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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职工还有门诊费

发布时间:2021-02-12 03:42:07

退休人员门诊看病怎么报销

退休人员如果保险缴满年,可享受退休医疗待遇。北京地区的报销情况为:起付线1300元,报销85%,80岁以上为9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何区分不同人群报销比例,各地规定不一,区分方法有不同,如四川达州规定45岁以下,45——法定退休年龄,法定退休年龄——75岁,76岁以上四个年龄段,

报销范围5000元以下统筹分别支付81%,83%,85%,87%;北京市海淀区规定报销范围30000元以下,在职报销90%,退休报销94%。因此,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退休后职工还有门诊费扩展阅读:

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医疗期主要有以下几条规定: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 为6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② 医保门诊费如何发`放退休人员,

按统筹地区的规定,各地规定不同,咨询当地人社局或者医保局。内
达州市人民政府
《达容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达市府发〔2016〕7号

第十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
(一)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比例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具体比例为:45岁以下按个人缴费基数的3%计入,46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3.5%计入,75岁以下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养老金的4%计入,76岁以上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养老金的4.5%计入。

③ 退休人员门诊医保费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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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职工医保报销包含两部分:门诊治疗、住院治疗。
一般来说,门诊治疗以当事人医保卡余额为限,节约归己、金额滚存,超支不补。因此,如果医保卡余额使用完,那就只有自己现金支付了,不能报销。
但也有部分地方规定,对门诊医疗费用实行三段式结算方式,即账户段、自负段和共负段:当年个人账户用完后进入自负段,根据年龄的不同,自负段也有差别。在自负段内个人门诊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要由个人按上述金额自负,但每次就医时仍要刷医保卡进行累计计算。如果超出自负段即高于当地限额,即自负段累计完成,此时进入共负段,超出自负段的部分则按照比例报销。报销时与医院级别有关。
贵地是否有此项政策,具体需要向当地社保机构咨询。

④ 退休人员门诊看病是不是报销 比例多少

退休人员如果保险缴满25年,可享受退休医疗待遇。北京地区的报销情况为:起付线1300元,报销85%,80岁以上为9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何区分不同人群报销比例,各地规定不一,区分方法有不同,如四川达州规定45岁以下,45——法定退休年龄,法定退休年龄——75岁,76岁以上四个年龄段,

报销范围5000元以下统筹分别支付81%,83%,85%,87%;北京市海淀区规定报销范围30000元以下,在职报销90%,退休报销94%。因此,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退休后职工还有门诊费扩展阅读:

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医疗期主要有以下几条规定: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 为6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⑤ 达到法定退休后不再交医疗保险,是不是也不再享受门诊医疗费的发放

不是的,只要交足医保年限就可以享受 以下是萧山地区关于这方面的政策: 一、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什么? 凡参加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单位和个人均为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 1、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按照企业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2、以个人名义参保缴费的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在企业转制时办理“协缴”的人员; 3、原系国营和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在企业转制或破产、歇业时,已按我区有关规定带资移交社会化管理的人员; 4、按照我区有关规定,符合享受门诊医疗保险待遇的其他退休人员。 二、享受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保险待遇须符合什么条件? 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在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住院和门诊)20年及以上的同时,一次性缴纳门诊医疗启动资金后,方可享受退休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三、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保险基金怎样筹集? 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门诊医疗而建立的专项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门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其他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开支。基金由门诊医疗保险费和门诊医疗保险启动资金组成。基金的筹集以“在职时缴费,退休后享受”为原则,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缴费义务,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四、在职人员门诊医疗保险费按什么标准缴纳? 企业在职人员应缴纳的门诊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当年本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的1.5%的比例缴纳,并按照我区“五费合征”的有关规定由区地税部门负责按月征收;以个人名义参保缴费的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的缴费基数的1%的比例,直接到区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缴费点随同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住院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 五、中断缴费对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会产生什么影响? 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保险费的起缴时间从2002年7月1日开始计算,2002年7月1日~2006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视作门诊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年限。 门诊医疗保险费应连续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中途不得无故中断。因单位原因中断缴费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予以补缴;因参保人员个人原因中断缴费的,由个人负责补缴。补缴的标准按补缴时的规定标准执行。2007年1月1日起至退休时,累计中断缴费1年以上的,其退休后享受门诊医疗保险待遇的结报比例在规定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5%%。 六、对退休人员缴费有什么具体规定? 退休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一次性补满20年方可享受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列入企业门诊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还应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向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门诊医疗保险启动资金,缴纳标准以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5%的比例缴纳。未置换身份的国营和城镇集体企业职工退休时的门诊医疗保险启动资金由用人单位缴纳;其他企业职工及以个人名义参保缴费的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由参保者个人缴纳;“协缴”人员以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办理退休时持有效期内的《萧山区困难家庭(特困家庭)援助证》和《萧山区特困失业人员救助证》的参保人员,凭有效证件和有关证明材料,经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免予缴纳;已按我区有关规定带资移交社会化管理的人员和"退养"人员不再缴纳。 七、退休人员门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什么标准建立? 参加门诊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其个人账户建立的标准是:以上年度本区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内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退休后至70周岁以下的按6%的比例建立,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按7%的比例建立。年中办理退休并缴纳门诊医疗保险启动资金的,其个人账户自办理缴费手续的次月起计算建立。年中年满70周岁的个人账户不作调整。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超额使用部分不予追扣,自付段金额按全额计算。 八、退休人员门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在什么时间划入? 个人账户金额的划拨。区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于每年初,将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当年金额一次性划入其个人账户。在年中办理退休的人员,其个人账户金额在建立个人账户的当月一次性划入。 九、退休人员门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使用有什么规定? 个人账户当年金额用于支付本人患病时,在门诊医疗和药店购药而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退休人员可凭《医保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本区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中使用。参保人员在使用当年个人账户时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药费,按约定医院结报标准在个人账户金额中支付,定点药店按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结报标准列入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当年金额结余部分,可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的金额可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的自负部分、个人应承担的门诊自负段医疗费、规定病种门诊应由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 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均为个人所有。退休人员死亡后,他人不得擅自冒名就诊购药,其遗余的金额可由亲属凭死亡证明和领取人身份证,到区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兑现,同时收回死亡人员的社会保险相关凭证。 十、退休人员门诊医疗保险有什么待遇? 退休人员的门诊医疗待遇,分为个人账户段、自负段和补助段三段式管理法。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退休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先由其个人账户当年金额支付,个人账户当年金额使用完毕,由本人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门诊医疗费300元(自负段)后,其超过部分(补助段)再由约定医院按以下标准结报: 1、门诊医疗费发生在一级或相当于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按92%给予结报,个人承担8%。 2、门诊医疗费发生在二级或相当于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按88%结报,个人承担12%。 3、门诊医疗费发生在三级或相当于三级医疗机构的按82%给予结报,个人承担18%。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自负段标准为150元,进入补助段后,约定医院不分等级,其医疗费统一按95%的比例结报,个人承担5%。 当年办理退休的人员,其门诊医疗应承担的自负段金额根据当年实际剩余月份按比例计算。 十一、退休人员怎样选定约定医院? 退休人员必须在我区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本区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按照就近就便原则选择本人门诊医疗保险的约定医院,既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1家,也可选择2家。凡选择2家医院作为自己门诊医疗保险约定医院的,其中1家必须为社区医院或一级以下的定点医院(含门诊部),另1家为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退休人员选定门诊约定医院时,随带本人身份证和"医保证历本"等有效证件,直接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管理站(未建立社区的到所在镇街劳动保障管理站)按规定申请办理。 十二、退休人员如何变更约定医院? 退休人员要求变更约定医院时,必须在每月的25日前到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新的约定医院从办妥变更申请手续的次月起生效,原约定医院同时终止。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退休人员办理变更约定医院最多不得超过2次。 退休人员自选1家约定医院的,被选定医院应根据自身医疗技术水平和患者病情实际,切实保障其医疗需求;退休人员选择2家约定医院的,约定医院应按"小病不出社区"和"首诊负责制"原则,不得无故推诿。十三、退休人员怎样结报门诊医疗费? 符合享受门诊医疗保险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因患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统一实行挂账结报办法。其中在个人账户段所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的医疗费按个人账户的使用规定结报,自负段的门诊医疗费由退休人员个人负担,进入补助段后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由区社保经办机构与约定医院实行定额结算与弹性结算相结合的办法结算。结算标准在区社保经办机构与约定医院签订协议时加以明确。应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门诊医疗费,经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实行按月拨付。 十四、对退休人员门诊转诊转院有什么规定? 退休人员在个人账户使用完毕之后患病,原则上应在约定医院就诊治疗。因病情需要要求向高一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院诊治,或特殊情况要求到零售药店外购药品的,必须经约定医院同意并办理相关转诊手续或开具外配处方。病人擅自转诊或外购药品的医药费由患者自理。 经约定医院转诊,在接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由转诊医院负责报销; 凭约定医院出具的外配处方在定点药店购药的药费,由出具外配处方的约定医院负责报销。 十五、退休人员因急诊或临时外出发生的医疗费怎样报销? 退休人员外出因急诊在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我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以及临时外出1个月以内在异地医疗机构临时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按以下规定报销:选择1家约定医院的到约定医院报销,选择2家约定医院的到社区约定医院报销。外出超过1个月的应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门诊医疗费按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的规定执行。 因各地的政策都有点出入,建议你到社保局详细咨询

⑥ 退休人员医保门诊报销我已退休了为什么还等单位交了医保费才给报销呢

因为你的医保没有交满二十五或者二十年,退休以后就不能使用医保卡了,如果你在这个单位已经工作二十年或者二十五年以上,是单位没有交满医保,单位会补交,但是如果你在这个只有工作时间不长,单位一直交医保,这就是你的事情,要自己补交的。去医保局问问清楚

⑦ 下岗职工又有新单位,新单位给交社保,退休后医保有门诊费吗

有社保没社保看病都有没诊费的?

⑧ 退休职工门诊费可以再报销吗到何处报销

退休职工门诊费不予报销的。只有住院治疗,这样的费用才能够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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