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职工退休后到社保领工资还与原单位效益好坏有关系吗
1、事业单位在编人复员退休后在社制保领工资,单位不一定会再发放生活补贴。
2、退休并轨后,原工作单位是否还会发放补贴,国家政策没有要求发放,也没有禁止。
3、原工作事业单位是否还会发放补贴,主要看领导集体的意见。
4、有的单位效益比较好,也感谢老同志在单位奉献一辈子,仍然会适当给退休的老同志发放一些补助金。有的单位就给退休的老同志每月有补助。
5、有的单位效益不是太好,或者效益虽好,领导集体不同意再给转入社保的退休老同志再发放补助,这也没有办法的。
总的来说,主要看单位管理层的意见。
Ⅱ 国企退休职工养老金和原企业还有关联吗
严格讲国企退休职工养老金多少和原企业没有关联,但效益好的企业给退休人员一定的补助,这也是政策允许的。
Ⅲ 退休后的职工社保卡跟换和原单位有关系吗
社保卡现在都是一卡通了,有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三种功能。其本质和身份证一样,没有和单位绑定。只是作为你参保的一个身份识别。
单位交社保,只不过是交到社保局为你建立的个人虚拟账户上,做一个记录。社保待遇发放到社保卡金融功能的银行卡上。这里是合一起了。
所以社保卡本身和原来单位没有任何关系。更换不影响。
Ⅳ 私企退休档案转街道以后还和原单位有关系吗
在私人企退休,以后个人档案转到街道管理这样。退休人员实际上就是街道的一员了。和原单位应该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因为在市区退休以后个人交的养老保险也是归社保。部门发。就是说你的退休工资都是由社保部门支付的原单位基本上不承担什么责任。但是如果有什么困难的话,可以向原单位申请救助,但这次。纯粹的是关系的,因为原单位已经没有这个义务在承担什么责任了?
Ⅳ 企业退休后进社保和原单位还有关系吗
跟原单位没有关系,之后你领的养老金就直接去当地的社保中心去领取就行了!
Ⅵ 退休人员与原退休单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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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情况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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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养儿防老一说词,原企业与退休人员没有了关联,现实太残酷,尽管社会有着各种福利,但曾经奉献了青春年华的企业,一下子一点关系也没有,同父辈为子辈奉献青春后精神回报没有的感觉类似,很多的退休人员,为此总是伤心泪水一直在内心萦绕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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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之一,原来企业效益好的,对于退休人员,念起当初曾为企业繁荣奉献了数十年之由,每到大节如5.1、10.1、春节时期,总会发一点福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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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情况,原来企业效益差的,
对于退休人员,基本没了关系,真有种抛弃老人的感觉类似。
Ⅶ 退休员工与原企业是什么关系,企业对退休
退休员工实行社会化管理,原企业不再承担管理责任,属于曾经在企业工作过的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
《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2003〕16号
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采取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街道和社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帮助死亡企业退休人员的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经常开展组织活动,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Ⅷ 工人退休后,还和原单位有关系吗
退休以后还是会和原单位有一些关系的
Ⅸ 退休职工与原单位是什么关系
分情况,如果是正式工,当然会有退休金。其他的,可就难说了。
你把福利那词免了吧,这称呼根本没有,那都是别人瞎叫的,单位分配的房子,当然是要还给人家,你哪来的权利?
Ⅹ 退休人员与原退休单位的关系是什么
双重劳动关系:所谓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享有两个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或表现为两个劳动关系都是法定的,或表现为一个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个却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现象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表现为一个从隐性到显性的过程。但是双重劳动关系自身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动因,却是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特殊历史条件。一旦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健全,双重劳动关系就面临着被清理且消亡的历史要求。
特殊劳动关系:特殊劳动关系是一种用工关系,首先在《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 为了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3年4月25日下发了《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所称的特殊劳动关系,是指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以外的一种用工关系,其劳动者一方在用人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接受管理,但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劳动合同关系或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其对象主要有:1、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2、企业内部退养人员;3、停薪留职人员;4、专业劳务公司输出人员;5、退休人员;6、符合前述规定的其他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