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中人补发工资到底有没有这事国家有没有这文件
没有这事情,反而是有些地方在清退以前多发的工资,你们那尔开始了吗
② 企业年金“中人”如何定 补偿规定有待明细
财政部34号文规定“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总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费用)中列支。企业缴费总额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得由企业负担”;“对于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之前已经离退休或者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内退而未纳入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的职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的养老费用,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向《财经》杂志表示,对于企业年金“中人补偿”部分一次性计入个人账户时税幅较高的,企业可以通过调整记入个人账户的时间和数额(次数)来降低税幅。
业内把建立年金制度的企业职工划分为老人(已退休职工)、中人(即将退休人员)和新人。实践中,考虑到职工的历史贡献和年龄差异,为保障退休人员待遇,企业往往会给中人以适当补偿,一般数额较大,在职工退休时一次性划拨到个人账户。
在2009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今后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应当纳税。但是,对“中人补偿”如何纳税没有具体规定。这给企业和年金管理机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带来困惑。
国家税务总局的态度表明,总局只是做出了方向性规定,但具体的企业自身可以调节,这对企业赋予了较大的追溯调整权限。
③ 这次退休职工中人工资补发没有我们的,给我们按老人了,那请教一下我们13年至17
退休职工补发的来工资到时候会打源到退休人员的社保卡上。你说的我有点儿不明白,把你们当老人啦!老人补发的工资应该更高,工龄的长短与退休的工资高低有直接关系,各省份收入和消费水平不同,退休金的补发也有所不同。
④ 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工资补发吗
现在全国的中人全部都是临时待遇,将来要重新核算,多退少补。
⑤ 退休中人领3650元工资能补多少
那要看退休人员的年龄大小,工龄长短来定。年龄大70岁以上有老年补贴,工龄长工龄钱长的多,光看工资一项是定不下来的,因此要几项加起来定,才能知道工资能补多少。
⑥ 公务员中人退休工资什么时间补发
企业单位“中人”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早在2006年前尘埃落定。
行政事业单位“中人”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因为部分省市视同缴费指数办法没有确定,暂以2014年9月工资标准按老办法计算,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视同缴费指数计算办法确定之后,即会重新计算。但是,行政事业单位“中人”按新办法重新计算之后,并非一定会增加基本养老金,有可能会比现标准低。低于现标准的,按现标准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 》
人社部发[2015]28号
三、准确把握《决定》的有关政策。
(四)关于“中人”的过渡。全国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简称改革前,下同)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次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N 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
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经+个人账户养老金。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基础养老经=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各地根据测算形成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样表详见附件),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等确定本事视同缴费指数。
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 +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实缴;
Xn、Xn-1、... 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n-2、... 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 其中,过渡系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系数保持一致。视同缴费指数由各省级地区统一确定。
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 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⑦ 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包括什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兼顾公平与激励,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提前退休行为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⑧ 退休人员的退补费是什么
退补费的
.因企业破产、转制、撤销、分流等原因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后退休,未领取退补费的。
二、2019年发放范围
1.2011年以前退休的关停并转破产企业职工;
2.独生子女死亡、伤残(三级以上)、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的关停并转破产企业职工、退休后死亡人员的关停并转破产企业职工;(《条例》中规定的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是指一对夫妻终生未生育、未收养、也没有婚姻关系形成的继子女和过继子女的夫妻。配偶死亡或者离婚后,不再婚的一方,且未收养子女,可以享受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待遇;再婚的,应视对方是否生育或者收养过子女决定:生育或者收养过子女的不能享受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过子女的享受。)
3.退休时已经领取过每月5元钱或一次性1000或2000元退休补助费后,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三级以上)的关停并转破产企业职工;
4.2011年之前退休的省属关停并转破产企业全民所有制职工;
5.2011年之前退休的曾一次性领取过部分退补费符合当年发放条件的关停并转破产企业职工。
三、发放标准
1.一次性发放2000元;
2.独生子女死亡和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一次性发放3000元;
3.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一次性发放3000元(再婚家庭一方未生育的视现配偶有无子女);
4.退休时已经领取过每月5元钱或一次性1000、2000元退休补助费后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的一次性补发1000元;
5.曾一次性领取过部分退补费的职工按照实际应发放金额进行补发差额。
四、审批要件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如遗失,本人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可以登记退补费和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a本人人事档案中的《终生自愿生育一个孩子(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或夫妇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登记表;复印件一份(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盖公章);b可以提供“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儿保费)”记录的工资档案或单位账本中发放明细(5元或2.5元);复印件一份(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盖公章);c企业用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儿保费)为独生子女缴费办理的独生子女《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d乡镇街道曾经办理《光荣证》登记的花名册。
4.结婚证:属于再婚、离婚、丧偶的人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公安部门(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5.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退休审批表:在关停企业退休的,需复印本人人事档案中《退休审批表》,复印件一式一份(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盖公章);复印件审批表中的原单位公章不清楚需要提供《退休审批表》原件清晰的照片,以便工作人员核实辨认原工作单位名称。注:《退休审批表》中没有退休金组成部分(发放明细金额),调取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
7.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合同或协议书(在关停企业退休、且未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人员除外);
8.未领取退补费个人承诺说明,本人填写承诺书。
9.本人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其他证件上的姓名与身份证不一致的:结婚证到区婚姻登记机构更正,退休证到发放证机构更正,光荣证到计生部门更正换领。
10.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需按实际情况填写相关承诺书,如有与承诺不实者一经核实,县区有权追回其已发放退补费,并根据情节严重追究其刑事责任。属于再婚、离婚、丧偶的人员证明中需要写清婚姻变动后前配偶与现配偶有无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