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直接带你的身份证和复印件就可以了
其他什么都不需要带了
这个都是有电脑数据记录的
所以其他什么都不需要了
⑵ 新疆人退休后到哪做人员认证
居住在异地的退抄休人员,可以进行网上认证。前提是:先到退休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异地认证,确认后才能在社保网上下载异地认证表。异地认证人员需要到居住地的社保机构进行离退休人员认证,认证的地方必须能够上网且有摄像头设备。所谓网上认证,是指退休人员本人到异地(居住地)的社保机构窗口机型网上远程认证。认证后填写异地认证表,返回养老金发放地的社保机构。
注意事项:逾期没有参加生存认证的人员,将暂停发放其基本养老金,待其参加生存认证后给予补发。
⑶ 企业离退休人员怎样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认证方式和资料:
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人员)可携带本人离退休证回(供养证)答、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到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县(区)社保局进行人脸识别,完成本年度认证;
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离退休证(供养证),可按现居住地到社会保障卡办理机构办理该卡,视为完成本年度认证。
当月新办理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领取待遇前,可按现居住地到社会保障卡办理机构办理该卡,并将信息采集表送至原退休(退职)手续代办机构,即视为完成年度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因行动不便且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离退休人员(供养人员),其亲属可按居住地到社会保障卡办理机构申请上门服务;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可通过电脑终端、手机APP认证,或就近向所在地社保局提出上门服务申请。
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可按月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
⑷ 新疆昌吉社保退休人员资格认证10冃退休人员需认证吗
退休年龄的规定不是看你的户籍性质,而是根据你的缴费情况,如果在单位工作,女专性工人50周岁退休属;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或自由职业者交社保,女性是55周岁退休(其中,原来是国企职工,工龄+缴费至少满15年,后来解除劳动关系又灵活就业或从事自由职业的,女性可以50周岁退休)。
⑸ 退休职工怎样在网上认证养老金
一是进行数据建模采集。认证前,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员携带回内乡证,境外容人员携带护照)等证件到所属街镇退管部门进行面部数据采集建模。采集数据的同时进行当年认证,当年不再另行认证。
二是进行网上资格认证。当年已完成面部数据采集建模的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次年开始可在网上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认证时间一般为每年4~6月。
三是进行网上认证操作。用户提交个人身份信息,即身份证号码、参保地和居住地,信息填写无误并且与社保系统中已有的信息核对无误,则可进行激活,激活后,根据流程引导,完成拍照、录像操作,即能完成认证。
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规定,在国内异地居住或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基本养老金可以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
在国内异地居住的,也可以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邮局、银行寄汇给本人;出国定居的,若国内无亲属或他人代领,本人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把款寄汇至国外的,汇费由其个人负担。
⑹ 新疆石河子市退休了到异地如何认证
新疆退休了,一般都可以回上海,因为是原籍地,当时去的时候派出所都有记录的,可以查档案,去认证的。
⑺ 新疆石河子市退休工资认证开始了
各地区的生存认证有一定差异,认证办法和认证时间、地点可以电话咨询社保服版务电权话:12333。
一、认证对象:凡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企业离退休及个体退休人员均属于认证对象。
二、认证时间:每年一次:5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有的省市规定在认证者生日当月,可顺延2月)
⑻ 2020年的退休人员(新疆兵团)资格认证什么时候开始。不会用智能手机,会用老年
现在时间已经说不定了,你打电话去咨询一
⑼ 下载新疆伊犁退休工人异地认证表
居住在本地的,社保发放的退休人员待遇证、身份证、户口等前往居住地街专道(乡镇)劳属动保障事务所以及县级以上社保机构进行认证(伤残人员由家属到社保部门登记后,由社保局统一时间段安排工作人员上门认证)。
居住在异地的,在本地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企、事业退休人员及生活补助人员退休人员,生存认证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此表可自行复印空表保存备用),到异地居住地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险工作机构或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再寄回到参保地社保机构。
⑽ 新疆尼勒克2016年退休人员认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要求,1月28日,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财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兵团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兵团第七次与全国各省同步、与自治区保持一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一、此次调整的范围
2010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及按新兵办发〔2010〕21号文件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对2010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按照新兵办发〔2010〕21号文件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从参保缴清养老保险费后的次月起执行。
企业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但仍按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不列入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本次调整养老金仍按普调和特调相结合的办法:
(一)普调办法和标准
1. 凡符合2011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在2010年末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145元。
2. 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普调后,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满1年增发5元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兵团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二)特调对象和标准
在普调的基础上,对2010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且具有高级职称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退休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再按以下标准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 退休前被聘用具有高级职称(相当于副教授以上,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发100元。
2. 建立高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倾斜机制。截止2010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另再增发20元 。对2011年1月1日以后年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90元的标准增加养老金,不再执行70元的标准;对2011年1月1日以后年满80周岁的,从年满8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125元的标准增发养老金,不再执行105元的标准。
3. 对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75元;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55元。
4. 对195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工商业者,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45元;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35元。
5. 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可按平均水平计发。
同时符合上述(一)(二)(三)(四)(五)项条件(三、四项交叉者除外)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同时增加养老金。
《通知》还要求,各师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务必在此前预发的基础上尽快将本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将党和国家的温暖送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的手中。
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