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单位有权力对退休人员进行处罚吗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23条明确规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根据这一规定,当选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最基本的条件是必须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顾名思义必须是企业职工的代表,必须是与企业选举单位职工有着相同的切身利益的职工,否则难以真实直接地代表选举单位的职工。同样的道理,当职工代表与企业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了劳动关系,包括办理了退休、出国等手续的人员,因为同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即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的同时终止。所以退休职工不能当选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但是,考虑到退休职工曾经的付出和在企业中所占的比例,职工代表大会可以经过合法程序推荐少量具有代表性退休职工作为职代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具有建议权和发言权。
B. 已退休的企业员工受刑事处罚待遇
退休人抄员因为退休前身份不同袭,判刑后待遇不同。
企业退休人员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C.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对在国营单位工作已经退休人员、从事第二职业有何规定
1)如果依法开始享受退休养老待遇,视为劳动合同终止;比如说他正在你这里工作,到了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开始享受养老待遇,那么合同自然终止的;
2)退休后,仍然有工作的权利。
D. 国企退休人员能开除吗
公职人员是指由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的领导,一般是由政府任命的,所以是公职人员,职工不是政府任命的,所以不是公职人员,只是企业工作人员。1981年参加国企工作的人员,属于国企固定工,当时没有社保,1982年开始进入国企工作的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人或者合同制企业干部,这时已经实行社保了,这时参加工作的人员是需要购买社保的,你83年参加工作,是属于合同制工人,需要缴纳社保,1993年开始,企业的所有人员都需要参加社保缴费,你的情况可能是83年到93年单位没有缴费,93年开始,单位全体缴费的时候才参加,属于83到93年为中断时间。
开除公职与养老保险没有关系,开除之前已经发生的缴费单位是不能退的,已经在你的名下的缴费还是你的。退休金是按照缴费年限计算的,如果是按83年计算是缴费30年,因为你中断10年,就是20年,像你的情况,你可以要求原单位给你补83到93年的养老保险的,因为那时你实实在在在那里上班。
E. 公务员现已退休,但因在职期间违法被判刑的应如何处理
1、公务员已退休,但因在职期间违法被判刑的,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则停发退休金,但发给生活费;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则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停发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2、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3、按照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的相关规定,国家公务员如果因为犯罪而被羁押(如最终被证明无罪,可事后补发所停发退休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停发基本退休金,但是应发放生活费。
4、综上,如果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因为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应发给生活费,而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就取消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了。
F. 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如何追究行政纪律责任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违纪需要追究责任的行政处 理及待遇的问题 (一)对于国家公务员在任期间违纪,退休后被立案调查且应 当追究其行政纪律责任的,考虑到他们已退出国家 公务员队伍,可不作处分决定。根据其所犯错误,按照《国 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处分种类和标准,按以下办法作 出行政处理决定: 1、应当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的,按照每两年一次增加 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 2、应当给予降级处分的,以退休时的级别为基础,降低一 个级别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处分前已经发放的退休金不 再退回。 3、应当给予撤职处分的,以退休时所担任的职务为基础, 降低一职以上职务,按照规定从新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后, 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同时,按照所受处分降低其相应的 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处分前已发放的基本退休金不再退 回。 4、应当给予开除处分的,一般不再给予开除处分,改为撤 职处分。以退休时的职务为基础,降低三职以上职务,其中 对于担任副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降低办事员职务,按照规 定重新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后,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同 时,按照所受处分降低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处分 前已发放的基本退休金不在退回。 (二)对于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犯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 益,以及泄密,贪污、贿赂等严重违纪行为,但尚不够给予 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根据其所犯错误,比照应受到的 行政处分的种类,按以下办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1、当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的,按照每两年一次增加退 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 2、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按照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 标准, 降低其基本退休金, 再以降低后的基本退休金为基数, 按下列不同比例监发基本退休金:应当给予降级处分的,减 发其基本退休金的 5%;应当给予撤职处分的,减发其基本 退休金的 10%, 并按撤职处分相应降低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 遇;应当给予开除处分的,减发其基本退休金的 15%,并按 降低三职以上职务,降低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二、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行政处理及 待遇问题 (一)对于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 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羁押、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 的,停发基本退休金,其受行政、刑事处罚期间的生活费按 照《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 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 号)办理。 (二)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 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 消起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三、对于退休后的国家公务员因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务应 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 的规定处理。
G. 向已经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人构成什么罪
我国抄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对于已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的主体在刑法理论界曾产生过较大争议,主要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但对于行贿罪的对象能否是已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理论中论及较少。对于已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其本身已无职可渎,应该不能成为行贿罪指向的对象。但是,如果是已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被原单位返聘留用,行贿人通过向该人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或者是行贿人与国家工作人员事先约定,在国家工作人员在职时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在国家工作人员离职后给予财物的,应该构成行贿罪。
H. 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可以做出政纪处分吗
不可以。国有企业不能对员工实施纪律处分,包括两方面含义:首先,纪律惩戒不能记内入员工人事档案,容其次,惩戒不能称为处分。
I. 公务员退休后违纪行为如何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9)如何对已退休国企工作人员予以处罚扩展阅读:
广安市纪委对外公布:两名已退休4年的民警,因任内严重违纪受到了降低退休待遇等处分。
据介绍,陈和平,阴明,均为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退休干部,分别于2010年6月和2010年10月退休。经查,陈和平与阴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贿赂,两人行为均已构成严重违纪。
对于陈和平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广安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因其已退休,不再给予处分,按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降低其退休待遇。
对于阴明的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广安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阴明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降低其退休待遇。
J. 退休人员能否给予行政处分
公务员退休后就已退出了公务员队伍,故不宜对其作出行政处分决定。
但监察部于2001年9月13日颁发了《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犯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以及泄密、贪污、贿赂等严重违纪行为,但尚不够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可根据其所犯错误应受到的行政处分的种类,按下列办法作出处理决定:1.应当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的,按照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2.应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按照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再以降级后的基本退休金为基数按下列不同比例减发基本退休金:应当给予降级处分的,减发基本退休金的5%;应当给予撤职处分的,减发基本退休金的10%,并按照撤职处分级别降低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标准;应当给予开除处分的,减发基本退休金的15%,并按降低的职务,降低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违法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羁押、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停发基本退休金,其受行政、刑事处罚期间的生活费按照《关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