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长春市办理企业退休人员审核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长春市办理“企业退休人员审核”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版参保证明(参保缴权费满足十五年,本人以单位形式满足五年,无需本人提供,只需在长春社会保险网核对打印)(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退休人员档案(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及员工录用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验原件。)
4.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也可。)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㈡ 在长春怎样办理退休手续
申办退休的程序:
第一步:档案移交、领表
参保人员可在距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内携带其档案存档证、《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到档案存档部门办理申请档案移交手续,同时在档案存档部门领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卡》(1份)、《联系卡》(1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2份)、《退休申报通知书》。
第二步:填表盖章
申报退休人员携带填写好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卡》、《联系卡》、《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到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登记并加盖相关印章。
第三步:退休申报
申报退休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大二寸,1张一寸)、加盖社区公章的《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2张),按照《退休申报通知书》限定的时间到长春市社保局一楼业务大厅(6~8号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申报后,按窗口工作人员提示的缴费月份及时到个体分局(金业大厦2楼)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四步:公示
每月在业务大厅公布申报退休获批准人员名单、未获批准人员名单及未获批准原因。办理退休申报时,社保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将告知本期申报人员查看申报结果的时间,应及时到申报大厅进行查看。
第五步:领取退休证、存折
申报退休人员到业务大厅查看本人申报结果时,在公示板上同时提示公示人员领取存折的时间。退休人员按时到大厅(9~10号窗口)办理退休证、存折领取。
领取退休证、存折时应携带的资料:
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如果他人代领,除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外,还需出具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㈢ 长春市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取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取”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本人名下建行或者工行储蓄卡(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建行省内有效一类卡,工行全国有效一类卡。)
2.一般情况需提供:代办手续及代办人证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夫妻代为办理提供结婚证,同一户籍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代为办理的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单位代办需单位公积金代办员提供单位代办承诺及代办员本人身份证,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3.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有效期内。)
4.一般情况需提供:提取人或代办人影像资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当场照相。)
5.一般情况需提供:提取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6.一般情况需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无需提供。)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兴港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办事处新民村 网点电话:0431-825276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西营城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西营城村 网点电话:136305401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德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宽城区米沙子镇尚德华园德远街556号 网点电话:0431-811868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㈣ 长春市退休职工异地就医审批怎么办
一、在长春市办理“退休职工异地就医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版 1.一般情况需提供:《权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1 份;1.个人信息填写完整;2.粘贴照片;3.印章清晰。) 2.一般情况需提供:居住证或身份证明/户口本(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医保卡(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表一张、评定表两张、残疾证。)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㈤ 长春市退休职工异地就医审批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复办理“退休职工异地就医制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1 份;1.个人信息填写完整;2.粘贴照片;3.印章清晰。)
2.一般情况需提供:居住证或身份证明/户口本(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医保卡(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表一张、评定表两张、残疾证。)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㈥ 吉林省长春市退休职工按审批时间开工资还是按档案时间退休的时间开工资
目前来说,退休职工工资是按档案的时间办理退休手续的,只要是退休手续办理好了就可以开工资了。
㈦ 长春市企业退休人员审核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企业退休人员审核”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参保证明(参保缴费满足十五年,本人以单位形式满足五年,无需本人提供,只需在长春社会保险网核对打印)(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退休人员档案(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及员工录用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验原件。)
4.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也可。)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㈧ 退休公示后多长时间退休正式审批下来
正常退休只要材料齐全随报随批,计算待遇后公示10天即发退休证。
目前男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女职工为50周岁。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8)长春市职工退休审批公示办法扩展阅读:
退休流程:
请人填写《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个人信息部分),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盖章确认后,由申请人携带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社局窗口办理。
1、申报
申请人于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向受理窗口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3份、《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一式3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彩照1张。
2、受理
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单》;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
受理的,通知用人单位提供申请人档案。
需要确认首次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社保经办机构提供首次参保证明。
3、确认
审核认定申请人出生时间、参保缴费情况,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符合退休条件的确认意见。
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公示5天,期满无异议的发放退休证,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并做出结论;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出具《审核情况反馈单》,退回申报材料。
公示期间,拟退休人员名单及《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传递至相关科室,对视同缴费情况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传递至缴费确认窗口。
4、缴费核定
退休人员持身份证、退休证到缴费确认窗口,对《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填写的本人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确认,采集指纹。其中需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程序办理。
同时由用人单位填报《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增减情况汇总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
缴费确认窗口将职工签字确认的《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传递至相关科室计算退休待遇。
注:有关材料及时归入退休人员档案。
㈨ 长春市办理退休手续在哪里办
长春市办理退休手续应到本人本人存放档案的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办理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5楼3505室。
地址:普阳街3177号
申报材料:
1、本人要求提前退休的,应提交本人申请;
2、申报单位应携带申请退休人员的完整人事档案;
3、申报单位应从工资管理系统打印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交送审数据。
办理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本人存放档案的管理部门,提出退休申请(档案在本人手中的,将档案存放到档案管理部门后,方可提出退休申请)。档案管理部门按本人申报时间逐月将人员档案集中转交到市社保局企退中心,进入退休审核环节。
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市社保局核算退休待遇,之后由本人确认签字;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市社保局企退中心告知其原因,将档案返回申报人原档案管理部门,待其符合条件时再次申报。
(9)长春市职工退休审批公示办法扩展阅读
申报条件
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企业缴费最低满5年,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单位及从事的工种在劳动部门备案并且档案中从事的工种及工作年限有清晰记载,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的工作年限累计满9年,从事有毒有害的工作年限累计满8年;
3.病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