闭破产厂办大集体企业养老保险欠费增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由各地区结合中央财政相关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状况统筹考虑。
2.工作分工。国资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依照有关工作安排推进实施。
(五)集中解决少数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问题。对持续严重亏损、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少数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一企一策采取措施,妥善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保障问题。
1.政策措施,对国有困难企业进行梳理分类,分别通过依法破产靖算、重整或债务重组等方式开展集中治理。企业要通过资产变现、资产证券化、引入战略投资等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地方政府要妥善解决职工分流安置、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有关金融机构要依法处理企业债权债务。
2.工作分工。国资委、财政部、银监会、国防科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国资委负责制定关于加大困难中央企业治理力度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2)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国有困难企业,由国资委、财政部、银监会、国防科工局会同有关部门按一企一策原则专项研究解决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专项小组由国资委、财政部牵头,中央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银监会、国防科工局等部门参加。专项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督促检查,推动中央企业、地方政府及时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二)发挥地方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本工作方案未涵盖的区域性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妥善解决。
(三)落实企业责任。各级国有企业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将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纳入业绩考核体系,按时出台落实措施,认真做好风险评估,提高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要通过资产变现、股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外部审计,严格落实承接债务的主体,防止逃废金融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
(四)保障资金投入。国资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优先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财政部商国资委根据工作进度,千方百计保障改革资金需求。
财政部统筹安排年度预算资金,将有关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中央财政对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剥离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的补助资金,主要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资金渠道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明确目标、加强沟通,开阔思路、创新方法,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探索改革新路径,促进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间题。
国资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3)国有企业离退休办公室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特别指出,在我国除了广义和狭义定义的中央企业外,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这些中央企业归国务院直属管理,属于正部级。
2015年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将成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
参考资料: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通知-西安人民政府
Ⅳ 国企的公司办公室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1、负责全公司的综合协调、行政文秘、办公信息化、机关事务工作;
2、负责公司各类行政公文电报的起草,负责各部门上、下行文的审核印发或上网;负责做好行政公文的受理、登记、流转、催办、归档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
3、负责公司行政会议的组织及服务工作,整理、印发会议纪要并负责归档,根据会议要求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反馈;
4、负责制定公司公文处理和行政管理的统一标准和办法;编辑和印发公司《工作动态》和相关经营信息,并及时向各股东单位报送经营生产政务信息;
5、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创新管理机制、投资管理论证、法人治理结构和经济运行分析的规范运作与组织实施;推动公司向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方向发展。
(4)国有企业离退休办公室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做好国有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方法
1、提高工作人员思想素质
办公室工作人员是距离领导最近的人员,一言一行体现着机关形象,反映着工作能力,因此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不仅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精神,确保思想上的纯洁性和政治上的坚定性。
还要加强办公室业务工作学习,不断提高站位,在文字材料的“精度”、“深度”、“广度”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更好的适应国有企业建设发展。
2、强化工作人员服务水平。
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主要是服务领导,服务机关,服务基层,因此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为领导决策服务。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超前思考,把信息提供在领导决策之前。为机关建设服务,要切实提高行文办事效率,提倡“立马就办”的工作理念,办事不拖拉,不推诿扯皮,以良好作风推动工作行风。
为基层群众服务,要紧紧围绕职工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努力把调研材料及时转化为领导的决策,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实招。
Ⅳ 国有企业集团办公室文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普通话标准,电脑操作熟练,会使用办公设备,待人接物大方得体,机灵勤快,认真敬业,打字60个/分,会CAD制图,有办公室工作经验。
这是基本要求
可以给你个”2005年省局办公室文秘工作要点”作参考’
2005年省局办公室文秘工作要点
2005年是全面实现“十五”目标、为“十一五”发展打基础的关键一年,也是湖北水文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于鼓舞斗志、增强信心,继续保持湖北水文工作的良好发展势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文秘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办公室工作再创新佳绩作出贡献。2005年省局办公室文秘工作要点如下:
一、目标要求
正确处理好人少与事多的关系、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务虚与务实的关系、传承与创新的关系,突出参政议政、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三大重点,着力提高办文、办事质量和效益,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切实把文秘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工作要点
1、狠抓公文处理,树立精品意识。要把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作为今年文秘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使公文处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抓精简。要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大力实施“精品公文”战略,无论是自行起草还是审核修改公文,都要百改不厌,努力追求精炼实用、通俗生动的文风,公文制作质量和水平要有新的提高。抓规范。认真学习国务院颁发的“新办法”和“新国标”,对公文的拟写、格式、印制等环节进一步明确规范;要严格办文程序,确保公文的合理、有序、快捷运转;要规范公文编号,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编号办法;要严把公文“出口关”,对公文内容、文字、格式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抓高效。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公文处理工作的及时、准确、高效,做到当天签发的文件必须当天印制、当天发出。继续做好文书档案升级达标准备工作。
2、全力做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把水文宣传工作作为树立办公室新形象的重要工作来抓。继续抓好“湖北水文信息网”信息源组织、内容更新、运行管理等工作,做到每月发布信息量不少于50条;与武汉局积极配合,进一步完善网页版面。抓好内部期刊编辑发行工作,全年出刊《湖北水文》4期。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全年在各类媒体上发稿不少于60篇;特别是要积极组织向“中国水文信息网”投稿,确保投稿量在全国排名稳居前8名。完成《湖北水文画册》的初编和《湖北水文宣传片》的编制工作。
3、积极参政议政,当好参谋助手。狠抓综合文字材料起草,要在保证政策性、指导性、准确性的基础上,更加讲求文字、语法、结构,高质量地完成领导讲话稿、总结汇报等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做好2005年全省水文工作座谈会会议材料的起草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工作,做好2005年全省和省局(中心)机关目标任务下达、2004年全省水文工作目标和经济目标考核工作;修订省局机关目标管理办法。继续做好《湖北省水文管理条例》出台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省局(中心)机关规章制度。汇总全省水文基本情况统计数据,向部水文局上报2004年水文年报。抓好全省和省局机关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等工作。协助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工作。
4、强化检查督办,努力做好综合事务工作。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采取现场督办、会议督办、文字督办、电话督办等多种形式,围绕中心工作抓督查,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特别是领导交办、会议议办、上级转办的事项实行跟踪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认真抓好月工作报告的报送,让领导及时了解各地工作动态。编写2003年和2004年全省水文大事记,整理各单位的年大事记。全面清理历史照片档案,建立省局规范的照片档案。清理各类资料,并装订成册。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寄送,以及传真机的管理等综合事务性工作。
三、自身建设
今年要着力理顺工作次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打造学习型、实干型的部门。抓好业务学习。要做到既学理论、学政策、学科技,又学文秘、学管理、学法律,学习一切与工作有关的知识,更好地胜任工作。要千方百计挤出时间学习,每周要保证不少于2个小时的学习时间,一个季度集中进行一次学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办公室工作可以说是一多二杂三苦,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专一行,否则就难以胜任。想问题,要有大局观念;搞服务,要有任劳任怨的作风;办事情,要有分工协作、团结共事的思想,做到“工作讲原则、办事讲程序、行动讲效率、共事讲感情”,不断增强凝聚力,提高整体战斗力。
Ⅵ 公司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先了解一下一般的办公室主任的职责:
1、主要职责
(1) 负责公司办公内室对内、对外发函、容申请、通知等文件的起草;
(2) 负责安排公司日常后勤工作,包括车辆、绿化、环境卫生、会务、接待、办公用品等,为各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3) 协助公司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及执行监督;
(4) 协助建立公司行政办公费用的预算并控制行政办公费用在预算内执行;
(5) 配合公司进行企业文化的建立;
(6) 作好领导的参谋,及时为公司领导提供信息和建设性意见;
(7) 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公司各项工作,并将监督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
(8) 负责公司对外联系、宣传工作;
(9)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评估与考核;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B 能力要求
熟悉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知识;善于发现问题并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具备一定的工作计划能力;善于调动部属的工作积极性和发挥其潜能;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结合具体情况去规划一下自己的工作吧!
Ⅶ 如何做好国有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国有企业的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虽然不是中心但影响中心,不是大局但又牵动大局。要维护稳定,重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是一个重要方面。所以坚持“以服务为中心,以稳定为重点,以和谐为根本”的工作目标,想离退休老同志之所想,帮离退休老同志之所需,解离退休老同志之所难,尽一切可能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才能维护企业稳定。
1、健全管理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创新活动载体,坚持以人为本用情服务。
健全服务管理体系,坚持“三个到位”,思想认识到位、机构人员设置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确保离退休管理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工作制度,确保离退休老同志待遇和诉求的落实
重视安排好离退休老同志政治学习,使他们“学习充电有书报,活动娱乐有场所,生老病死有人管”。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并不断创新完善。比如学习制度、团拜会、座谈会、生病探视、慰问金慰问品发放、组织外出游览活动等。从领导到工作人员都始终坚持“工作要热心,接待要诚心,办事要细心,解释要耐心”的管理服务理念,自觉去遵守去实施,用真情带去组织的温暖,为离退休职工提供周到服务,用爱心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3.创新活动载体,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服务细致化,服务个性化,服务亲情化”原则,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对困难离退退休职工晚年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每个细节,都用心去排查,认真对待,妥善解决,最大可能提供便利。
定期走访老同志家庭、生病住院探视看望,及时掌握他们的各种诉求。
推行为80岁以上老同志送生日蛋糕、照长寿像、举办集体生日喜宴、举办金婚钻石婚庆典的敬老举措。
为单身孤寡老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同志制作“爱心救助卡”(写清姓名、家庭电话及住址、电话等信息),让老同志随身携带,在外万一出现病倒或遇到困难时,能让好心人及时联系到单位或家人。
利用“七一”、“中秋”、“重阳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举行座谈会、茶话会,主要领导亲自到场,向老同志通报全局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并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大力支持离退休职工组织太极剑队、秧歌队、健美操队、合唱队、秦腔自乐班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团队,既展示了离退休职工的精神风貌,也极大地丰富了小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组织了全局“五好文明家庭”、“文明和谐模范”评选表彰、社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文艺汇演、“九九重阳”文艺汇演、社区居民运动会。
组织离退休职工的外出参观游览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为离退休职工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的机会和空间,受到了老同志普遍欢迎和称赞。
充分发挥老干部、老职工带头学习、沟通协调、教育群众、维护稳定的作用,在各生活基地的“平安小区”、“和谐小区”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了显著的贡献成绩。
4.围绕中心工作,发挥离退休人员在经济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采取六项措施:进老同志的门、解老同志的困、知老同志的需、安老同志的心,把他们的忧虑困难时刻挂在心上,把他们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不遗余力做好离退休服务工作,用贴心服务换取理解,赢得支持、创造和谐,真正实现对离退休同志“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Ⅷ 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是如何规定的
一、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但是因为特殊情况可以提前申请退休。
二、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三、如果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没有缴纳15年退休金会相应减少。
1、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