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北京退休职工所有定点医院都可以看门诊吗
这个定点医院是需要你选择的,可以选三个,三甲的医院有的是不用选的。
❷ 并轨改制退休职工定点医院有哪些
职工定点医院与并轨改制有什么关系。并不并轨,改不改制医保定点医院该怎样还怎样。告诉你所有公立医院,都是医保定点医院。
❸ 北京市退休职工如何变更定点医疗机构
你应该到社保中心询问一下怎么更改
❹ 退休职工如何变更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保险小编帮您来解答,更多自疑问可在线答疑。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1、即使有了社保卡,也是受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的,如果要更改的医院不是19家A类医院或中医医院或专科医院的话,就需要告诉单位来更改2、企业版子系统中报盘打表,同在职职工一样办理3、如果退休的职工所在地的街道已经建立的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社会化管理,简称劳服部门,那就可以将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街道管理,那样以后就不会为给退休职工报药费、该医院发愁了。具体办法如下:(1)让退休职工去街道社领一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单,填写完全。(2)单位将相关信息填写后盖章,去社保办理转移即可
❺ 怎样更改退休人员异地定点医保医院
修改医保定点医院办理条件:
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因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变动工作单位、转学升学、或因门诊定点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需要变更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
修改医保定点医院办理流程:
1、参保人持有效医疗保险就医凭证、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2、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受理材料并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改点。
3、参保人现场填写《参保人变更门诊选定医疗机构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其变更后的门诊选点医疗机构。
4、参保人取回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门诊病历》。
修改医保定点医院办理资料:
1、基本资料:有效医疗保险就医凭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门诊病历》、书面申请报告
2、其他有关资料
(1)户口发生迁移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地变化:原居住地住址证明资料复印件、现居住地住址证明资料复印件或住址迁移证明;
(3)工作单位变动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4)转学、升学的需提供学校证明;
(5)原选定医院治疗效果不理想的,需提供原选定医院门诊病历资料复印件;原选定医院条件不能满足病人治疗的,需提供医院证明或由参保人书面申请后医院医保办盖章确认;
(6)选定医院资格发生变化的,经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确认后可直接办理。
❻ 北京退休人员社保怎样变更定点医院
现在退休人员不用去单位变更了,直接去你所居住的社保中心去变更定点医院就行了,24小时生效,很方便。
❼ 医保属于哪个部门管的
医疗保险属于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社保中心主管。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
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以重庆为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❽ 退休人员都可以在哪些医院看病
以北京为例,参保人员选择的定点医院满一年后可以变更。
每年5月份由本人(或委托人)向本单位提交变更申请,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图秀职工更改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在每年的5月份向原单位申请更改即可。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一、A类定点医疗机构
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年终考核各项指标排列在前的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为A类,采取以医疗机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为主,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重点帮助和扶持,并在政策上予以倾斜的管理办法。
(一) 对A类定点医疗机构的要求
1、严格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
2、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及培训;
3、建立规范的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机制,在申报医疗费用前要进行自查,严格把关;
4、自觉控制医疗费用支出,按季度对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单病种费用、住院次均费用、药品费用占住院总费用比例、自费比例进行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控制费用具体措施,并上报市医保中心;
5、积极配合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做好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二、B类定点医疗机构
除A类外,其余定点医疗机构均被确定为B类定点医疗机构,保持原有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管理规范、费用控制较好的定点医疗机构逐步改变审核方式,变普查为抽查;对日常考核各项指标排名较后、各项费用指标较高、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较差的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为管理重点,加大监督检e 查力度,促使定点医疗机构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意识,主动配合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工作,自觉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