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果退休后死亡还可以领取养老金吗
如果退休后死亡还可以领取养老金。退休后去世,会有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些钱都是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1)企业职工退休后死亡养老金扩展阅读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❷ 请问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按什么标准发放,大概是多少
(一)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大概标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2)企业职工退休后死亡养老金扩展阅读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
此时,剩下的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另外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
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❸ 企业职工退休后死亡政府发多少钱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会有四项待遇。
这四项待遇分别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或者救济金、供养亲属困难补助。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属于个人财产,当然是可以继承的,其他三项标准却不统一。
另外,如果去世退休职工的家属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或者孩子未成年,导致生活困难的话还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生活困难补助的标准各省不同,有的直接以低保线代替。山东省的比低保线还低,目前的三个标准分别是460元,410元和360元。
至于其他补助就没有了,主要是这四项。其实还是希望随着我们国家养老金全国统筹的不断推进,最好将退休职工的待遇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全国统一一下。
❹ 退休后死亡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可以领么
退休后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依法继承。继承额为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本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4)企业职工退休后死亡养老金扩展阅读:
丧葬、抚恤费的计算办法: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人员非因工或因病死亡后,丧葬、抚恤费按以下标准继承:
1、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个月的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抚恤金按以下标准执行:
已达到退休年龄,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退职)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按其死亡时本人的月养老金标准一次性发给20个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职参保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以其死亡前本人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按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支付1个月,最多一次性发给20个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❺ 企业职工未到退休年龄死亡,养老保险金怎么领取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回承。经办人的身答份证、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办理手续,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返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办理死亡手续,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❻ 退休职工死亡待遇
按现行的《北抄京市职工死亡待遇》袭 二、职工因病死亡待遇 (一)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休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 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病故后,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 20个月的本人工资,但不再享受现役军人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者死亡时增发抚恤金的待遇。 (三)自 1995年1月1日起,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有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到每人每月340元;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无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到每人每月510元。 (四)职工死亡后有关装殓方面的费用,即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尸、火化、骨灰盒及存放等项费用按 800元标准发给其家属包干使用。
❼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的20个月工资怎样计算
不是20个月,是这样规定的:
丧葬费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拓展资料:
企业职工需具备哪些条件,退休后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符合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职工离退休后在国内异地居住或出国定居的,如何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规定,在国内异地居住或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基本养老金可以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在国内异地居住的,也可以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邮局、银行寄汇给本人;出国定居的,若国内无亲属或他人代领,本人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款寄汇至国外的,汇费由其个人负担。
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5岁,纳税人上交的专项税金是欧美一些国家的基本养老金保障系统的主要资金来源,那么,到了65岁的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退休者能得到多少退休金?
在欧美国家和地区,90%以上的退休者不单纯依靠领取政府发放的那块基本养老金来养老。这些国家还有一个非常发达的保障老有所养的辅助网络。
比如,美国在税 收政策上实行间接的财政转移,支持养老金制度;德国则是每年要拿出几百亿欧元支撑其庞大的养老保障系统运转。而退休金的来源,各国有许多不同之处。在美国,雇主和雇员各拿出工资收入6.2%的税收,形成专用“社安金”。其中85%用于支付养老金,15%则用来支付残疾金、遗属遗孤抚恤金等其它社会保障基金。
很多国家的退休职工领取的退休金并没有一个固定额,要视退休年龄、工作年薪和年限、供职岗位等情况的不同。少者,领不到原工资的50%;多者,可以领到原工资的100%以上。
瑞典的养老金分成两块,一部分是基本养老金收入,另一部分是“养老附加金”,这是瑞典特有的。“养老附加金”据退休前的收入状况和纳税情况而定,工龄越长,工资越高,“养老附加金”积累的就越多,退休后就能领到越多的退休金。
❽ 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死亡后如何计算
1、丧葬费=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
2、一次性优抚(抚血费)=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供养1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2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供养3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工资*8个月
4、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人的,转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1997年7月16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继承。同年12月22日,劳动部办公厅发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人帐户的继承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即: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实际上,离退休人员死亡者基本养老金中的继承额是指其个人帐户养老金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而不是基本养老金的全部。死亡退休人员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继承余额时,首先应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余额,尔后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经审核计算后,才可一次性领取。
❾ 职工退休后死亡 养老金怎么继承
退休职工死亡,养老金不可以继承。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本人的待遇,退休职工死亡,基本养老金不可以继承。
但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退休职工死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退休职工死亡后,具有继承权的近亲属,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委托其中一人前往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发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需要提交退休职工死亡证明书、户籍注销证明、与死者关系证明、近亲属委托书等资料。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