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黑龙江省事业单位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补贴最新办法
您好,您好,依据黑人保发[2010]53号《关于提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回知》经省政府同意从答2010年7月1日起,提高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和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次一性抚恤金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含企业离休人员)死亡、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由1200元调整为4000元。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由1000元调整为6000元。
Ⅱ 退休职工死亡 社保怎么办理手续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社保个人账户金额是可以退的,具体的时限在死亡的次月去申请办理,否则就成了冒领养老金,是违法行为。办理手续可能还比较麻烦,死亡证明,遗产继承手续,具体的细则每个地方会有些差异。丧葬费一般是当地上年度三个月的平均工资。
Ⅲ 退休职工丧葬费报销所需资料,和报销流程
您好!退休职工的配偶或者子女带上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退休证去户口所属区的社保中心办理即可。谢谢阅读!
Ⅳ 退休职工死亡社保怎么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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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个人账户金额是可以退的,具体的时限在死亡的次月去申请办理,否则就成了冒领养老金,是违法行为。办理手续可能还比较麻烦,死亡证明,遗产继承手续,具体的细则每个地方会有些差异。丧葬费一般是当地上年度三个月的平均工资。
Ⅳ 2019年黑龙江省退休因病去世城镇职工能拿多少丧葬费
1.
黑龙江省2019年丧葬费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Ⅵ 黑龙江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相关文件
黑龙江根本就没有什么规定,企业退休职工14年死亡工资是指什么?
Ⅶ 黑龙江省企业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及工资怎么给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7)黑龙江退休职工死亡报销程序扩展阅读:
丧葬费的司法解释
《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7项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8项 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丧葬费领取流程
1、企业退休职工
2、在家死亡
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
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
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Ⅷ 退休职工死亡,如何办理社保,程序怎么走。
社保是可以退保的,高核橡只要退保资料齐全就可以退保。
退保所需资料:
养老专保险手册;属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退保办理程序:
以上资料齐全,由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
由主管局长签戚旁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服务承诺: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手续齐全,即时办理。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注意事项:
社保非因以下情况不得退保退费。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参保人出氏弯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退个人账户人员范围。在职死亡;家住农村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人员;重复参保的人员。
Ⅸ 关于黑龙江省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最新补贴办法
您好,您好,依据黑人保发[2010]53号《关于提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从2010年7月1日起,提高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和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次一性抚恤金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含企业离休人员)死亡、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由1200元调整为4000元。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由1000元调整为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