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员单位不给开解聘证明怎么办
既然是退休人员,这个应该和解聘证明没有关系吧。
2. 辞退已退休人员需要补偿吗
辞退已退休人员是不需要补偿的,正式退休是自然解除合同,不需要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辞退退休职工证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3. 办退休档案缺个解聘证明
办退休档案,缺个解聘证明,可以到你现在所在的单位办理解聘证明。手续和材料不齐,影响或延迟退休工资发放。,
4. 辞退超过退休年龄员工的文件怎么写
直接出具劳动合同证明书,载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合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终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劳动合同,不需要出具文件,直接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或通知书)》,载明原劳动合同号及期限等简况,现因为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即可。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通知书)》应送达职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5. 辞退退休人员是否需要补偿
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是无法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版那么是不存权在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返聘合同只能证明员工和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即可。辞退按照协议约定相关内容执行,没有约定,那么也就没有其他赔偿。
6. 辞退已经退休的员工,该怎么操作没有纠纷
返聘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范畴,所以只要结清工资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7. :被辞退员工提前退休办理手续但现単位不办理证明该怎么办
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必须提交有关方面的资料,包括从业单位的证明,现在的工作单位不可能给你开具以前的证明,你可以芾上你的工资条去找原单位的有关领导,说明理由,相信他们会开的
8. 公司辞退退休人员要提前通知吗
要按合同规定,不需要通知的,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的终止,一般并不需要履行回法定的答通知程序,到期即可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辞退退休职工证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9. 辞退开除工人对临近退休人员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除了这种情况之外,用人单位解除临近退休人员和解除一般劳动者是没有区别的。
2、辞退员工劳动法相关规定: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要按应支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金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关系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给劳动者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9)辞退退休职工证明扩展阅读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