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每年公务员应该发放烤火费降温费是多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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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防暑降温费属于劳保费的列支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冬专季取暖补贴等属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73号)规定,对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税法规定允许扣除。但由于各地、各行业、各企业的情况不同,目前在税法中规定全国统一适用的扣除标准尚有困难,因此,原则上允许企业据实扣除。
为防止企业以这些费用为名,随意加大扣除费用,省级税务机关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上述费用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例如,北京市防暑降温费标准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为120元,从事室内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90元。因此,企业发生的上述费用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超过规定标准都需要作纳税调增。这与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不同,企业应按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使超过标准,也可以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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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国家有关规定企业职工取暖费的发放标准和依据
各地发放职工取暖费标准都是不同,要以当地情况为准,以北京为例:
根据北京市《关于冬季职工宿舍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等规定。
每年进入十一月份,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居民,凭《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享受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
北京市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调整政策:
1、 本市长城以内地区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
2、 延庆、怀柔、密云、平谷四个县的长城以外地区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3、属于发放取暖补贴范围的职工,因故不能回家而住集体宿舍的,由本单位从发给本人的补贴中扣除30元作为职工集体宿舍的取暖费。
(2)退休人员烤火费降温费扩展阅读
根据《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对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也就是说,这笔福利企业只要发得合理是不扣税的。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冬季取暖费标准的通知》针对机关事业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人均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600元提高到896元;城市低保户每户由200元提高到600元;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由100元提高到200元。“企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补贴标准执行。”
资金来源方面,增加的职工取暖费支出由所在企业负担,可以列入企业生产成本。企业退休(职)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增加的取暖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解决。
㈢ 退休文件规定降温费、取暖费按规定继续发放,为什么15年停止,哪里有
取暖费应该是直接发在工资里的。如果有疑问就去你爸妈所在的学校问一问么
㈣ 退休人员有取暖费吗
灵活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街道社保所办理退休的,或在职介、人才退休,档案关系转到街道社保所的人员,均可享受全暖补贴。算是政府对没有单位的社会化人员,尤其是下岗人员的人文关怀吧。最高可按60平米,每平米15元的标准享受补贴。
每年3月或9月到社保所提交采暖证明、退休证、房本、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通过审核的,每年最高可领取900元的补贴。一般都是直接打款到个人的养老金账户上。一般3月提交材料的6月底发,9月提交材料的12月底发。
(1)、身体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由医院证明外,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岁数未到退休年龄。男的不满50周岁;女的不满45周岁。
(3)、工龄未到退休年限。参加工作不满10年,或连续工龄不满10年。
办理退职,须具备以上3项条件,才能由所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或劳资部门批准。有偿解除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一次性发给一定经济补偿金的,且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
㈤ 退休人员的取暖费降温费如何发的
企业退休职工不享有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卫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2012〕89号)规定。
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对象是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从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退休职工早已退出劳动岗位,不存在高温作业,不属于发放范围。
(5)退休人员烤火费降温费扩展阅读: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㈥ 为什么退休后没有降温费,取暖费
退休后你待在家里,
当吃瓜群众,
当然没有这些东西
㈦ 职工的取暖费(烤火费)和防暑降温费能否列福利费支出
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发放的方式,均应纳入应付职工薪回酬科目核答算。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其中,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明确了防暑降温费应纳入职工福利费明细科目核算。
㈧ 2015年烤火费发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职工冬季取暖费补贴
1、 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学徒工、合同制工人、离休、退休职工和按国务院[1978]104号文件办理了退职手续的职工),由各单位按该市、县的取暖补贴标准,于当年十月份随工资一次发给职工。
2、 经劳动部门批准的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工作在一年以上的),经市、县有关部门批准的乡镇合同制工作人员和民办教师(不含代课教师),不住集体宿舍的,可按照该市、县的取暖标准,以实际天数计算,按月发给取暖补贴。
3、 凡住没有暖气设备的集体宿舍的单身职工,取暖补贴和炉补贴可以发给单身个人,一切取暖费用自理;也可以不发,由单位供暖。对住有暖气设备的集体宿舍的单身职工,不发不收,或发给后按收费标准收取。上述两种情况,如何发放由单位视其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4、 对因工作需要,必须留在单位住宿的职工,经领导批准,可以发给取暖补贴。
5、 派驻在各市、县的区级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各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外省、区异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费标准均按驻地标准执行
6、 到自治区境内县以下基层单位锻炼、支援工作以各种工作队、医疗队、讲师团等人员,按本人单位所在市、县的标准发给取暖补贴费。
(8)退休人员烤火费降温费扩展阅读:
烤火费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第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一条规定,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其实各地烤火费的发放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像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人员的烤火费的标准,就有400多块钱的差距。烤火费的发放时间大概都在每年10月份左右,还有就是,烤火费是不需要向国家交纳个人所得税的。
㈨ 国家规定的一年中防暑降温费和烤火费各为多少
职工防暑降复温费属于劳保费的制列支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73号)规定,对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税法规定允许扣除。但由于各地、各行业、各企业的情况不同,目前在税法中规定全国统一适用的扣除标准尚有困难,因此,原则上允许企业据实扣除
为防止企业以这些费用为名,随意加大扣除费用,省级税务机关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上述费用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例如,北京市防暑降温费标准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为120元,从事室内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90元。因此,企业发生的上述费用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超过规定标准都需要作纳税调增。这与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不同,企业应按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使超过标准,也可以据实扣除。
㈩ 企业退休职工冬季有取暖费吗
有的。
应由原单位或社保部门发放。具体的金额要看各地的政策。
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依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人·月计发。
(10)退休人员烤火费降温费扩展阅读:
办理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