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湖北省一般职工退休后死亡,丧葬费,抚恤金是多少
政府也没有给指导线,
由企业根据自己实际情况,
酌情决定
Ⅱ 湖北省企业退休职工月工资2800 去世后工资和丧葬费为什么只有4万5
丧葬费和抚恤金,如果只有45,000,是按当地的政策支付的,和退休工资没有关系。可以去社保窗口咨询清楚,退休职工去世之后所有的补贴和个人账户余额。每个省的规定也不一样。
Ⅲ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该是多少
抚恤金和丧葬费都是一次性发放的。以北京市为例:
抚恤金:
北京市规定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标准: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分别给相当于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救济费。死者本人工资指按死亡时全市最低工资为标准。
丧葬费:
北京市实行丧葬补助费包干使用办法。不分职务级别,将职工丧葬费的开支标准一律调整为5000元,发给死亡职工家属统筹用于有关装殓和遗体告别等的费用开支。
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湖北省企业退休员工丧葬费扩展阅读:
丧葬费领取流程:
1、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
Ⅳ 你好,请问一下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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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请问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按什么标准发放,大概是多少
(一)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大概标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5)湖北省企业退休员工丧葬费扩展阅读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
此时,剩下的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另外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
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Ⅵ 武汉职工退休丧葬费多少
1、丧葬费为退休人员死亡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个月标准。
2、一次性抚恤金专为退休人员死亡时全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标准。
3、遗属困难补助费补助为:每人每月按全市上年度企平工资25%的标准发给。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按全市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70%的标准发给。
Ⅶ 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发放标准
丧葬补助金为3个月的所在市、州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抚恤金标专准为10个月的所在市、州上年属度月社会平均工资。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有关待遇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鄂人社发〔2013〕46号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职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按上述办法计发的死亡待遇与原办法进行对比,按照就高的原则发放。
2、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1年7月1日以后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按本意见执行。
4、2011年7月1日至本意见印发期间死亡,遗属未领取或者用人单位已垫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补发或者与用人单位结算。
Ⅷ 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发放标准
丧葬补助金为3个月的所在市、州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抚恤金标准为10个月的所在市、州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有关待遇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鄂人社发〔2013〕46号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职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按上述办法计发的死亡待遇与原办法进行对比,按照就高的原则发放。
2、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1年7月1日以后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按本意见执行。
4、2011年7月1日至本意见印发期间死亡,遗属未领取或者用人单位已垫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补发或者与用人单位结算。
Ⅸ 湖北省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补贴标准是什么
(一)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大概标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9)湖北省企业退休员工丧葬费扩展阅读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领取流程:
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
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
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该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
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