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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企业退休人员供热费

发布时间:2021-02-14 03:36:45

⑴ 哈尔滨 热费 按面积 报销标准

行政级别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专业技术职务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副厅级 90 m2 135 m2 正高级职称版 90 m 2 135 m 2 正处级 80 m2 120 m 2 权 副处级 70 m2 105 m 2 副高级职称 70 m 2 105 m 2 正科级 60 m2 90 m 2 中级职称 60 m 2 90 m 2 副科级 50 m2 75 m 2 初级职称 50 m 2 75 m 2 其他人员 (含工勤劳人员) 48 m2 72 m2 其他人员 48 m 2 72 m 2

⑵ 哈尔滨市退休人员报销包烧费审批收身份证原件合法吗

不合法,收复印件是正常的,除公安系统收原件查验以外,其它机构是无权收取原件的,明白了吗。

⑶ 哈尔滨市国有企业转制下岗的退休人员为什么没有冬季取暖费吗

退休了就不存在什么转制下岗职工身份了,统称退休人员,只要当地有退休人员取暖费,就不会影响你发放。
个别网友不懂乱说,下岗失业了,就不存在单位问题了,退休了与单位没有任何法律上你的关系了,咨询什么单位。

⑷ 哈尔滨政府对失业人员的热费问题

以下是哈尔滨供热保障对象的认定和热费补贴标准:请您仔细看看 供热保障对象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发放热费补贴的房屋必须是保障对象所居住的非营业性居民住宅,使用面积控制在45平方米以内,低于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的,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超出45平方米的热费全部由个人承担。供热保障对象属离休人员,其热费补贴使用面积控制标准按哈房改组字[1994]第2号规定的职级面积控制标准执行,低于使用面积控制标准(含标准面积)的,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超出标准的热费全部由个人承担。供热保障对象有2处以上住房的,仅就其本人在哈市区内居住的一处住房给予补贴。各类人员具体认定条件、认定部门和热费补贴比例为: (一)居住城市供热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1、此类人员指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且居住城市供热住房,热费补贴比例为100%(即按该类人员应享受热费补贴额的100%的比例计发热费补贴,以下类同)。 2、此类人员由户口所在区民政局或省、市农垦总局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部门负责认定。 3、认定所需证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房屋产权证(承租证、进户通知单、购房发票)、户口、身份证。 (二)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 1、此类人员指持有《在乡复员军人定补领取证》、《残疾军人证》、《三属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居住城市供热住房,且同一户口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热费补贴比例为100%。 2、此类人员由户口所在区民政局负责认定。 3、认定所需证件:在乡复员军人定补领取证、残疾军人证、“三属”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房屋产权证(承租证、进户通知单、购房发票)、户口、身份证。 4、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虽有工作单位,但其单位关停、破产、解体的,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被单位除名的,需持经批准的企业关停批复件(复印件),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裁定书或政府对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批复件(复印件),已解体企业原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状况证明,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证或就(失)业登记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被单位除名的正式文件,可比照无工作单位执行。 (三)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失业救济对象 1、此类人员指持有《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证》或《就(失)业登记证》,正在领取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期含本年度10—12月有效),居住城市供热住房,且同一户口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热费补贴比例为100%。 2、此类人员由户口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部门负责认定。 3、认定所需证件: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证或就(失)业登记证、房屋产权证(承租证、进户通知单、购房发票)、户口、身份证。 4、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虽有工作单位,但其单位关停、破产、解体的,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被单位除名的,需持经批准的企业关停批复件(复印件),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裁定书或政府对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批复件(复印件),已解体企业原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状况证明,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证或就(失)业登记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被单位除名的正式文件,可比照无工作单位执行。 (四)市属国有福利企业残疾职工 1、此类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市属国有福利企业职工,且居住城市供热住房,热费补贴比例为100%。 2、此类人员由市民政局(福利企业办公室)负责认定。 3、认定所需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房屋产权证(承租证、进户通知单、购房发票)、户口、身份证。 (五)单位关停破产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 1、此类人员指持有《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荣誉证》,其所在单位是经批准的关停、破产企业确实无力支付热费,且居住城市供热住房,热费补贴比例为100%。 2、此类人员由省、市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3、认定所需证件: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荣誉证、经批准的企业关停批复件(复印件)、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裁定书或政府对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批复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承租证、进户通知单、购房发票)、户口、身份证。 (六)经批准的市、区属国有关停破产企业离休人员(不含由市离休干部管理中心支付热费的离休人员或关停破产时已向个人支付热费的离休人员)。 1、此类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所在企业是经批准关停、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或经政府批复实施政策性破产的市、区属国有企业,且居住城市供热住房,热费补贴比例为90%,10%由个人承担。 2、此类人员所在企业是市属国有关停破产企业的,由市委老干部局负责认定;是区属国有关停破产企业的,由区委老干部局负责认定。 3、认定所需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干部离休荣誉证、经批准的企业关停批复件(复印件)、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裁定书或政府对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批复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承租证、进户通知单、购房发票)、户口、身份证。 ( 七)进入社保领取养老金的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不含破产时已从破产费中预留并委托社会保险机构发放采暖费的退休人员,或企业破产时已向职工个人支付热费的退休人员)。 1、此类人员指在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退休所在企业是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或经政府批复实施政策性破产,且居住城市供热住房,热费补贴比例为90%,个人承担10%。 2、此类人员所在企业在省、市和建筑企业社保部门参加养老统筹的,分别由省、市社保部门、市企业职工托管中心、市建筑企业社保部门负责认定。 3、认定所需证件: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裁定书或政府对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批复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承租证、进户通知单、购房发票)、户口、身份证。 认定涉及的相关事宜由发证(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居住非城市供热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认定及热费补贴发放按市民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再看不明白的话给你个网址: http://sho.harbin.gov.cn/zcfg/zcfg.php 给个满分吧!

⑸ 哈尔滨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如何报包烧费

据了解,供热保障对象应是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是居住使用城市供热、需按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热费的住房或使用电热膜采暖,热保补贴的房屋性质应是非营业性居民住宅,热保使用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低于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的,按实际住房使用面积计算,超出45平方米的热费全部由个人承担。供热保障对象有2处以上住房的,仅就其本人在哈市区内居住的一处住房给予补贴。

第一类人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热保补贴和认定条件、所需证件

此类人员指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热保补贴比例为100%。热保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与发放低保证所在区财政按6:4承担。

认定、审核所需证件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金领取存折、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类人群: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

热保补贴和认定条件、所需证件

此类人员指持有《在乡复员军人定补领取证》、《残疾军人证》(城镇在乡残疾军人和在职残疾军人所在单位关停、破产、解体的)、《三属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费领取证》,且同一户口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热保补贴比例为100%。热保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与发放定补抚恤金所在区财政按6:4承担。

认定、审核所需证件为《在乡复员军人定补领取证》、《残疾军人证》、《三属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费领取证》、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类人群: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失业救济对象

热保补贴和认定条件、所需证件

此类人员指持有《黑龙江省就(失)业登记证》,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期含本年度10-12月有效),且同一户口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热保补贴比例为100%。热保补贴资金按照企业隶属关系承担,属市属企业的由市财政承担;属区属企业的由市财政与企业所属区财政按5:5承担。

认定、审核所需证件:《黑龙江省就(失)业登记证》、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类人群:单位关停破产等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

热保补贴和认定条件、所需证件

此类人员指持有《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荣誉证》,其所在单位是经批准的关停、破产企业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热保补贴比例为100%。热保补贴资金按照企业隶属关系承担,属市属企业的由市财政承担;属区属企业的由市财政与企业所属区财政按5:5承担。

认定、审核所需证件:《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荣誉证》、经批准的企业关停批复件(复印件)、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裁定书或政府对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批复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类人群:市属国有困难福利企业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残疾职工

此类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所在企业为市属国有福利企业且需是经市工信委批准的困难企业,热保补贴比例为90%,个人承担10%。热保补贴资金按照企业隶属关系承担,属市属企业的由市财政承担;属区属企业的由市财政与企业所属区财政按5:5承担。

认定、审核所需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市民政局福利企业办公室需将市工信委批准的困难企业批件报市供热办和市财政局备案。

第六类人群:家庭成员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进入社保领取养老金的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不含破产时已从破产费中预留并委托社会保险机构发放采暖费的退休人员,或企业破产时已向职工个人支付热费的退休人员)。

此类人员指在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退休所在企业是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或经政府批复实施政策性破产,且家庭成员无业或单位无力支付热费,热保补贴比例为90%,个人承担10%。热保补贴资金按照企业隶属关系承担,属市属企业的由市财政承担;属区属企业的由市财政与企业所属区财政按5:5承担。

认定、审核所需证件: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裁定书(复印件)或政府对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批复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公有住房承租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⑹ 请问哈尔滨市热费报销规定

哈市职工热费报销按90%“明补”
今年哈市职工热费补贴仍采取“明补”方式,即由各单位将应为职工承担的热费以补贴形式发放给职工,由热用户直接向供热单位缴纳热费。同时,热费补贴额依据职工职级、住房标准、统一比例、按户就高原则进行核定,补贴比例为规定住房面积的90%。补贴款在本供热季结束前发放到位。

按户就高补贴 不重复发

根据《哈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市职工热费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热费补贴范围为在本市市区内(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如何补贴可自行研究决定)市、区属各机关、企事业(含外资、民营等其他经济形式的企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在职和离、退休(退职)人员。职工工资中已含热费的除外。

按照规定,住房面积标准按照《哈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各职级、各类人员住房面积上限控制标准执行。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人员住房标准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此规定执行。补贴比例按90%确定,另10%由个人承担,即热费补贴额度为规定住房使用面积乘以热价标准的90%。
热费补贴以户为单位发放。一户多职工的,按职务高者确定,不得重复发放。家庭成员职级相同的,按产权人或承租人确定。家庭成员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另一方在困难企业、确实无力承担热费补贴的,其热费补贴由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所在单位按核定职工职级标准发放。军人家属的热费补贴,由其所在单位按上述标准发放。城市低保户等特困居民用户的热费补贴,按照哈市城市供热保障有关规定执行。
热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规定,职工按规定标准取得的热费补贴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享受热费补贴人员以当年9月份工资发放在册人员为准,9月份以后新增人员以及新提职人员不予补发。2011至2012年度享受热费补贴人员以2011年12月份工资发放在册人员为准。本通知实施后,企业实施破产、改制以及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必须按规定预留离、退休人员的热费补贴资金。

⑺ 哈尔滨轴承厂退休人员热费怎么报

退休工人的暖气费应该跟着退休金一起发放吧,这个不需要报销。根据标准有发放的。

⑻ 退休人员有取暖费吗

灵活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街道社保所办理退休的,或在职介、人才退休,档案关系转到街道社保所的人员,均可享受全暖补贴。算是政府对没有单位的社会化人员,尤其是下岗人员的人文关怀吧。最高可按60平米,每平米15元的标准享受补贴。

每年3月或9月到社保所提交采暖证明、退休证、房本、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通过审核的,每年最高可领取900元的补贴。一般都是直接打款到个人的养老金账户上。一般3月提交材料的6月底发,9月提交材料的12月底发。

(8)哈尔滨企业退休人员供热费扩展阅读

(1)、身体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由医院证明外,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岁数未到退休年龄。男的不满50周岁;女的不满45周岁。

(3)、工龄未到退休年限。参加工作不满10年,或连续工龄不满10年。

办理退职,须具备以上3项条件,才能由所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或劳资部门批准。有偿解除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一次性发给一定经济补偿金的,且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

⑼ 黑龙江省退休人员为什么没有取暖费

那要看你单位的待遇了,有些单位就是没有取暖费的啊,如果是国企员工,退休是有取暖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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