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解除劳动合同,退休后企业年金怎么领,到哪领
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领取企业年金的。
(1)职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该职工年金个人账户中的积累额可以转移至其所加入的新单位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中进行管理。
(2)如果新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新单位企业年金制度的账户管理系统不健全、或发生其他由于新单位原因而无法转移个人账户情况的,则该职工的个人账户作为保留账户由原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人继续管理,待具备条件时予以转移,或待其本人达到符合企业年金待遇支付条件时领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积累额。
(3)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用由该保留账户自行承担。
B. 辞职了企业年金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离职,年金只能转移到新单位,或在原单位封存,不能领取。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的领取条件目前只有:
1.退休;
2.出国定居;
3.死亡(由受益人领取)。
离职的企业年金2种处理方式:
1.若新的企业有企业年金,则转移个人账户下已归属权益部分。
2.若新的企业没有企业年金,则转为保留账户在原受托人处继续管理(管理费自行承担)。
估计你关心的其实是两个问题:
1.是否能带走,能带走多少;
2.是否能打到自己账上带走。
对于第一个问题,就要看你们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方案中会有“归属规则”的条款(如无该项条款,则默认企业帮交部分100%属于个人所有),在归属规则中,可能会有一些限制,例如:工作5年以下,企业部分不给个人;工作5年-10年,企业部分50%给个人;工作10年以上,企业部分100%给个人等等。你只要询问到你们单位的归属规则,然后把你的情况往上套就可以了。属于你的,都可以带走。
对于第二个问题,怎么带走,劳社部20号令有明确规定,只有死亡、退休、出国定居可以提取年金,所以你离职是肯定不能打到自己账上的。如果新单位也有年金,就可以转过去;如果新单位没有年金,则目前的钱得留在原单位账户上,记得退休去领。
企业年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入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企业年金根据解除合同的形式分三种情形:
职工离职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由原单位缴纳的那部分资金,是否归职工个人享有?根据解除合同的形式分三种情形:
第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原则上不影响员工享受该部分年金权益,除非劳动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规定的情形——存在可解除合同的重大过错;
第二、职工主动辞职的,原则上不能继续享受该部分年金权益,除非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辞职的;
第三、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员工享受该部分年金权益。劳动者求职时,不仅要了解用人单位的薪酬待遇,还应了解该单位是否缴纳企业年金、缴纳的比例和数额。如果因企业年金问题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C. 辞职后企业年金如何领取
劳动来者辞职,不能提取企自业年金。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第十三条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3)辞职退休了企业年金怎么提取扩展阅读
缴纳年金保险金给付水平最终受制于积累基金的规模和基金的投资收益,雇员要承担年金基金投资风险;
待遇年金保险金给付水平取决于雇员退休前的工资水平和工作年限,在没有全面建立起物价指数调节机制前,就会面临通货膨胀的威胁;
对缴纳年金而言,只有资本交易市场完善,有多样化的投资产品可供选择时,年金资产管理公司才能有既定收益,保证对年金持有人给付养老金和对投资收益的兑现;
D. 您好,如果辞职企业年金可以提取吗
劳动者辞职后企业年金可以支取,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再到社保局办理手续。
E. 辞职了企业年金如何领取
不可以领取。
《企业年金办法》明确了领取年金的三个条件,领取方须符合其中之一:
1、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出国(境)定居。
3、死亡 。
职工领取企业年金的形式则比较灵活;
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从企业年金的本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也可将企业年金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出国(境)定居的,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企业年金余额可以继承。
职工离职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由原单位缴纳的那部分资金,是否归职工个人享有?根据解除合同的形式分三种情形:
第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原则上不影响员工享受该部分年金权益,除非劳动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规定的情形——存在可解除合同的重大过错;
第二,职工主动辞职的,原则上不能继续享受该部分年金权益,除非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辞职的;
第三,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员工享受该部分年金权益。劳动者求职时,不仅要了解用人单位的薪酬待遇,还应了解该单位是否缴纳企业年金、缴纳的比例和数额。如果因企业年金问题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企业年金的简介: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
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新办法介绍:
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和企业年金市场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修订和完善。《办法》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办法》要求,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办法》规定,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并明确了几种例外情形。
《办法》规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F. 离职后企业年金怎么提取
劳动者辞职,不能提取企业年金。
只有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下,劳动者及指定受益人才能提取企业年金的。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十三条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第十四条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G. 离职职工可以提取企业年金吗
不可以
根据复劳动和社会保障制部20号令第十二条,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如果你的新单位有年金计划,你可以向原单位申请转移年金资产到年金计划,但不会拿到现金的。
(7)辞职退休了企业年金怎么提取扩展阅读:
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建立个人账户的方式,由企业和职工定期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其中职工个人少缴或不缴费),职工退休时的企业年金水平取决于资金积累规模及其投资收益。
其基本特征是:
(1)简便易行,透明度较高;
(2)缴费水平可以根据企业经济状况作适当调整;
(3)企业与职工缴纳的保险费免予征税,其投资收入予以减免税优惠;
(4)职工个人承担有关投资风险,企业原则上不负担超过定期缴费以外的保险金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