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师退休后才发现在职时有违纪行为是否要受处分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专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属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如果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人员在退休前犯罪被开除的,不再享有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的退休待遇。自开除公职之日起,个人应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符合缴费年限的,享受养老。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退休前犯罪刑满释放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如果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在1998年7月1日(包括当日)后参加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或15年的,可以补缴至满10年或满15年,享受养老金待遇。不受所犯何罪、是否正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处罚当中之影响。
2. 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什么给予政务处分但是什么对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回给予政务处分,但答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
政务处分是国家监察机关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所给予的纪律处分和惩戒。
(2)事业单位退休职工能否接受处分扩展阅读:
政务处分作出主体
从主体来看,作出行政处分的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的主体为各级监察机关。政务处分的对象也比原来的行政处分范围扩大了。
适用对象
行政处分只限于对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处分。但是政务处分是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那就既包括了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包括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只要违法违纪应当受到惩戒和制裁的话,都应该适用政务处分。
3. 事业单位退休了可以给行政处分吗
应该是不能的,因为他已经退出劳动岗位。
退休后就已退出了公务员队伍,故不宜对其作出行政处分决定。
4.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违纪受处分后退休养老金受影响吗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专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属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如果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人员在退休前犯罪被开除的,不再享有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的退休待遇。自开除公职之日起,个人应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符合缴费年限的,享受养老。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退休前犯罪刑满释放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如果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在1998年7月1日(包括当日)后参加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或15年的,可以补缴至满10年或满15年,享受养老金待遇。不受所犯何罪、是否正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处罚当中之影响。
5.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被判处严重警告处分,工资是否受影响
行政处分,只能是警告,而没有严重警告一说,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警告处分,期限是6个月,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处分解除后,考核、竞聘上岗和晋升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另外《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 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6.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如何适用政纪处理
政纪处分只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按事业单位来处理,一般可以不给予轻处分,重处分的必须处分,除构成犯罪以外不涉及行政纪律的就无须政纪处分,聘用单位有聘用和解聘的自主权。
7. 国家那条法律法规规定正在接受调查的事业单位人员可以正常办理退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条例》里规定正在被立案调查期间不能办理退休手续。
这里就有了用词的问题,接受调查和立案调查还是有区别的。没有法律规定接受调查期间不能退休,只是接受调查的大都因为具有违法违纪现象与线索,组织上才会进行初查初核,所以,一般正在接受调查的工作人员不宜办理退休手续
8. 已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到刑法处罚后还能继续领取退休工资吗
《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专题的通知》
(监发〔属2001〕3号 2001年9月13日)
二、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行政处理及待遇问题
(一)对于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羁押、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停发基本退休金,其受行政、刑事处罚期间的生活费按照《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办理。
(二)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起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9. 退休人员能否给予行政处分
公务员退休后就已退出了公务员队伍,故不宜对其作出行政处分决定。
但监察部于2001年9月13日颁发了《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犯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以及泄密、贪污、贿赂等严重违纪行为,但尚不够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可根据其所犯错误应受到的行政处分的种类,按下列办法作出处理决定:1.应当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的,按照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2.应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按照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再以降级后的基本退休金为基数按下列不同比例减发基本退休金:应当给予降级处分的,减发基本退休金的5%;应当给予撤职处分的,减发基本退休金的10%,并按照撤职处分级别降低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标准;应当给予开除处分的,减发基本退休金的15%,并按降低的职务,降低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违法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羁押、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停发基本退休金,其受行政、刑事处罚期间的生活费按照《关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