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内蒙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安葬费多少
内蒙古自治区老干部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如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厅关于调整内企业容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通知》
第一条 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丧葬费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发给。
第二条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以下标准发给:
具有城镇户口的,配偶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5%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按25%发给;非城镇户口的,配偶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按20%发给。
(1)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扩展阅读:
立法规定:
1、《德国民法典》第844条第1款规定:“在杀害的情形,赔偿义务人应向担负埋葬费的人赔偿埋葬费。”
2、《瑞士债务法》第45条第1项规定:“伤害致人死亡的,支付的赔偿金应当包括所支出的费用和丧葬费。”
3、《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094条第1款规定:“对受害人死亡负有责任的人,应向支付丧葬费的人赔偿必要的丧葬费。”
4、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192条第1款规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对于支出医疗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费用或殡葬费之人,亦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B. 内蒙古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这是广西的补偿标准你参考一下:都是自治区车别应该不大 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直属各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区企业离休人员离休金的通知》(桂政发[1996]37号)、《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区企业中1949年12月1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通知》(桂劳社字[2001]87号)、《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桂劳社字[2001]87号文件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桂劳社养险字[2001]35号)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人事厅关于适当调整企业离休人员津贴补贴的通知》(桂劳社发[2002]36号)规定精神,经研究,我区企业离休人员(含符合享受桂劳社养险字[2001]35号文件规定待遇的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参照《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转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桂民发[2007]61号)的规定执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调整后的新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C. 内蒙古国企退休职工丧葬费领取标准是什么
这不用问啊,拿死亡证明到社保局办理就行了
D.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死亡企业退休职工能得到多少抚恤金
转到社会保障的到处理家庭带上你的身份证,户口簿,火化证明
该退休金和社会保障单位支付丧葬费,对授予
E. 内蒙古工商银行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标准
内蒙古工商银行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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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内蒙古工商银行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标准是给几个月的工资,还有其他什么费用没?有伤残证件的有什么待遇?
F. 全国各地丧葬费统一吗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是多少
海拉尔的是 24000
G. 请问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按什么标准发放,大概是多少
(一)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大概标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7)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扩展阅读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
此时,剩下的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另外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
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H. 请问内蒙古自治区老干部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内蒙古自治区老干部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如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通知》
第一条 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丧葬费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发给。
第二条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以下标准发给:
具有城镇户口的,配偶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5%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按25%发给;非城镇户口的,配偶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按20%发给。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企业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领取100%退休费的工人非因工死亡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5%。
以上标准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标准的,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标准执行;按上述办法计算的离休干部遗属生活费低于内人险字〔1996〕6号文件规定标准的,按6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8)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扩展阅读: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调出死者档案后,拿着一张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3、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I. 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正常退休的一次性抚恤金是本行业年度平均月工资的13个月(3个月丧葬费,10个月丧葬补助费)二是因工伤退休的在上述基础上在增加1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