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可以异地转移吗谢谢
现在还不能转移,在杭州的医药费要是县一级以上的住医发票可拿到内蒙古当地医保局审批后报销。
Ⅱ 退休医保能转到外地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在北京退休,医疗保险关内系不可以转到外地。
根据《社会容保险法》的规定,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仅限异地就业的在职职工,已经退休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可以转移。在病假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可以转移到外地。
但对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可以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报备,选定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先行全额结算,持单据回京报销。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问题解答
离休统筹人员如何在异地就医?
答:离休统筹人员在异地就医应到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离休统筹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全额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应为离休统筹人员出具相关单据。对于离休统筹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离休统筹人员应将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交到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于每月1-20日向单位所在区县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Ⅲ 退休职工医保能异地转移吗
1.医疗险你指的是住院医疗吗?如果是,异地不可以转,但是异地可以理赔,就是额度不一样回
2.已经退休,辽宁答定居,可以回参保地(吉林省)的医保中心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好后就可以在辽宁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Ⅳ 退休了居民医保可以转到外地吗
退休了之后,居民医保可以转到外地吗?我可以告诉你,现在没有必要去转这专个居民医保,因为我们现属在的医保都可以在外地,也可以报销的,我们虽然是在当地的医疗保险卡,但是外地也可以直接报销,非常的方便,现在是属于全国通用的,我没有必要再去转来转去
Ⅳ 退休人员医保可以转移吗
已退休人员不能转移社保和医保。
一、退休后异地医疗费用可由参保地社保机构报销
1、根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果退休后长期在异地居住,可提供异地的银行账号,向领取养老金社保机构申请每月将养老金划入异地开户的银行账号。
2、按照有关规定,只能在纳入医疗保险的社保机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长期在异地居住,可以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地社保机构报销。
二、退休后医疗保险转移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只有属于跨省流动就业的人员才能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已退休人员无法转移,医疗保险也是如此。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规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Ⅵ 退休人员医保可以 转移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1、参保人退休后再办理户口迁移的,社保中的养回老保险待遇只答能根据本人申请退休时的社保关系所在地的标准给付,并在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机构办理报销及享受其他医保待遇;
2、根据(人社部发〔2014〕23号)文件第43条的规定:
(1)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2)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待遇领取资格核对工作由户籍迁入地社保机构协助完成。
3、当事人户口迁移后,在异地就诊的,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并经过经过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批准,且在异地的定点机构就诊的,才可以回社保参保地的社保部门报销医保待遇;
4、具体需要办理的程序及证件、资料,可以带上上述证件,事先咨询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
5、以上参考资料来源及更多内容:我国《社会保险法》第29条、《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Ⅶ 退休后医保异地迁移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退休人员医保跨省可以转。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按照户籍政策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长期居外退休人员,他们普遍年龄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支”问题对他们的影响最大,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可自愿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申请,登记备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居住地实行直接结算。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医保关系转移:
办理程序:
(一)办事对象先到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威海市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备案表》3份,领取《社保基金个人账户结转单据》;
(二)持资料办理: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2、身份证;
Ⅷ 退休后医保能转到外地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在北京退休,医疗保回险关系不可以转到外地。
根据《社答会保险法》的规定,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仅限异地就业的在职职工,已经退休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可以转移。在病假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可以转移到外地。
但对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可以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报备,选定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先行全额结算,持单据回京报销。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问题解答
离休统筹人员如何在异地就医?
答:离休统筹人员在异地就医应到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离休统筹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全额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应为离休统筹人员出具相关单据。对于离休统筹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离休统筹人员应将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交到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于每月1-20日向单位所在区县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Ⅸ 工作医保能迁往异地吗
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可以异地就医本地报销。
退休人员搬迁到异地居住,可以向本地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进行异地就医核准备案。在异地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选择几家(一般为3——4家)就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出院后将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证、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的级别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医院盖章)、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提交本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国家目前正在拓展异地直接结算,在联网的地区,可以在异地持社保卡(医保卡)门诊就医,可以进行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重庆市大渡口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须知》
一、异地就医申报流程:
(一)退休后异地安置及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人员,可申请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由异地居住人员在居住地选1-3家当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本人的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填写《异地就医申报表》(一式两份),到选定医院盖章(注明医院等级)后经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交单位盖章后送区医保局登记生效。单位派驻外地工作人员须同时提供派驻相关证明材料。所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须在办理申报后且在这三家医院之内发生。
(二)因出差、探亲等原因到外地,在异地突发疾病住院的(原则上符合渝劳社发[2001]60号文件的抢救费用),参保人员需在自入院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区医保局登记备案,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
(三)异地特殊疾病申办:异地居住人员特病审核通过后,在本人异地就医选定医院中指定一家为特殊疾病定点医院,发生在特殊疾病定点医院的门诊费用予以报销(已在统筹区内选定特病定点医院的人员,除了要办理异地就医申报手续指定异地特殊疾病定点医院外,还要将《特殊疾病证》进行更换才能生效)。
(四)个人身份参保人员退休后可办理长期异地就医;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在探亲期间突发疾病住院(原则上符合渝劳社发[2001]60号文件的抢救费用),在办理临时异地就医申报手续后可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二、异地就医费用报销
异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执行。
(一)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本人指定的三家异地医院发生住院时,参保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出院时将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证、住院病历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医院盖章)、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寄回参保单位,由单位经办人每月1-5日交区医保局结算。在已选定医院之间转院的还须提供《转院证明》。
(二)临时异地住院所产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将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证、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的级别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医院盖章)、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交到单位,单位出具情况说明,由单位经办人每月1-5日交区医保局结算。
(三)发生异地特病门诊就医时,先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将处方(注明每种药品的单价)、发票、检查报告、治疗明细单、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交回参保单位,由单位经办人每双月1-5日交区医保局结算。
三、年度费用报销截止时间
(一)发生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的异地住院及特病门诊费用须在次年3月前送区医保局结算,超过规定时间不再报销。
(二)跨年度异地住院由参保人告知医院当年12月31日作中途结算,跨年度住院只收一次起付标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