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返聘再工作还是劳动关系吗
劳务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让启裂,坦闭向人旁卜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Ⅱ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卜锋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第七条规定,属于劳务关系,应当订立雇液宽佣合同,就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型埋晌行约定。
Ⅲ 返聘人员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吗
已经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再次被聘用的,由于不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身份,不能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的待遇。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下,劳动合同便可以终止了,这意味着该劳动者此时丧失劳动的权利能力。
第二、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此销数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聘用协议,而非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而非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由此看来,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的聘用关系不再受《劳动法》的调整。
第三、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81]164号)第2条规定:“工人退休后,一般不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其他单位如果确实需要聘用有技术和业务专长的退休工人作技术和业务指导的,必须由原发退休费用的单位、聘用单位和退休工人三方签订合同,并报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后,方能聘用。”斗陆由此看来,三方签订的合同与劳动合同具有明显的不同。因此,离退休人员与其聘用单位发生的争议,主要处理依据是他们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而非《劳动法》。
综上所述,返聘人员不能像退休前一样享受劳动者的待遇。你与原工作的高校建立有劳动关系,并已经享有养老保险等依照劳动森首法律关系建立的相应的社会保障,故你与学校再次签订的聘任合同就不再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而具有劳务合同的性质,受《劳动法》、《民法通则》调整。
Ⅳ 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吗
是劳务关系,有纠纷直接法册滚源院起诉
《劳动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州态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备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Ⅳ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退休返聘是劳埋闭务关系,不再是劳动关系宏哗了,劳动关弯绝裂系到你退休为止就终结了,劳务关系就是单位临时用工关系,就是单位的临时工。单位根据需要可以临时招聘和随时辞退劳务用工人员。
Ⅵ 返聘退休人员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液斗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闹链磨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唤颤。
Ⅶ 退休人员返聘到单位工作,是不是劳动关系
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是不是工伤,各地法院有不同处理,有的按照工伤处理、有的按照人身伤害赔偿处理。
较早关于用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的明确规定,是1997年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中提出:用人单位再次聘用已经享受退休待遇人员,双方应当订立聘用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双方应当按照聘用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双方的聘用协议的解除不适用《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劳动法》第28条恰恰是规定单位解除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约定。这就是说如果双方解除聘用协议的补偿,只能按照协议内容处理;协议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但是不能直接使用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
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其中就有“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规定。但是该规定存在一种解释:达到退休年龄、没有领取养老待遇的人,还可以建立劳动关系。随后颁布的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这两条从法律、行政法规层面明确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必须终止,没有例外存在。对于能够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而言,有基本生活保障,强制终结劳动关系可以理解;但是对于没有退休待遇人员,尤其农村、城镇没有退休保障、依靠自身工作谋生的老年人,就未必公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意见中,对退休人员就分为两种情况处理:用人单位招用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待遇或者退休金的人员,之间关系可以按照劳动关系处理;单位和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之间按照雇佣关
Ⅷ 返聘已退休人员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此时退休人员是否属于劳动者
已经退休的人员不作为劳动者。
如果返聘只能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受合同法约束。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