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时间是月初的,当月工资怎么算
退休时间是月初的当月工资怎么算?退休时间是月初的当月,公司还是应该按在职的工资领的。
㈡ 退休当月工资发放规定
退休当月无论是几号,当月均为100%一整月的工资,从次月起开始领取养老金!
㈢ 请问退休当月工资如何算
应当根据劳动者实际的上班日期进行支付。
离岗待退一般是工龄较长,而且不能胜任专现在的工属作,先离岗,
待到达正式退休年龄以后,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待遇和正退一样;
病退是指因病且丧失劳动力,办理的退休,其待遇比正退差很多,
分10年以下,10-20年,20年以上几个档次,每档次的标准不一。
正退标准如下,每个地方可能有一点点不同,但大体是这样的
第一部分是基础工资,第二部分是生活活的津贴。基本工资按照职称职务的级别确定。生活的津贴,国家全额拔款的单位按基础工资的30%发给,自筹资金单位按基础工资的40%发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㈣ 退休当月工资如何发放
开始退休工资的?请告诉具体的政策依据。
退休是根据年龄而定的,达到退休年龄的,在当地社保局,劳动局申请批准之后的次月发放退休金。
现在法定退休
㈤ 退休工资是当月发,还是次月发
退休金每年的发放不同
但基本都是提前发
绝对不会月后发
㈥ 退休时间是月初的,当月工资怎么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终止并不是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那一天为依据,也就是说,假设你4月10日满60岁,无论在4月10日-30日任一天办理退休手续,都是从5月1日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这之前的退休当月工资,可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也可双方协商,在做满当月后发整月工资。
退休时间是从到达年龄的当月算起,退休到龄当月即已经视为退休,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㈦ 企业职工退休工资从哪个月领取,是退休的当月,还是次月领导取
企业职工退休工资是从退休的次月领取的,退休的养老金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以浙江为例,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下列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从其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一)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后至2010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且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满十年的;
(二)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11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
(三)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
第三十四条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的,参保人员个人可以按照当地城镇个体劳动者的缴费标准延缴。延缴后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7)企业职工退休当月工资哪发扩展阅读: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下列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申请办理退职的,从其办理退职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一)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后至2010年12月31日以前因病或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缴费年限满十年和2011年1月1日以后因病或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参保人员;
(二)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因病或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参保人员。
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基本养老金应当根据本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按照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和物价增长幅度定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㈧ 退休当月工资怎么发放
当前,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平均缴费指数=各年度缴费指数/缴费年限;
缴费工资指数=当年缴费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不是指某个退休人员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数(因为在退休时无法预计),而是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一个假定的指标。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发放办法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制定的办法执行。
以黑龙江省为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视同缴费年限×1.4%(计算系数)。
㈨ 退休工资每月的哪一天发放
退休工资一般都是每月的月初发,具体哪天不能确定,有的时候会到十几号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