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为什么要停发伤残津贴,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应该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般则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一般来说,职工缴费工资如果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工资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
❷ 工伤退休与非工伤退休有什么区别
《工伤保险来条例》施行源之前(2003年12月31日前),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工伤1至4级的(不管年龄和工龄),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按月领取本人工资一定比例的伤残抚恤金(相当养老金和补贴)。而非工伤退休得到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才能办理退休,退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
2004年1月1日施行《工伤保险条例》,条例规定,工伤1至4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本人工资一定比例的伤残津贴。单位继续缴纳医保。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补助差额。就是说,1至4级工伤人员可提前离岗修养,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非工伤还得到岁数才能办退休。
❸ 单位能不能强制工伤职工办理内部退休
单位不可强制职工内退。内退指国有企业分流富余人员或因职工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内工作而提前退出岗位回家容休养,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一项制度。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企业对在改革中精简下来但又不符合“内退”条件的人员,应积极为他们创造或推荐新的岗位,也可提供转岗培训。对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无论是办理了“内退”或是其他富余职工,企业都要根据有关规定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在内退期间企业还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内退职工与在岗职工就社会保险来说,没有什么两样,只要内退以后符合退休条件,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❹ 因工伤退休却没有给办理工伤退休手续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退休了工伤还没治好的职工可以继续享受医疗待遇直到康复期终结。此外,工伤预防工作做得好、工伤发生率低的用人单位,就可在原行业缴费率的基础上降低缴费率。
工伤预防做到位 企业缴费率最低为0.7%,由于工伤保险全额由用人单位支付,为了调动企业为职工参保的积极性,《若干规定》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和奖励率制度,即根据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状况和工伤事故发生率以及用人单位对应行业缴费费率,确定用人单位的浮动费率和奖励率,并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等因素,每年7月进行一次浮动费率和奖励率调整。
但《若干规定》对浮动费率给出了更明细的规范。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获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总额占该用人单位所缴纳工伤保险费总额的比例(简称收支率)划分档次,收支率等于或小于60%的降低缴费率;大于60%等于或小于70%的缴费率不变;大于70%的提高缴费率。提高和降低用人单位缴费率的幅度最高分别为本行业基准费率的35%和30%。原基准费率为0.5%的用人单位,不实行缴费率浮动。
按上述规定,如果工伤预防工作做得好、工伤发生率低的用人单位,就可在原行业缴费率的基础上降低缴费率。记者发现,根据一、二、三类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企业分别按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的比例缴费。如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等行业是二类行业,缴费率是1%,如果上年度收支率在10%以下的,缴费率降低30%,也就是缴费率只有0.7%。
❺ 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后无法办理退休手续还能享受伤残津贴吗
领取时间完后来是不能再自领取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
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
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
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
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
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
❻ 工伤职工到退休年龄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的是否还能继续领取伤残津贴
可以,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也就是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若是用人单位招用退休人员的,如果已按项目参保方式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❼ 工伤治疗期间可以办退休吗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复发制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❽ 工伤职工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因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本人提出退休申请,用人单位同意 ,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由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审批要求:
因工、因病或非因工人员办理退休时,须提供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
劳动鉴定
目标任务: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鉴定标准判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护理依赖和病残职工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鉴定程序:
1、提出申请;
2、提供资料;
3、审核受理;
4、专家鉴定;
5、作出结论;
6、下发通知。
工伤认定
目标任务:保障企业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和职业病伤害时获得医疗照顾、经济补偿和基本生活保障,促进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认定程序:
1、企业申报;
2、调查取证;
3、作出决定;
4、下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