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申请人填写《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个人信息部分),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盖章确认后,由申请人携带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社局窗口办理。
1、申报
申请人于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向受理窗口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3份、《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一式3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彩照1张。
2、受理
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单》;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
受理的,通知用人单位提供申请人档案。
需要确认首次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社保经办机构提供首次参保证明。
3、确认
审核认定申请人出生时间、参保缴费情况,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符合退休条件的确认意见。
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公示5天,期满无异议的发放退休证,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并做出结论;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出具《审核情况反馈单》,退回申报材料。
公示期间,拟退休人员名单及《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传递至相关科室,对视同缴费情况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传递至缴费确认窗口。
4、缴费核定
退休人员持身份证、退休证到缴费确认窗口,对《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填写的本人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确认,采集指纹。其中需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程序办理。
同时由用人单位填报《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增减情况汇总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
缴费确认窗口将职工签字确认的《企业退休(职)人员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传递至相关科室计算退休待遇。
B. 天津市企业办理职工退休流程
天津市企业办理职工退休流程,分以下情况来参考(2015版本)办理
一、正常退休
(一)服务对象:
在本中心存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年限累计15年的,可由本中心负责办理退休手续。
(二)需要材料:
(1)存档证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8位身份证号码)
(3)户口本复印件
(4)就失业证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6)社会保险公司打印的历年缴费明细单。
(三)办理程序:
1、退休前一个月,由本人持“需要材料”到人才中心申请并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
2、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填写《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养老待遇档案》和《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
3、按规定缴齐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存档费。
(四)办理时限:
每月26日至下月4日为退休上报时间,由区劳动局和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办结后由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通知本人领取退休证和退休金存折。
二、特岗退休
(一)具备条件:
在本中心存档并从事过有毒、有害工作满8年;从事过高温、井下工作满9年;从事过高空、特繁工作满10年;男55周岁,女45周岁,可在本中心办理特岗退休手续。
(二)需要材料:
(1)存档证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8位身份证号码)
(3)户口本复印件
(4)就失业证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6)社会保险公司打印的历年缴费明细单
(7)原所在单位特岗批文复印件及原单位证明(必备材料)。
(三)办理程序:
1、在到达特岗退休年龄前两个月向本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需要材料”及人事档案后,填写《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表》、《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等表格。
3、每月15日前由人才服务中心将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及有关材料报区、市劳动部门进行初审。
4、初审通过后,由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
5、市劳动局审核批准的当月,由人才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办理退休手续。
三、因病提前退休
(一)服务对象:
在本中心存档,男50周岁,女45周岁,经本人提出申请,病情符合病退条件的,可在本中心办理因病退休手续。
(二)需要材料:
(1)存档证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到派所升18位身份证号码)
(4)就失业证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6)社会保险公司打印的历年缴费明细单
(7)伤、病情况及医疗经过说明
(8)与病情有关的病历资料,包括诊断证明书、原始病历及近几年的住院、门诊病历;X光、CT、B超检查报告;心电图、脑电图和病理报告及化验单。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将“需要材料”按规定时间报人才服务中心。
2、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区劳动局初审。
3、初审通过后,由区劳动局报市劳动局复审。
4、复审通过后,填写《非因工病、伤、残劳动鉴定申请表》、《天津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5、由市劳动局统一安排鉴定时间,申请人按规定到指定银行交纳鉴定费。
6、由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到天津市职工医院接受专家鉴定。
7、鉴定合格后,由中心通知申请人办理退休手续。
【提示】
若有新的变动及政策调整,请以最新法规来参考办理。
信息源
办 理 退 休 手 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桥区政府
http://jhl.tjhqqzf.gov.cn/system/2011/07/22/010024909.shtml
C. 天津社保退休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基本材料:
1、身份证;
2、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申报审批表(一)职工缴费情况表;
3、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申报审批表(二)退休审批表;
4、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
;5、天津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相关信息采集表
二、特殊材料:
1、《天津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2、《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表》;
3、《国有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提前退休审批表》;
4、注明伤残等级为1-4级的《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三)》和注明工伤发生时间为1996年9月30日以前的《2003年底前老工伤人员审核登记表》;
5、《劳动模范荣誉证书》(意外遗失证书的可由市总工会根据历年劳动模范花名册出具证明);
6、市人事局或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干部身份);持市劳动局或市劳动保障局或市人力社保局颁发的标注有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证书》(工人身份);
7、《军队转业干部登记表》或载明军衔(级别)登记的《履历书》、《复员干部改办转业审批表》、《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等军转干部身份证明;
8、《市属74家转制院所人员工龄补偿金和过渡期补贴审批表》
D. 怎么办理退休手续办理退休都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除了那些复发生意外事件需要提制前退休的人,每一年都会有一批到了法定年龄退休的人。在退休之前需要去相关的单位办理自己的退休手续。
1、在退休前需要知道自己是否符合退休的条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符合男子年满60周岁,女子年满50周岁,工龄连续满10年的都可以办理退休。在退休后每月会按照一定的标准给退休的工人发放一定的退休费,直至去世。2、办理退休手续到社保局需要的资料。在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到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参保人退休手续,需要的资料是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以及一式两份的退休人员申请表。
E. 如何在社保局办理退休需要哪些手续
1、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由本人单位的经办人员办理。
2、手续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
3、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将审批后的《XXX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
(5)天津市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在哪里办理6扩展阅读
退休(retire),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
作为现代社会重要的制度之一,公务员到达一定年龄后就会退休,同时享受国家的财政供养。
其实这种制度并非现代经济社会的产物,退休制在中国的周朝就已经产生,并且慢慢发展成为国家的定制。
F. 天津市办理退休需要哪些证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四、注意事项:
由于《失业证》要上网登记,为确保信息准确,请办证本人亲自办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付给本人。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日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北京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后,在迁入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二、户口迁往外省、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
三、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
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企业时,本人欠缴以及企业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要一次性予以补缴。下岗人员再就业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手续。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相对集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理接续和缴费手续。下岗失业人员未再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原有的社会保险关系;在下岗失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保管其档案的单位和部门代其办理申请退休手续。所以,您千万别忘了及时续缴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