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浙江省对高级职称退休后退休金有政策规定吗
浙江省是一个严格执行国家法规政策的省之一,对高级职称退休后退休金并没有自己的专政策规定的;属而是依据和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网页链接第四条规定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Ⅱ 同是高级职称为什么浙江省企业退休与事业退休人员的工资差距很大
因为事业单位跟党靠的近
Ⅲ 企业高工退休后的工资待遇
企业高工和企业的中级,退休费的计算办法是一样的,没有区别,区别就在于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的不同,会算出不同的退休费,但是在退休之后,调整退休费的时候,就有区别了,对于具有高工资质证书,并且在退休之前在岗的,除了普调之外,还可以给予倾斜政策,另外增加退休费,而对于中级职称的,则没有倾斜政策,只有普调,没有特殊倾斜增加
Ⅳ 企业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退休有什么待遇
历年高级职称养老金倾斜政策
2011年,北京市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时,还有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专门倾斜的政策。当年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人均210元。此外,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268元/月的,补足到2268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012年,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人均月增23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北京市基本养老金调整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倾斜。在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调整的基础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级政工师及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高级工程师、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同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养老金调整后低于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2013年,北京市提出,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执行倾斜政策,在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调整的基础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级政工师及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退职的)养老金调整后低于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当时北京市还透露,自2001年开始,基本养老金调整已连续12年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倾斜。2013年北京市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从2513元提高到2773元,平均涨了260元。
Ⅳ 退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工资标准应是多少
没有标准。
与缴费金额、总年限、退休年龄、地区社会平均工资 等因素有关。要细算。
一般,各地(以企业职工为例)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其他津贴。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总额 除以 某个数字,这个数字按退休时的年龄决定。
退休年龄 数字(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45 216
50 195
55 170
60 139
65 101
假设:60岁退休,退休时个人账户里有695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69500 / 139= 500 元。
(2)基础养老金。为缴费年数 乘以 1% 乘以 退休那一年的当地社会平均月工资。
假设:当地月工资为4000元,缴费25年。
基础养老金 = 25年 * 1% * 4000元 = 1000 元/月。
注意1:这是假设一直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缴费的,缴费高的话,1%这个数字会高,比如2%,缴费低的话,会不足1%,比如0.7%左右。
注意2:一般是1992年才开始个人缴费的。1992年之前的工龄,只要有合同、档案等证明,全部算做已经缴费,叫做视同缴费年限。
以上(1)和(2)举例的情况下,两项合计是每月1500元/月。
(3)其他津贴。高工(有些地方已取消此津贴)、劳模、独生子女、地方补充、高龄津贴、过渡津贴、缴费年限津贴等。
以上全部,构成退休第一个月的养老金。一般每年可能会上调一定比例,2017年是5.5%左右。
Ⅵ 企业高级工程师退休待遇
与缴费金额、总年限、退休年龄、地区社会平均工资 等因素有关。
一般,各地(以企业职工为例)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其他津贴。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总额 除以 某个数字,这个数字按退休时的年龄决定。
退休年龄 数字(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45 216
50 195
55 170
60 139
65 101
假设:60岁退休,退休时个人账户里有1390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39000 / 139= 1000 元。
(2)基础养老金。为缴费年数 乘以 1% 乘以 退休那一年的当地社会平均月工资。
假设:当地社会平均月工资为6000元、缴费25年。
基础养老金 = 25年 * 1% * 6000元 = 1500 元/月。
注意1:这是假设一直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缴费的,缴费高的话,1%这个数字会高,比如2%,缴费低的话,会不足1%,比如0.7%左右。
注意2:一般是1992年才开始个人缴费的。1992年之前的工龄,只要有合同、档案等证明,全部算做已经缴费,叫做视同缴费年限。
以上(1)和(2)举例的情况下,两项合计是每月:1000+1500=2500元/月。
(3)其他津贴。高工(有些地方已取消此津贴)、劳模、独生子女、地方补充、高龄津贴、过渡津贴、缴费年限津贴等。
以上全部,构成退休第一个月的养老金。一般每年上调一定比例,2015年10%、2016年6.5%、2017年是5.5%左右。
Ⅶ 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职工退休后工资有何待遇
根据《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五十)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含其中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退休计发基本养老金时,除按《实施办法》规定计算外,再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计算增发养老金。
可增发养老金的人员,按以下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4、企业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退休时凭省级有关部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也可凭国家有关部委、总公司)核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高级政工师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和在退休前仍被企业聘用并发给的聘用证书、聘用通知,按其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
当前,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仅限于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1、基础养老金 = 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7)浙江省企业高级工程师退休后待遇扩展阅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工人、职员年满六十周岁,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下同)满二十年的;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女职员年满五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十五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损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职员,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其连续工龄和一般工龄又符合本条(一)项条件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的工人、职员,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十五年,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
(四)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二十五年的工人、职员,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
(五)专职从事革命工作满二十年的工作人员,因身体衰弱不能继续工作而自愿退休的。
Ⅷ 企业高级职称人员退休工资是否有职称补贴
现在退休,都是按照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以及退休年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的,不考虑职务和职称,没有任何补贴,不管是什么人,都是一样的计算办法。
在平时工作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已经领取高级职称的工资,并且按照高级职称的工资缴纳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越高,领取的养老金越高,因此,在计算退休养老金时,已经把高级职称的因素计算在内了,不再另行计算。再发给补贴,就等于重复待遇了。
(8)浙江省企业高级工程师退休后待遇扩展阅读:
补贴
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已经公布了“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今后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
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办理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Ⅸ 浙江省对高级职称退休后退休金有政策规定吗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内加基本养老保险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