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返聘的收入,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你好,退休返聘再任职的人员,需要按
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缴纳个税,如果是退休返聘兼职人员,则需要按
劳务报酬
所得计算个税
。
㈡ 退休人员的工资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聘用已退休人员的薪资个税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退休后人员受原单位包括其他单位再聘用取得的收入则不属于离退休工资之列,而是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应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中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㈢ 退休职工返聘工资和奖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企业返聘退休人员,计算个人所得税如下:
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回员答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此,退休返聘人员需要先减除相关费用后,再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㈣ 退休职工的返聘收入怎样缴纳个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㈤ 退休人员返聘,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聘用已退休人员抄的薪资个税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退休后人员受原单位包括其他单位再聘用取得的收入则不属于离退休工资之列,而是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应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中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㈥ 企业返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要不要缴纳个税
首先,想知道退休返聘人员是否需要再缴纳社保费用,则需要搞清楚,退休返聘人员与招用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再就业,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者,因此,与招用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双方可签订劳务合同。
按照规定,社会保险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对于劳务关系之下的退休返聘人员,招用单位无需为其缴纳社保。但需要注意的是,也有"虽然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情况发生,针对这种情况,也有个别地区的司法机构会按照劳动关系处理。而在劳动关系之下,企业则需要继续为其缴纳社保。
那么,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条件为: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如果退休返聘人员不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再任职所取得的收入则按照"劳务报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根据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不需要与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合并计算缴纳税款。
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除了按规定领取的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离退休人员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生活补贴、奖金、食物等则不属于免税项目,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㈦ 退休返聘人员个税
合理的,因为返聘职工取得的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的。
劳务报酬的征税方法是:若版得到权的劳务报酬小于4000元,就扣除800元之后再交税,劳务报酬若大于4000元就减除20%的收入之后再交税。
您得到了3000元的劳务报酬,需要先扣除掉800元,再以2200元来缴纳个人所得税。2200元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20%,所以乘出来就是440元。和您交的税差不多。
(7)退休职工返聘工作需要上个税吗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㈧ 退休返聘人员要缴纳个税吗
1、退休返聘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一般情形下,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专金的退休人员,根属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此类人员再就业的,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与招用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而构成劳务关系,双方可签订劳务合同。
2、获得的收入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来缴纳个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余的个人收入如返聘的劳务报酬、各种补贴、奖金等均应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