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成都退休人员社保认证
退休人员一般都是每年三四月份年审的,可以在居住地社区去年审。
“成都市退休人员版人员养老权金异地年审表”在哪里下载。
登录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办事服务——表格下载——社会保险其他——《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资格协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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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已经退休,返聘后缴纳了成都市社保,请问怎么才能要回所扣的工资
对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如果在工作单位继内续工作的话,容那就不需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已退休在领取养老金和现在的企业就没有劳动关系,只存在劳务关系;建议可与单位协商停缴养老,带上身份证和社保卡去社保局咨询退回个人缴纳部分。
参考链接:https://tfsmy.cheng.gov.cn/interaction_share/?shareChooseTopicId=5c531a0b6612525f74fc6bd3&openid=20617067&from=singlemessage
㈢ 到退休年龄了以前买的成都市职工补充养老保险怎么拿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在2011年7月1日之前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男60),若缴费未达到15年,可按月缴费5年后,一次性缴纳剩下的费用。
在2011年7月1日之后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男60)若缴费未达到15年,应继续按月缴费至满15年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若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前,可选择按月或按年进行缴费;达到60周岁时,若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可一次性趸交至十五年。
㈣ 属于成都市单位买的社保退休了能在双流区社保局办理退休吗
不能,办退休必须要到单位所在地,因为你的所有资料,档案和缴费情况都在成都市,你可版以叫你们单权位的人事部帮你办,需要的材料或身份证什么的你提供给单位人事部人员,办好退休了,你拿到退休工资卡了,你就可以去双流领退休工资了。
㈤ 成都市个人怎么买社保
没有在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在成都想要个人自己缴纳社保,需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社保费用缴纳,并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缴纳。
一、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处于中断缴费状态。
2、年满60周岁后户籍从市域外迁入本市的,须满三年才能办理初次参保。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未办理过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
二、办理所需资料:
1、本人户口簿。
2、就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地点:
本人户籍所属地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其指定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
四、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
五、办理流程:
办理人在排号机领取“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号后至指定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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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成都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服务对象:
具有成都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正在从事灵活就业,且以个体身份参加了我市社会保险的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2、毕业后3年内从事灵活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3、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我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的70%确定。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初次申报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不含5年)的,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5年,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按其规定执行。已按原规定领取了社会保险补贴(含用人单位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其补贴期限相应扣减。
㈥ 成都退休到哪里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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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正确的做法是:把在成都市缴交的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到重庆市,以后您退休时测算养老金金额时,在成都市缴交的年限和在重庆市缴交的年限是可以累加计算的。具体如何转移接续手续的相关政策如下: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条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第九条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第十条建立全国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情况,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各地已制定的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政策与本办法规定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㈦ 退休人员能否在成都买社保
个人参保可以分为两种:
一、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城镇灵活就内业人员可持居容民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养老保险事务代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二、失业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失业证及复印件和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中止缴费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养老保险事务代理机构办理续保手续,缴费办法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