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内者非因工死亡的,其容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与老年人领取养老保险所在单位或部门联系办理注销等事宜。
❷ 退休职工死亡后在养老中心系统上注销吗
法定继抄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继承死亡退休人员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的余额。另外可以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企业退休职工大概是本人12个月的基本退休金(企业退休职工各地执行标准可能不一致);事业单位职工是本人生前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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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继承死亡退休人员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的余额。另外可以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企业退休职工大概是本人12个月的基本退休金(企业退休职工各地执行标准可能不一致);事业单位职工是本人生前20个月
❸ 退休职工死亡后医保如何注销
保险小复编帮您解答,更多制疑问可在线答疑。
1、老人过世后医保卡里的钱可以全额取出,同时领取丧葬费。
2、如果老人是单位的退休职工,有继承人到单位的人事科办理。
3、需要的资料:经办人的身份证、老人的户口注销那页的复印件、社区开的已故通知单、死亡证明。
4、如果是个人参保就到缴费的区养老保险中心办理。
❹ 领取退休人员死亡待遇需出示销户手续是哪个文件规定
办理退休抄人员死亡待遇领取,需要的资料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各地实践是这样操作的,一般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死亡证明书;
2、火化证(限实行火化地区);
3、申领人身份及与死者关系证明;
4、有继承权的人员委托书;
5、指定银行的银行卡(用于划转死亡待遇);
6、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的其它资料。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❺ 人去世怎么办理销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版例的初权步意见第六条的规定:
1、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死亡证明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公民死于医疗单位,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疗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3、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应当书面告知申报义务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村(居)委会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经告知仍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
很多人贪图去世人员的退休金、保险金或低保补贴和军烈属补贴而不销户,这种行为一旦查出,除收缴已领款项,还将按诈骗公私财物罪问责。
❻ 过世的人退休卡用销户吗
或许不必销户可以,但是下次需要认证时就过不了关了。毕竟一些资料(户口,身份证)没有了。
❼ 退休职工死亡未及时销户是否继续发放退休金
退休职工死亡未及时销户可以继续领取退休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7)退休职工去世怎么销户扩展阅读:
退休金的领取、继承注意事项:
1、个人账户余额领取
退休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金会发放到死亡当月止。近亲属要在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死亡,办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2、近亲属能继承养老金金额
如果人还没领就不幸去世,那近亲属继承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那部分再加上利息。
3、除养老金之外,近亲属还可以领取两笔钱!
根据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是为减轻家属负担再职工死亡后给予的一次性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
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直系家属的基本生活费和抚慰金。
❽ 退休人员去世,企业方如何办理社保注销,需要哪些手续
你得说明一下你问哪里的情况,各地规定很不一样,免得被误导。在内上海的话,企业经办人容要去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人员养老待遇终止,需要携带的资料有:
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2、根据养老人员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资料:
(1)对于因工伤致残1-4级而死亡的养老人员,需携带工伤鉴定结论书原件(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认定工伤人员除外);
(2)对于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养老人员,需携带下列资料:
①供养直系亲属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关系资料(劳保卡)复印件。
(3)对于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兹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撒拉、东乡、保安等十个土葬民族的养老人员,死亡时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能反映民族信息页面的户口簿复印件。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❾ 人去世怎么办理销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专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六条的规属定:
1、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死亡证明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公民死于医疗单位,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疗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3、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应当书面告知申报义务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村(居)委会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经告知仍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
很多人贪图去世人员的退休金、保险金或低保补贴和军烈属补贴而不销户,这种行为一旦查出,除收缴已领款项,还将按诈骗公私财物罪问责。
❿ 退休人员去世如何办理销户手续
一、申请手续: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上,收缴)。
2.《死亡医学证明书》(如死亡证明是外省市或国(境)外国家或地区出具的,家属应到死者户籍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市)或乡镇卫生院(农村)换取本地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死刑执行相关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生效判决书。
3.办理户口注销手续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二、审核程序:
由死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办结。
三、办理时限:
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完结。
四、收费标准依据:
无。办理此业务不收费。
(10)退休职工去世怎么销户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