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什么条件可以享受补贴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豫人社[2017]74号)文件规定:
第一条、发放范围
2014年9月30日前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且明确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人员、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符合国家和省原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2014年10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符合《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人事局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如何执行<关于西藏干部、工人离休、退休、退职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函》(豫劳险字(82)第33号)规定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2014年10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照本通知规定处理。
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人员的范围和计发比例细则如下:
(一)2014年9月30日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人员
1、获得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战斗英雄、先进生产(工作)者等称号的,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5%。
2、1989年1月及之后获得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其他荣誉称号,且明确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0%。1988年12月之前国家各部、委表彰的系统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0%。
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青年突击手(全国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的,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0%。
3、获得省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明确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0%。
4、获得部队军一级单位授予的战斗英雄、先进生产(工作)者、特等功、一等功称号的,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0%。
5、维护或抢救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以及对敌斗争中有特殊功绩受到省政府通令嘉奖的,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5%。
(二)2014年9月30日前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集体奖指主要发明者或作者)
1、被批准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学者、技术人员,河南省优秀专家,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为100%减去按照豫政[2006]74号文件规定计算的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
2、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中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者,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5%。
3、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中三等奖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中的特等奖、一等奖者,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0%。
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中的两个二等奖以上者,河南省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两个二等奖以上者,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0%。省政府表彰的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0%。
4、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星火奖四等奖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中的二、三等奖,河南省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一、二等奖,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者,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5%。
(三)2014年9月30日前在西藏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符合豫劳险字(82)第33号文件规定,退休时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5%;累计满15年以上的,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10%。
(1)社区退休人员补贴吗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⑵ 国企退休工人划归社区管理后各种原单位补贴还有吗
你的问题是说国企退休工人归回社区管理后,各种原单位补贴还有吗?这种情况肯定是没有了现在都归社保局管理了。
⑶ 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后,企业的生活补贴,退休人员的采暖费由谁来发放
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我就要听从社区的安排。生活补贴,取暖补贴也有社会。统一发放
⑷ 企业倒闭后买了社区医保退休后每月有补助金吗
没有补助金。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是两码事,所以你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休后没有什么补助金。
⑸ 听说2017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到社区添2张表格后,每月可拿70元补贴,存到医保卡里,真有这事吗
网传:买断工龄退休人员 可每月领50元医保补贴?此消息系误读
近期,网上有一则消息盛传,“凡是买断工龄已退休的同仁们,带上你的退休证、身份证、医保卡到街道去登记填两张表,每个月就会有50元的补贴返在医保卡里。”传言中还称,已经有人从今年1月份开始领取了。昨日,记者求证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及沈城部分街道了解到,目前并没有此政策下发。
据了解,网上宣称买断工龄的退休职工可领取每月50元的补贴打到医保卡内,并且有人声称已经拿到这笔费用。然而,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目前尚未接到相关政策。随后,记者又咨询沈阳浑南现代商贸区管委会了解到,目前街道也没有此类政策实施。相关负责人表示,街道负责的主要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而且是每一年度进行参保的,与城镇退休职工医疗保险不同,没有年度积累,一年一交享受医保政策。另外,城镇退休职工医保领取也不需要到街道办理手续。
今年1月份,沈阳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曾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等问题的通知》,其中针对2014年沈阳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账基数标准要求,是以退休人员6月份当月应发实际退休费用作为7月至次年6月份个人账户划账基数。即如果退休人员的工资上调了,那么医保个人账户划账额度也将每年上调。而对于低于社会平均退休费的,按上年社会平均退休费作为划账基数。
此外,具体参保人员自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次年起,在按比例划账的基础上,个人账户每年7月份进行定额划拨,每人每年具体标准为:50周岁及以下每人30元,51周岁至60周岁40元,61周岁至70周岁50元,71周岁至75周岁60元,76周岁至80周岁70元,81周岁至85周岁80元,86周岁至90周岁90元,91周岁及以上100元。所以,街道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消息可能与相关政策有所混淆,公众切勿听信。
⑹ 国企退休人员关系转入社区后,是不是与原单位没有关系了,补贴福利还有吗
你在国企退休的出去后关系转入社区,与原单位还是有联系的,单位的各项福利待遇不可以继续享受。
⑺ 社区开展社保补贴政策
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负责在基层开展就和社会保险服务工作,并承担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业务性、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家劳动保障相关政策,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
(2)组织实施社区就业工作,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举办社区就业实体。动员并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
(3)办理核发《再就业优惠证》的有关工作,为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有关手续。
(4)负责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负责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定,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5)做好灵活就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障咨询和服务工作。
(6)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统计和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建立劳动保障数据库,收集和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做好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工作。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⑻ 独生证退休补贴社区居民可以领吗
可以领取。也就是说退休后还在还没满18岁(休54天~~3个月产假的)。如果休半年产假的可以那到14岁,我家孩子到元月生日,也就是刚到,独生子女费我已经领完了,
⑼ 独生子女社区居民可以领退休补贴金吗
可以的,依据你所在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一次性奖励。具体金额各地不同,一般不少于每人1000元。
⑽ 事业单位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的问题
离退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10)社区退休人员补贴吗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注意事项:
对于工资收入水平较高地区的部分人员,此次增加的工资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个人缴费,当期收入还会有所下降。这是由于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各地工资水平的不同存在差异。
在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今后要通过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等措施,逐步实现基本工资在工资中占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