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待遇
解放前参加工作的人多了去了,待遇当然不会
太好,毕竟你只是参加工作早而已,内要看你参加的是容什么工作了,普通工厂的话,那根本就没什么特别的。
现在国内尚且还有很多老人是在解放前就参军,特别是那些参加过抗日战争或解放战争的人,有很多到今天生活上仍然得不到足够的保障,这些曾经为国家立过战功的人才更需要得到关注。
此外,如果你在解放前参加工作,那么应该是离休,医疗方面是100%报销,工资待遇国家已经提高了好多回了,具体金额多少要看你爷爷是在什么地方离休的,如果是一个没什么钱的工厂,那么工资肯定不高。不是每一个离休人员都能得到统一标准的工资,要看你参加工作的地方有没有这么多钱养这些人了。
2. 建国前退休工人是离休还是退休
建国前属于离休
第一,离休:所谓离休,是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内注意:这容里专指的是干部,而不是工人),他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付出了重大贡献,属于特殊待遇的人群,他们退休按照本人工资的100%支付,医药费按照100%报销,根据参加革命时间不同,每年增发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贴,超过70周岁的,可以发给护理费,并且还享受书报费,交通费等等,和退休有明显的区别。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离休的人员大部分已经离世,在世的已经不多。
第二,退休,退休分两种情况,
1,属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但是不是干部,属于工人,他们的基本情况和离休一样,但是不是干部身份,国家把这类人员称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他们的待遇次于离休,但是高于建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他们的也是按照100支付退休费,但是医药费按照95%报销,
2,建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一律称为退休,也就是我们现在退休的人员,
3. 1949年建国前入伍的退役军人什么待遇呀
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或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以及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一九四八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现在仍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老工人(含军队无军籍的工人),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
对于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后除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外,再增加一部分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的数额为: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两个月的本人原标准工资;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到一九四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本人原标准工资;一九四三年一月一日到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一个月的本人原标准工资。
生活补贴,从批准退休之日起按年按全额发给。
(3)建国前参军的企业退休老工人扩展阅读:
中国针对已退出工作岗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设立的一种较优越的社会保障措施,涉及干部政策,建立离休制度。目前世界仅有中国有离休制度。
离休是指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退休是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符合一定条件后,按规定退出工作岗位,申领养老待遇的制度。
离休对象为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副县长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八级以上的干部,建国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行政公署副专员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四级以上的干部,统称离休干部。
退休包括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员,含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离休干干部只要满足达到离休年龄,且满足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即可。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缴费年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49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是离休,而在这个时间之后参加工作的是退休。主要是以新中国建立政权为界限,1949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党的革命工作,西藏、海南等晚于49年10月1日解放的,可适当延长到解放之日。
离休人员退下来后,依然享受和原职位相同的所有工资福利待遇。1949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人员退休后按照本地政策领取退休金。除此之外,死亡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也有区别。
4. 建国前当兵的退休工人丧葬费应该是多少
咨询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退休职内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容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且差距较大。如黑龙江省规定丧葬为4000元,一次性抚恤金为6000元;四川省规定丧葬补助费按全省上年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退休职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退休金8个月计发。
涉及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5. 我母亲是建国前参军的,现在按工人退休待遇合理吗
离休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并且要由级别上的要求和工资上的要求条件版,并且在离休前,依然在权干部岗位上,你的母亲虽然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但是只是个工人,退休前不在干部岗位上,是不能按照离休待遇的,只能按照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享受待遇,
6. 解放前参军的退休工人的有关文件谁有~!~谢谢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市劳险字[83]第112号 颁布时间:1983.06.24
现将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将劳动人事部劳人险局【1983】07号《关于印发中组发【1982】11号和劳人老【1982】10号两个文件的函》以及劳人险局【1983】20号文的有关部分,一并印发给你们。在处理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有关问题时,按照这几个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根据我市情况,对贯彻执行中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文下达后,各级劳动、人事部门要向有关人员认真传达,明确其重要意义和政策界限,以便顺利执行。确定和更改老工人参加工作时间和退休待遇,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严肃对待,加强领导,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把这项工作切实做好。
二、在贯彻执行中,要准确地掌握政策,搞好审批工作。凡享受建国前参加工作待遇的老工人退休时(包括已退休改按此规定待遇的)一律由基层单位审查,逐级申报,由各区、县、局劳动、人事部门批准。
三、组织上确定和审批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时,填写《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审批表》(表样附后),经逐级批准后,发给退休工人退休证(暂用现行的《工人退休证》,由审批单位在《工人退休证》上注明"享受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字样)。
四、文件所提标准工资,应包括保留工资和附加工资。
在贯彻执行中有何经验和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
附一:
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
劳人险【1983】3号、(一九八三年一月十五日)
附二: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中组发【1982】11号和劳人老【1982】10号两个文件的函
劳人险局【1983】07号、(一九八三年三月二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通知
中组发【1982】11号 (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
7. 建国前参军入党的企业退休职工享受什么待遇
这部分退休人员国家单独称呼为离休老同志,一般享受老干部待遇,具体内容各地有具体做法!
8. 什么是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
根据《关于建国前来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自休待遇的通知》第一条: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的或在各级人民政府任职享受供给制待遇的人员为建国前参加工作也叫参加革命的老工人,这批人员享受比照离休人员的待遇。
(8)建国前参军的企业退休老工人扩展阅读:
建国前参加工作老人的相关待遇:
对于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后除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外,再增加一部分生活补贴。生活补贴的数额为: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两个月的本人原标准工资。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到一九四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本人原标准工资;一九四三年一月一日到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一个月的本人原标准工资。生活补贴,从批准退休之日起按年按全额发给。
9. 建国前参军退休老工人能享受保母费吗
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话可以,否则不可以1、建国前提拔为脱产干部2、当干部的时间长于当工人的时间3、不属于因犯错误、受处分而被安排当工人。
10. 建国前参军的老兵退休后和普通工人退休待遇一样吗
不一样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