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南阳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女职工是否享有卫生费
这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女职工应该是不想有卫生费,但是有一些其他的费用,你可以具体到具体机构查一下。
② 2016年南阳退休职工养老金涨多少
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肯定是要上调的。这是政府2016年工作目标之一。有媒体报道,今回年的上调幅度低于答往年,平均涨幅在6.5%以内。所谓6.5%,是指当地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平均数。比如,某地区企业所有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只有2000元,6.5%就是只平均增加数值为130元。由于每个退休人员的退休时间、年龄、交费年限都不同,所以,在平均数值上,有的人多一点,有点儿增加就少一点。
③ 河南省南阳市2020年退休人员涨工资的具体文件
河南省南阳市退休人员涨工资具体的文件应该就是跟你社评工资上。
④ 南阳市退休职工死亡后补助规定
你好:抄
一、死亡待遇:企袭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下列标准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1、丧葬补助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死者所在单位发给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四个月的丧葬补助费。在火葬区不实行火葬的,不得享受丧葬补助费。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根据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24-32个月。
其中: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4个月;二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8个月;三人及三人以上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2个月。
具体的可以电话咨询12333.
⑤ 河南省南阳市退休人员2020年去世后不火化能领丧葬费吗
不火化不能领丧葬费,丧葬费是用来奖励去世后火化的人。
⑥ 南阳 退休职工 医保一次性补缴后补划个人账户吗
医保一次性补缴是不划入个人帐户的。
⑦ 南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是多少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而且还与当地的
具体到社保局咨询
⑧ 南阳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职工医保报范围
1、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①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E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②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③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④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2、治疗项目类
①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②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③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
3、单次费用在400元以上的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用材料
(8)南阳退休职工扩展阅读: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⑨ 河南南阳退休职工的死亡抚恤金是几个月工资啊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
豫劳社养老〔2007〕36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遗属津贴制度,现就调整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问题通知如下:
一、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
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给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村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遗属待遇标准确定后,除我省统一调整标准外,不因遗属本人居住地变动而改变。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四、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1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个月的标准发给。
五、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比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令第18号)执行。具体是:
(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上述规定范围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及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三)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四)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期间,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生活补助费条件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生活补助费。
六、支付渠道
本通知规定的各项待遇由支付渠道支付。
七、其它
本通知规定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适用本通知。
退职人员只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丧葬补助费。
本通知从2007年7月1日期执行。其中离休干部一次性抚恤金调整时间按机关离休干部调整时间执行。
本通知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⑩ 南阳地区退休职工有几个定点医院就医
所有公立医院,包括极少数民营诊所都是定点医院,但对于个人只能选择一个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