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外资企业的男性员工的退休年龄是多少
在外资企业中的男性员工也是60周岁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除外),
㈡ 我在东莞一家港资企业上班工作了16年了50岁到退休年龄了有没有钱赔,求救解释
没有钱赔,不用解
㈢ 外资企业外国员男性退休年龄是多少岁也要遵守中国员工退休年龄制度吗还是有特殊规定
为其的退休年龄跟国企的退休年龄是一样的,甚至更早。
㈣ 外企女员工多大年龄退休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无论是外资,还是中外合资、内资,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退休制度。按国发(1978)104号《工人、职员退休、退职暂行规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为: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岁,工人岗位年满50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年满四十五周岁。
因此,外企女员工退休年龄如上。
㈤ 在外资企业上班的女员工退休年龄是多少
只要是在中国境内,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制度。
所以,女员工的退休年龄要以中国的法律为准执行。
㈥ 本人工人身份,在外企工作的女性。请问退休年龄是50还是55岁
退休年龄没有所有制区别。退休年龄是法定的,各种所有制企业都按法定回退休年龄退休。按现行答规定女性50岁。
如果是2011年6月30日后参保缴费的女性,是55岁。如果2022年开始实施渐进式延长退休年龄,此前没有退休,就得按延长退休年龄规定实行。
㈦ 企业退休年龄是多少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曾从事过两个以上提前退休工种工作的人员,其从事某一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年限达不到提前退休的工作年限,可以将从事两个以上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年限相加,并按从事提前退休工种要求工作年限长的年限执行。
(7)在东莞外资企业退休年龄扩展阅读:
国外提高退休年龄的示例
日本没有法定退休年限,2018年通过的新法令规定:劳动者可以在60到70岁之间自选退休年龄,但是选择65岁以上年龄,退休金有适当的提高;但是日本的退休金是从一工作起就开始部分发放的,也就是说,不像中国那样扣除养老金,所以延迟退休对退休后的生活有利。
德国1989年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4岁,现提高到65岁;
丹麦把男女退休年龄提高到67岁;
美国计划将正式退休年龄从现65岁提高到67、68或70岁;
英国已将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5岁;
乌拉圭的男性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从55岁提高到60岁;
利比亚的男性劳动者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5岁。
㈧ 我是外资企业职工即将到60岁,退休金如何计算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回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答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㈨ 我在东莞一家公司买了十一年到了退休年龄公司不聘用我,社保局说不可以一次补交怎么办
根据人社部13号令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回,累计缴费不答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虽然你现在达到退休年龄,但是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需要继续缴费至十五年。
但是医疗保险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需要咨询东莞社保部门,让他们解释一下为何不能缴纳医疗,具体的文件规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