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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企业退休养老金2018年调整

发布时间:2021-02-11 23:02:07

① 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2016年,我国实现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同步调整,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答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1亿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
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也提出,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稳步推动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改革,提高覆盖面。
养老金的科学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们普通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表示,到2016年底,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已正式启动。

② 浙江省2018年退休金上调方案

因为2017年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增加,2018年会继续调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但如何调整还没有消息,一般在2018年两会期间确定调整水平,请耐心等待。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③ 浙江省二0一八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7年底,人社部新闻发言人透露,全国各地已经基本实现省级统筹,将先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考虑到2018年经济增长率将会在6%-7%,社会平均工资将上调,养老金也会相应有所上调!
2016年涨幅为6.5%、2017年涨幅为5.5%。而2018年养老金的上涨,要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2018年养老金涨幅或略低于2017年,约为5%左右,未来可能是4.5%。具体到个人多少,你就得耐心等到五一节过后,你所在的省市出台调整方案就会知道了。

④ 二o一八年淅江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

2018年浙江省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方案还没有出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的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增加基本养老金,增加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
浙江省2018年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办法还在制定报批中,可能在7月份前后具体实施,请耐心等待。

⑤ 浙江上调企业退休养老金 今年每月多了多少

一、定额调整。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7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

三、倾斜调整。主要对高龄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我市已经建立了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可以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

调整举例

例一:老李1985年在某企业参加工作,2015年退休,缴费年限为30年。调整后每月能多领多少养老金?

首先,老李定额调整每月可增加45元;然后,挂钩调整,老李缴费年限为30年,按照3元/年来算,每月可增加90元。

本次养老金调整后,老李每月可以多领45+90=135元。

例二:老张1972年在某企业参加工作,2007年在我市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缴费年限为35年,调整后每月能多领多少养老金?

首先,老张定额调整每月可增加45元;然后,挂钩调整,老张缴费年限为35年,按照3元/年来算,每月可增加105元;最后,老张符合倾斜调整中关于“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的规定,每月可增加20元。

本次养老金调整后,老张每月可以多领45+105+20=170元。

拓展资料: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⑥ 2019年浙江省社保厅财政厅怎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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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养老金上调涨多少钱,浙江养老金计算方法
2017-07-2709:59:42文/王传明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为浙江省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力争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预计全省将有612万企业退休人员、56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668万退休人员。
根据国家部署要求,今年浙江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45元,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其中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5元;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为: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86%计算养老金增加额。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16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⑦ 浙人社发2017 184号 浙江省关于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浙人社发(2017)84号,是浙江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江省2017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已经在2017年7月底前到位。2018年因为2017年在职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提高,会继续调整,但具体办法出台要等到两会之后。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7〕84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决定适当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2017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5元。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86%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6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三、有关人员的待遇处理
(一)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 按照浙委办〔2004〕3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二)企业退休的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办发〔2007〕88 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劳动模范是指获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和按规定享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个人;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是指1956年至1964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个人。
(三)企业退休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浙劳社老〔2002〕15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上述(一)、(二)、(三)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如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低于2016年的,按2016年水平确定。
(四)2016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企业职工,按本通知办法增加伤残津贴。如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企业工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也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
(五)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四、资金来源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所需资金暂由原渠道列支。工伤职工调整伤残津贴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五、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在2017年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2017年7月11日

⑧ 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吗

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上调%左右。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二、缴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是可以领取的。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三、按月领取:

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3、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8)浙江企业退休养老金2018年调整扩展阅读:

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企业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并将企业违法行为的信息依法计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给被保险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造成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企业赔偿。

第三十一条 企业和被保险人或者其他人员采用多领、冒领等手段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骗取金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基金划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基本养老金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或者造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是为退休人员提供最基本养老保障的,养老金已通过上调来加大养老保障功能。

调整措施

金额上涨

2014年1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决定推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部署做好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困难群体适当倾斜。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受益。

中央财政提前下拨城乡低保、抚恤救助和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共计983亿元,下一步,要通过改革养老保险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2016年4月15日,人社部表示,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⑨ 2018年企业养老金涨幅是多少

参保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自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⑩ 浙江今年企事业退休工资怎么调整

浙江今年企事业退休工资调整方案已出台。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6〕84号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以下部分组成:
1.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足20元的,补足到20元。
2.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7%、1%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5年度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具体标准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5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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