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4年退休回沪人员帮困补助复核工作何时开始
你好。
相关问题,去主管部门咨询,区域政策各地有异!
『贰』 支内人员的补助问题
:《上海市总工会抄关于支内退休回沪定居袭等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 受理范围 1、支内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 2、异地安置回沪定居退休干部; 3、新疆兵团上海籍退休回沪定居人员; 4、 新疆兵团上海籍自动离岗回沪人员; 5、 知青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分三档进行补助。退休工资在1000元以内的 补助150元/月甚至更多点,具体看实际工资有多少退休工资在1000-2000元 补助100元/月退休工资在2000元上 补助50元/月 节假日 补贴 五一,国庆,中秋等 各补100元 春节 补200元 四、办理程序 街道救助所对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初审→报送区退管会复审→批准盖章→街道救助所每季度按有关补助标准发放补助金 五、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 1、支内人员:①退休证②身份证③户口簿④原上海单位证明; 2、支疆人员:①退休证②身份证③户口簿④上海户籍迁出证明; 3、异地安置干部:①退休证②身份证③户口簿④干部身份证明; 4、知青:①退休证②身份证③户口簿④上海户籍迁出证明⑤养老金收入证明
『叁』 上海市一六年关于支援外地退休后回沪人员的帮困标准
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复核表,但是图片格式的啊.
『肆』 领取外援回沪居住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助应符合哪些条件
事项名称:办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贴须知
一、设定依据: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的通知》(沪工总保[2007]35号)
二、申请条件:
1.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原本市常住户口,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二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外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三是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市长期居住证”)。
2.外省市籍配偶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上述对象的原非本市户口、非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的配偶;二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三是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市长期居住证”)。
三、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退休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未退休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职工登记履历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原本市户籍迁出证明原件(支援外地前户籍所在地警署开具此证明);
4.申请人现本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上海市长期居住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持居住证申请对象需提供居住证条形码);
5.申请人上月养老金收入证明(养老金银行卡、养老金汇款单或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金收入证明,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凭单位证明及单位所在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证明)原件。
6.外省市籍配偶须提供与本市支援外地建设人员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伍』 上海居住证退休人员补贴标准
有上海居住证的退休人员,是没有什么补贴的。你所说的补贴,本人上海户口也没有啊。
『陆』 支内退休人回沪人员沪籍已是上海海可办理综合补贴吗
当然,每年你们居委会都会让你填一张表格,包括你原来去上班的地方也需要出证明,主要是根据你的工资数来确定补贴金额,比方说,你如果工资在一千元以下,会给你补到一千元再给你补210元,这个是分档补助,同时还有一个生活补助,3千3以下的,每月补助280等于一个月补五百元。如果你退休工资高于3300那只有生活补助230了,没有分档补助
『柒』 上海市支内职工回沪后的相关住房政策
上海市支内职工回沪后的没有相关住房政策,但上海市支内支边人员退休回沪后有帮困补助。
本次出台的调整帮困补助标准的新措施包括两大部分:
一是调整普惠补助标准。将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月养老待遇低于2000元的,原每人每月生活补助60元调整为100元;将原“春节”每人每次节日补助200元调整为300元;“五一劳动节”、“国庆节”节日补助标准维持原标准不变。
二是调整对养老金偏低的人员实行分档补助的标准。以本人养老待遇为依据,对月养老待遇偏低的人员每人每月实行分档帮困补助。同时明确,调整后的帮困补助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据测算,补助标准调整后,市、区(县)两级财政将增加1.44亿元的核拨经费,享受分档帮困补助对象将从5.8万人增加到7.5万人。
(7)上海回沪退休职工补助2014年扩展阅读:
上海市支内职工回沪后的帮困补助的申办条件:
1、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
一是原本市常住户口,1979年1月底之前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
二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
三是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市居住证”。
2、上述人员的外省市籍配偶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上述对象的原非本市户口、非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的配偶;
二是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市居住证”;
三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总工会——本市调整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
『捌』 从上海市出去到全国各地的退休人员有补贴吗
上海对于文革期间和以前,响应国家号召支援全国各地建设和上山下乡的,全国非上海籍退休人员,退休后回沪并入上海户籍的,予以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玖』 上海居住证退休人员补贴
上海出台的政策 :
外来人口办公室在调查上海支边,支内、上山下乡等到外地的,现在退休后又返沪办理居住证住在上海的没有上海户口的上海人。可能对此类人员有补助政策出台。
今年开始登记办理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在单位里没有办理的,或失业、协保等无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前去居委会办理。
一、帮困补助对象
1、 原本市户籍并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经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的支内、支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山下乡知青,异地安置离退休干部等人员;
2、 上述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中,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经领取了“上海室居住证”)的人员;
3、 上山下乡知青及外省市户籍配偶中,因养老收入水平目前尚未列入补助对象范围的,可列入生活补助和节日补助范围。
二、帮困补助分类
1、 节日补助:春节(200元)、国庆节(100元)、五一节(100元),分别发放一定金额的补助。
2、 生活补助:每月按新规定发放补助金,07年增加到每人每月60元。
三、帮困补助的发放
1、 对2007年二季度已经享受补助的在册人员,将在五一节之前,按新规定标准补发节日补助和生活补助差额。
2、 对已享受补助人员中符合分档帮困补助条件的人员和新申请人员,经本人申请,并由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发放相关补助。
四、申请受理说明
1、 已享受补助人员中符合分档帮困补助条件的人员和新申请人员,5月起向现户籍(居住登记)所的街道(镇)民政部门设在社区事物受理服务中心的“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助”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2、 申请人应填写统一印制的《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退休证、原本市户口迁出证明、现本市户口(或上海市居证)、养老收入证明(养老金领取卡,领取卡无明确记录的凭退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凭单位证明及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