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家(山东)规定退休教师死亡抚恤金领取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来和社会保障部、自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也就是应该发放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㈡ 山东省退休职工因病死亡后抚恤金是否按20个月计算
一、职工死亡后,有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费。其标准为:
(一)职工因工死亡的,发给2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抚恤金。
(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其中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㈢ 山东省聊城市退休干部死亡丧葬费
一次性救济费和丧葬费补助县、市、区都是统一的标准。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回)死亡后,有直系亲属的,发给答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费。其标准为:职工因工死亡的,发给2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抚恤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高于上述标准的,可以按原规定执行。”该负责人说,至于丧葬费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去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均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
“遗属补助,聊城有两个标准,有的县与市里执行的标准不一样。”该负责人表示,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因工死亡后,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执行,东昌府区、临清市、高唐县、茌平县为200元;冠县、莘县、阳谷县、东阿县为18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职工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遗属的补助标准还可按规定的比例提高。
㈣ 山东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怎么补偿(该人是建国前,参加革命的)
1、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2、目前的最新标准是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抚恤金标准分为烈士、因公、病故三等: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可补助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离退休费额80个月、因公死亡的可补40个月、因病死亡的可补20个月。至于丧葬费,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具体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退休费,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补。
3、 死者的遗属生活困难的可申请补助.这个遗属是指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在上述范围的人员,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的,如果是以死者工资或退休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死者死亡30日内符合下面条件之一,才有资格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具体条件: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3、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4、死者的子女未满16周岁的。
5、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0周岁的。
6、死者的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6周岁的。
7、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6周岁的。
5、除去抚恤金和丧葬费,遗属补助每人每月有几百元具体标准山东各市各县都不同,共分为5类地区标准)。如果死者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则遗属每月补助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如果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兼有前两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如果有多名遗属申请补助,则全部遗属的每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退休金。 建议遗属去亡者原单位或当地人事局具体咨询一下。
(4)山东省退休人员抚恤金扩展阅读
关于葬费
1、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
2、上海丧葬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为限。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3000-4000元。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
(资料来源:网络:丧葬费)
㈤ 山东省最新退休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
根据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总工会《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鲁劳发[1993]343号)精神: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
其中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3]53号)规定:企业职工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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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第二十三条
在国内异地(指非发放抚恤金所在地)居住的伤残人员或者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或者出国定居的中国国籍伤残人员,经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伤残抚恤金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也可以委托民政部门邮寄给本人、或者存入其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
第二十四条
在国内异地居住的伤残人员,每年应当向负责支付其伤残抚恤金的民政部门提供一次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当年未提交证明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经过公告或者通知其家属提交证明;经过公告或者通知其家属后60日内,伤残人员仍未提供上述居住证明的,从第二年起停发伤残抚恤金。
㈥ 2007年山东省企业退休工人丧葬费抚恤金在什么地方领钱
这个都是在当事人社会保险所在的社保机构办理的。2007年的时候不一定会有抚恤金,企业职工的抚恤金只是近些年才有的
㈦ 山东省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多长时间发放
一个地方一个样吧,我父亲9月份去世,到现在也没发
㈧ 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计算办法
20月的是因工而亡,非因工或者因病的是10个月。
㈨ 国家(山东)规定退休教师死亡抚恤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也就是应该发放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㈩ 山东省退休工人病逝后一次性抚恤金是多少
武汉市今年规定一次性补助2.1万(社保局发)各地不一样、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