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今年宁夏养老保险有什么新政策 我今年54岁,最近从农业户迁入城市户。现在无业,请问能否参加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老人”“中人”“新人”各不同
据国家劳动保障部测算,目前,我国退休人员退休后一般要生活25年以上(生命周期表),按现行计发办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10年后就没有钱了。因此,这种不够合理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应当改变。此次计发办法改革,是以参保缴费年限为基础,以计发基数、计发比例和计发月数调整为重点,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来改革。“新人”指1996年1月1日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和调节金;“中人”指1995年12月31日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在发给基本养老金和调节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对“中人”1995年底以前没有建立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积累额很少,导致个人账户养老金缺失的补偿;“老人”指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对文件出台前,2006年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先按老办法计发养老金,待新办法出台后,再重新计算一次,少的给补发。
缴费年限不够15年:不发给基础养老金
宁夏原政策规定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缴费年限满10年退休时就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新办法明确规定,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只能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果本人申请自愿延续参保缴费时间的,可以延续缴费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办理延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要与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延续缴费年限协议书》,延续缴费时间以后达到满15年缴费年限的,可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逐步增加私企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0%调整到12%
近年来,私营企业成为宁夏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如何既减轻企业的缴费压力,又调动企业参保缴费的积极性,保证宁夏私营企业的平稳发展?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决定,逐步调整私营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从2006年1月1日起,由现行的10%调整到12%,以后每1年提高两个百分点,到2010年达到20%的全区企业统一费率。以2005年为对比基数,缴费比例每1年提高2个百分点,2006年增加缴费金额为560万元左右。通过5年过渡期逐步增加企业缴费比例,既减轻了企业的缴费压力,又保证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原始积累。
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参保缴费比例调整为20%
国务院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而目前,宁夏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比例仅为18%%。根据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统计,2005年宁夏共有8.39万名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其中选择以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有7.84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93.4%%,人均月缴费为132元。也就是说,宁夏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完全有能力接受缴费比例的调整。
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目前,我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既要发挥社会统筹的当期共济作用,又要实现个人账户的未来积累。为了调整基本养老金的结构,使其更加合理。在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下,宁夏决定将个人账户的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经过改革,以宁夏职工缴费年限35年退休为例,改革前基本养老金的目标替代率是58.5%,其中20%为基础养老金,38.5%为个人账户养老金;改革后目标替代率将达到59.2%,其中基础养老金替代率增长为35%,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调整为24.2%,减轻了个人缴费的压力。
新老办法过渡期为5年:基本养老金按比例逐年递增
自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为新老养老保险政策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实行新办法与老办法对比。按老办法计算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基数截止到2005年底。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过渡期内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按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的高出部分予以封顶限制,分年度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即: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10%%,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50%%,2009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10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11年以后退休的不再实行新老办法对比,直接按新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
新办法实施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在转制过渡期内,先按转制的有关规定计算基本养老金,再与本计发办法进行衔接。事业单位的原固定职工因单位转制为企业、由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工作或辞职、辞退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参保前原有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按每一年指数1.0×视同缴费年限确定。按国家规定办理的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和破产企业以及按国家政策提前退休人员,在按本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不再实行扣减基本养老金2%%的政策。但在过渡期内,新计发办法与原计发办法进行待遇对比时,按原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然执行扣减2%的政策。
㈡ 宁夏社保局;我是四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能否提前退休在银川。
朋友你好! 这种情况看你的工作年限来定的,你工作时间越长对你越好, 你工作的专时属间越短对你越不好, 根据你交纳的社保来定,国家这一方面有一定的文字要求,如果你在上班期间所发生的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可以供养你到退休年龄,每月的津贴根据地方来定,直至你退休,或者一下头给你一比钱多少你定包含一切的费用, 你最好走法律程序。这样对你更有力。
㈢ 宁夏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有何新规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11月3日发布,其中提到,将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那么,宁夏目前实行的退休政策又是怎样的?
11月4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获悉,目前宁夏实行的退休政策仍是1978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此外,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可以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上述暂行办法中的其他条款《公务员法》以及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政策,一些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仍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从事特殊工种的女性45岁即可退休
贝佳(化名)18岁时进入青铜峡化肥厂工作,担任化验员十几年后离职,成为灵活就业人员。2012年,在贝佳45岁时,她向社保部门提出退休申请,因为连续在化验员岗位上工作超过10年,她可以享受提前退休的政策。
贝佳告诉记者,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家人曾劝她,由于核算养老金要参照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及工龄,过早退休会影响养老金的数额。但贝佳算了笔账,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她每年要缴纳几千元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如果办理退休手续,不但不用继续缴社保费,每月还可以拿到稳定的养老金。
2012年办理退休手续后,贝佳每月可以领到1700多元养老金,经过连续3年养老金上调后,贝佳的养老金已经超过2200元。退休后闲不住的她还在一家公司兼职,每个月也有2000元的收入。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自治区人社厅养老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区办理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主要集中在煤矿企业的井下作业者,部分行业承压锅炉的操作工、焊接工、地面工程爆破工、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等。按照原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范围,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治区人社厅和地级市的人社部门就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在提前退休者中还有一部分属于病退者,即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也应办理退休手续。
公务员工作满30周年可办理退休手续
记者从自治区公务员局获悉,根据《公务员法》中的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自治区人社厅工资福利处负责人介绍,尽管《公务员法》规定工作满30年的公务员可以自愿提出退休申请,但是从宁夏实际看,提出申请的人并不多,“每年也就有两三个人,而且大多是因为身体原因难以胜任工作”该人士告诉记者。
为什么机关单位提出提前退休申请的人较少呢?知情人士分析,一方面,因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临近退休时,工作任务相对新入职者轻松。另一方面,一旦提前退休,待遇也会受影响,仅以公积金为例,在职时其所在单位要为其缴纳公积金,而退休后,则没有这部分福利。
高校、科研院所专技人员可提前退休去创业
自治区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相关人士介绍,根据今年我区出台的《关于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开放宁夏建设的意见》,为深化科技和人才交流合作,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自主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批准,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在改革期间,对工作年限满30年,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经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以办理提前退休进行创业。
㈣ 病退标准工资是多少
病退工资计算抄方法:
病退每提前袭一年退休扣减退休金2%;正常退休不扣减。
一、 企业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同上,可办理病退。病退属于退休的一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企业职工退职:;如果年龄达到病退要求,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或过渡期内缴费不满10年的,退职待遇一次性支付,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可办理病退。
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职人员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与退休人员一起,根据国家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调整退职生活费,但幅度会小于退休人员。
㈤ 病退和正常退休的工资有多大区别
退休工资是一种口语,一种泛称。现在企业退休,按月领取的是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领取的是退休费。
1、正式退休是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办理的退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办理因病退休,退休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100%发放。在核定其基本养老金时,按正常退休年龄计算。
3、病退在第一条年龄条件下每提前一年退休扣减退休金2%;正常退休不扣减。
4、办理病退,自己的缴费年限缩减了,缴费年限缩减,就会影响养老金待遇,让拿到的养老金变得更少。
(5)宁夏事业单位职工提前退休扩展阅读:
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职工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
需要注意的是,如个人存根丢失,可提供医保中心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保中心印鉴,未参加医保的单位可提供单位财务医疗费报销凭证。
参考资料:徐州日报-患癌两次手术 病退办不下来
网络-病退
㈥ 宁夏养老保险新政策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老人”“中人”“新人”各不同 据国家劳动保障部测算,目前,我国退休人员退休后一般要生活25年以上(生命周期表),按现行计发办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10年后就没有钱了。因此,这种不够合理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应当改变。此次计发办法改革,是以参保缴费年限为基础,以计发基数、计发比例和计发月数调整为重点,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来改革。“新人”指1996年1月1日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和调节金;“中人”指1995年12月31日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在发给基本养老金和调节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对“中人”1995年底以前没有建立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积累额很少,导致个人账户养老金缺失的补偿;“老人”指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对文件出台前,2006年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先按老办法计发养老金,待新办法出台后,再重新计算一次,少的给补发。 缴费年限不够15年:不发给基础养老金 宁夏原政策规定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缴费年限满10年退休时就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新办法明确规定,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只能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果本人申请自愿延续参保缴费时间的,可以延续缴费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办理延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要与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延续缴费年限协议书》,延续缴费时间以后达到满15年缴费年限的,可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逐步增加私企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0%调整到12% 近年来,私营企业成为宁夏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如何既减轻企业的缴费压力,又调动企业参保缴费的积极性,保证宁夏私营企业的平稳发展?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决定,逐步调整私营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从2006年1月1日起,由现行的10%调整到12%,以后每1年提高两个百分点,到2010年达到20%的全区企业统一费率。以2005年为对比基数,缴费比例每1年提高2个百分点,2006年增加缴费金额为560万元左右。通过5年过渡期逐步增加企业缴费比例,既减轻了企业的缴费压力,又保证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原始积累。 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参保缴费比例调整为20% 国务院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而目前,宁夏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比例仅为18%%。根据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统计,2005年宁夏共有8.39万名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其中选择以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有7.84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93.4%%,人均月缴费为132元。也就是说,宁夏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完全有能力接受缴费比例的调整。 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目前,我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既要发挥社会统筹的当期共济作用,又要实现个人账户的未来积累。为了调整基本养老金的结构,使其更加合理。在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下,宁夏决定将个人账户的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经过改革,以宁夏职工缴费年限35年退休为例,改革前基本养老金的目标替代率是58.5%,其中20%为基础养老金,38.5%为个人账户养老金;改革后目标替代率将达到59.2%,其中基础养老金替代率增长为35%,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调整为24.2%,减轻了个人缴费的压力。 新老办法过渡期为5年:基本养老金按比例逐年递增 自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为新老养老保险政策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实行新办法与老办法对比。按老办法计算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基数截止到2005年底。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过渡期内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按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的高出部分予以封顶限制,分年度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即: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10%%,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50%%,2009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10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11年以后退休的不再实行新老办法对比,直接按新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 新办法实施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在转制过渡期内,先按转制的有关规定计算基本养老金,再与本计发办法进行衔接。事业单位的原固定职工因单位转制为企业、由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工作或辞职、辞退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参保前原有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按每一年指数1.0×视同缴费年限确定。按国家规定办理的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和破产企业以及按国家政策提前退休人员,在按本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不再实行扣减基本养老金2%%的政策。但在过渡期内,新计发办法与原计发办法进行待遇对比时,按原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然执行扣减2%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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