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遗属困难补助如何办理的问题
需要以下材料:
1、供养者身份证复印件和死亡退休职工版离退休登记表及火化证明权、
2、户粮性质证明材料:即户口本复印件
3、如果是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建国前老工人,需要这类审批表复印件
4、供养关系是何种?是子女的,且年满十八周岁的人员,需在校就读证明
是父母的,提供在其他单位未享受供养待遇的证明
是夫妻的,提供街道出具的无工资收入的证明
最后,办理部门是:市总工会的保障部
Ⅱ 退休人员去世后亲人怎么申请遗属补助
退休职工死亡遗属补助申请怎么写
Ⅲ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办理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等相关费用的书面申请模板
不需要写任何申请,持死者身份证、死亡证明直接办理。
Ⅳ 申请退休死亡遗属时需提供什么资料
需要死亡销户证明,家属身份证.
1、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版(如因工权去世,女性须达55周岁以上);2、年龄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被供养者;3、被供养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供养人死亡时,被供养人尚不符合以上条件,不能等到符合条件时再申请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Ⅳ 退休职工死亡后配偶遗属补贴应由谁支付
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遗属抚恤金的领取
去银行或邮政储蓄领取由社保局发放的养老金,已经成为每位退休老人生活中的常事。而死亡后能否领取到丧葬补助费、领取多少以及如何领取,却还是不少离退休人员心中的疑问。
早在2005年,安庆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遗属抚恤金等发放工作程序的通知》,就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等的领取事项做出规定:
1. 适用范围。凡是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均可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
2. 申领内容。申领的待遇分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困难补助费两部分。丧葬补助费为2000元,只有实行火葬的离退休人员才能享有,其家属凭借其火化证明及火化收据领取,棺葬人员不能享有。一次性困难补助部分,金额为其生前8个月的月基本养老金。除这两部分之外,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如果符合供养条件的,可按月享受抚恤金。这里的“直系亲属符合供养条件”是指其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它符合规定的直系亲属,并且无任何生活来源。抚恤金按照死亡职工生前所在地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3. 申领代办机构。死亡离退休人员的档案所在地为其申领代办机构。由单位或劳务代理机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单位或劳务代理就是其档案所在地,代为申领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对企业破产、倒闭及其它原因而致档案存放于市社保局的人员,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亲属需直接前往市社保局领取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由其所在社区盖章后,完成申领手续。
4. 申领程序。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其亲属需向其申领代办机构提供死亡人员的火化证明、火化收据或其它死亡证明,由代办机构代为申领。死亡离退休人员亲属可直接到其代办机构领取;而对于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由代办机构出具相关材料到市社保局和市劳动保障局办理抚恤金申报审批手续。审核获批后,市社保局对抚恤金进行社会化发放,其亲属可每月从银行或邮政储蓄领取。
Ⅵ 下岗职工退休后死亡,家属怎么办理遗属补助
企业职工遗属抚来恤金申报分为以自下三种:
1、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在原单位的,由原单位调出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为其供养直系亲属申报遗属抚恤金待遇。
2、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在市区各代理机构的,由市区各代理机构调出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为其供养直系亲属申报遗属抚恤金待遇。
3、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在市社会保险局退管科的,由市社会保险局退管科调出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为其供养直系亲属申报遗属抚恤金待遇。
Ⅶ 退休职工死亡,家属无生活来源。想办理遗属供养,有什么具体规定
工作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主要负责供养且无固定收入的子女,必须年未满十版六周岁或因残、病经劳动能力鉴权定委员会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由遗属个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未满十六周岁的提供出生年月证明、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经死者原工作单位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审批后,从批准之日的下月起方可按规定标准享受定期定额生活困难补助。 劳动法在第九章首次以劳动基本法的形式对社会保险和福利进行了规范。在此精神指引下,保障劳动者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利的一些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也陆续出台。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处于弱者、被动地位的劳动者,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依靠死亡人员生前提供主要来源的劳动者遗属,也规定了用工单位发放遗属津贴给以生活救济的义务。该救济义务除以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为基础外,还以劳动者遗属完全无劳动能力、确有生活困难等情形为条件。
Ⅷ 退休人员去世后单位给遗属补助吗
退休人员去世后单位给遗属补助。
补偿项目:
1、丧葬费:
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
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
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8)单位退休职工死亡一遗属申请扩展阅读
遗属补助领取条件范围:
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①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没有收入来源者。
③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必须是目前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并且没有收人来源者。
2、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一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
3、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遗腹于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不受本条限制。
Ⅸ 退休职工去世遗属补助申请
你的抄爷爷单位还在,问问单位的负责人就好了,或者是社保局,下面简单介绍一下:
1、需要的材料:
申请遗属补助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须注明“丧偶”);
证明信(证明关系及无业)(申请遗属补助人所在居委会、办事处盖章);
减少表原件及复印件(劳保中心提供);
档案(劳保中心提供);
填写临时申请表并报送初审后更正材料;
正式申报后打印正式申请表并到企业、居委会、劳保中心、办事处、社保机构盖章审批后,录入社区微机增加遗属。
2、申请书格式:
(9)单位退休职工死亡一遗属申请扩展阅读:
关于非因工致伤、死亡的待遇没有规定,现行有效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的前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的内容已经不能再适用,而现行的法律和法规有没有明确的规定,以至于大家都不清楚该如何处理。曾经规定的丧葬费待遇和遗属救济金的发放是否还可以延续,很多老年人对此问题有点耿耿于怀。
参考资料:退休申请-网络
Ⅹ 事业单位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能申请遗属生活补助吗
事业单位职工在2014年去世了其遗属还有生活补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