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集体企业职工全都退休了,而且企业也不生产经营,财产如何处置
集体企业改制后的剩余资产由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已按政策参加改制并获得补偿的职工无权主张企业的剩余资产。
⑵ 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还是企业的主人吗
不是。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⑶ 重庆集体企业职工全部退休后的资产如何处理
买了充公呗
⑷ 集体企业职工退休视同缴费年限怎么算
建立社保制度建立社保个人账户前的工龄,有一年算一年,有一个月算一个月。
⑸ 集体企业长期停产后职工全部退休了企业资产该怎么处理
办法到很多,你的情况介绍的不是很清楚,但一般是两种办法:申请破产,对资产进行破产清算;股东决议解散,进行解散清算。第一种对职工的保护要好一些。 要是能具体问题具体提出来,那就更方便讨论了!
⑹ 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国有企业退休职工退休金有差别吗
这两种体制来都已经纳入国源家养老体系,退休金由国家社保基金来支付。支付金额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国家统筹养老部分,这一部分,每个城市都是一样的;还有个人账户,这一部分就看个人自己和他的企业交了多少,一般企业交的部分和个人工资扣除部分是一样的,支付的时候除以240,按月支付。也就是最终养老金多少,决定于退休后当地统筹部分(这部分会变,由当地生活水平决定),和个人账户资金多少。
⑺ 大集体职工退休规定1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来颁发的《关于工人源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⑻ 集体企业职工全都退休了,也不生产经营了,其财产如何处置
集体企业的财产属集体企业全体员工所有,企业职工全体退休了,应该对企业财产清算变卖,以货币形式分配给职工。
⑼ 集体企业退休职工是否享有原企业资产的所有权
集体企业是由集体出资兴办的企业,其资产属于出资方所有。而集体企业的员工是企业经营人雇用的人员,不一定是出资人中的一员,因此不一定享有企业资产。
⑽ 原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职工可以买断吗
快退休了买断不合适 将来医疗自己要交一辈子 集体到劳动督察大队告他们 可以到上级部门上防 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