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家退休返聘政策
国家不鼓励也不反对退休返聘,所以由用工单位和退休人员自己协商。国家没有政策。
Ⅱ 国家对于返聘退休员工有什么相关规定
一、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所以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二、返聘人员适用的法律法规:1.《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Ⅲ 我在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下的一所公办学校聘用做了一名小学老师,平时1800一个月,年底有10000的绩效工资
公立学校怎么评不了职称的?我认为公立学校有保障,私立学校现在工资高,但是是不是一直这样,私立学校要看生源的
Ⅳ 我是一名女职工,在教育局工作,是高级教师,六十岁退休可以吗
55岁,现行政策。现在还没有延迟退休。除非单位返聘你,你才能干到55岁以后。
Ⅳ 南京市教育局的各项条例规定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四)主管全市教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有关人事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来宁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五)负责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区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拔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城市教育费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费、人民教育基金;归口管理国(境)外对本市的教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审计直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七)根据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学校土地的使用与调整。
(八)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各类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育的招生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的考试、考核工作,管理全市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
(十一)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十二)领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和党的关系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上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以及统战、群团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Ⅵ 请问南京在编教师待遇怎么样,是刚进去的硕士
南京在编教师待遇怎么样
这个可以去教育局官网上查找相关的文件规定,也可以问一下所在的单位。
每个区都可能不相同,所以更多的你应该去询问一下在校的老师,或者进去学校之后,你也能有所了解。
Ⅶ 2016年南京教师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教师退休后工资如何计算
2016年南京教师退休年龄最新规定,里面有教师退休后工资如何计算等等相关说明。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教师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这一法规,目前,因教师所在县、市、区不同,退休年龄不尽相同。教师在校任职不同,退休年龄也不同。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岁数到了,男55周岁,女50周岁,享受内退政策,可以不到单位上班,在家就可享受在职待遇。甚至有的县市小学校长、中学中层以上领导,男52岁、女47、48岁之前就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不再到单位上班,享受在职待遇。有的县、市、区普通教师可以早退休几年。普通教师不能内退。在同一县、市、区普通教师要比领导晚退休五年,甚至更长时间。也就是多工作五年,甚至更长时间。这些政策、规定很不合理,也不公正。不在岗,而在编,享受在职待遇,是典型的吃“空饷”,是特权思想在作怪,属明显特权规定。这不仅仅是加剧教师间分配不公的问题,老师反响、意见很大,在教师队伍中谈论此事,可谓群情激奋。易激化矛盾,造成不和谐局面。而这样的政策、规定也有损政府形象。
那么,教师退休年龄新规定“新”在哪儿呢?
前关于教育、科学、卫生事业的相关工作单位的讲师、工程师、助理研究员、农艺师、主治医师等工作人员,以及高等院校、高中、中专学历毕业的,经过考核取得了同等学力的、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的中学和小学教师,如果能够坚持正常的工作,业务能力也比较强,可以略微延长他们的退休年龄。延长之后的规定是:女同志不超过六十岁,男同志不超过六十五岁。如果没有上述关于坚持工作和业务能力的条件的人员,他们的退休年龄仍然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进行。
对于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如果担任的是行政领导或者管理职务,如果达到了国家规定的统一退休年龄,要免除行政领导或者管理职务,只独立从事专业工作。
在这项规定下达之后,已经退休的人员不复职,当然,如果有需要并且本人也自愿的,可以聘请他们工作。
关于教师退休年龄的规定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变化,我国教师的退休年龄暂且按照这方面来执行。
Ⅷ 机关退休人员返聘算在编人员吗
退休返聘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
退休返聘自己的职位和自己的职位的种类都是没有变的跟原来没有达到退休年龄时候一样,所以如果以前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现在就是,以前不是现在就不是,所以退休返聘不会改变自己的工作性质!
国家工作人员定义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法从事公务,并领取相应报酬的人员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
人员分类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司及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国有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国家所有而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的企业。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管理从事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单位。人民团体,是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青、工、妇等人民群众团体。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委派”,是指委任和派出。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无论其先前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只要具有合法被委派的身份,即应视为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者。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2009年8月27日修正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的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八)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8)南京教育局在编教职工退休返聘政策扩展阅读:
返聘的劳动合同
国家通知
1、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2、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
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
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双方自行协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对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可以补贴也可以不补贴,根据企业情况自己决定,返聘人员贡献大,企业离不开就协商补贴一些,返聘人员可有可无,当初返聘协议没有这些补贴内容的,也可以拒绝补贴。
Ⅸ 办理教师退休手续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教职工退休手续由人力资源处人事综合科具体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如下:
一、退休手续办理程序
1、待退休人员在本人到龄当月5日前向人资处提供独生子女证(教龄满30年的不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和本人免冠1寸照片1张。由人资处报人社局办理退休手续,次月执行退休工资。次月5日后到人资处领取退休人员银行卡。
2、按照人资处通知,本人携身份证到人资处领取退休证;
3、凭身份证、退休证到财务处开具公积金提取申请单;
4、本人携带身份证、退休证、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和建行卡或建行存折,到建设银行雨花支行(雨花西路77号)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5、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相关事项的补充规定》(金院字〔2015〕165号)文件规定,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选择是否自愿退休。如果选择自愿退休,必须提前2个月向学校人资处提交书面退休申请,并按相关程序办理退休手续;未选择自愿退休的,在职期间按学校相关岗位要求进行管理。
(9)南京教育局在编教职工退休返聘政策扩展阅读
退休待遇说明
退休待遇按照发放来源不同分两部分,一是养老金,二是其他补贴。分别说明如下:
(一)养老金
每位教职工退休的时候,会拿到一份由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中心(简称市社保中心)出具的“南京市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通知书”,通知书中和我校教职工有关的养老金组成有两部分:离退休费和生活补贴。
1、离退休费
离退休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根据工龄打折扣)
(1)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具体数额,目前的参照标准是2014年10月前调标(2006年工资标准)的基数,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查对应数据;
(2)根据工龄打折扣:
一是教龄满30年的(现仍在教学岗位,工资执行专技的),100%发放;
二是按照工龄(M年)进行分段,35≤M年的90%,30≤M<35的85%,20≤M<30的80%,10≤M<20的70%;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5%。管理岗退休的老师,工龄满35年及以上如果有独生子女证的,工龄的折扣封顶是95%。
2、生活补贴
按照南京市“退休生活补贴标准”对应查找,分教师、管理和工勤三个系列:
(1)“教师系列”:分“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和员级”五档;
(2)“管理系列”:分“正副厅(局)级(三级职员)、副局(四级职员)、正处(五级职员)、副处(六级职员)、正科(七级职员)、副科(八级职员)、科员(九级职员)和十级职员”八档;
(3)“工勤系列”:分“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五档。
对应每个系列每个级别,又按照工龄(M年)分“35≤M、30≤M<35、M<30”。每位教职工根据本人退休时候的情况,对应一个具体金额。
养老金由南京市社保中心负责发放,每月由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直接发到各位的养老金银行卡。教职工办理好退休手续后,由社保中心办理新卡,人资处负责领取和发放。领卡时间一般在退休次月的5-10日之间,具体时间等人资处通知。如果退休当月手续没有及时完成,次月的工资仍然由学校代发,仍在工行工资卡上查收。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南京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尚未出台,目前的养老金发放标准和依据是按照2014年工资调标前(2006年工资)的标准计算的,由国家工资前两项组成(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因此目前的养老金金额为预发放,待政策出台后会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已退休教职工。
(二)其他补贴
退休待遇中的第二部分是其他补贴,包括提租补贴(目前比例为15%)和交通费(12元),市厅级离退休干部还有电话费。每月由学校发到教职工的工行工资卡。
参考资料:金陵科技学院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须知
Ⅹ 教师编制可以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吗
可以的,不过很麻烦,需要通过以下过程进行:
第一步:首先先去打听怎样申请一个编制,(一个途径是缺编用人单位(学校),跟学校负责人打好招呼,递交简历,用人单位意要个人帮个人就好办,盖章上的事用人单位领导可以去帮沟通。)
第二步:得到接收学校答复后,去人才交流中心拿两个表(一式三份共六份),一个是《编制使用审批表》,别一个是《商调登记表》。
拿着《编制使用审批表》和弄一份申请书(也就是说明申请编制的理由)去编委办申请一个编制(申请之前也可以打听哪里有对口的编制),和编制办一起完成编制使用表后,
需要盖章签字的有:
1、接收学校负责人;
2、接收学校主管部门(也就是教育局);
3、县分管领导(也就是分管的副县长或市长),县分管领导签字以后拿《编制使用审批表》回编委办盖章,编委办盖完再给编委办领导盖章签字(县长或市长就是编委办领导)。
在上述手续的同时,拿《商调登记表》到调入地各相关部部门逐一签字盖章:
1、调入学校最高领导签字同意(和编制使用审批表一起盖)。
2、调入地教育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和编制使用审批表一起盖)。
3、调入当地人事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第三步:调入地的签完,再及时拿去调出地相关部门逐一签字同意:
1、原学校最高领导。
2、调出教育局分管领导(调出地的手续最难就这一步,其他都还好)。
3、调出地人事局分管领导。
第四步:拿着《商调登记表》到调入地人事局,人事科讨论同意后,会开出《商调函》(这是个人走上成功调出的重要一步,这一步过关了,接下来的也会顺理成章了)。
第五步:拿着《商调函》回调出地,《商调函》会告之调出人事局(人事科)需要的资料,人事科根据《商调函》内容告诉个人需要资料。一般都是要准备以下材料(最好是自
己拿到《商调函》后就事先做好准备,要不然等人事科告诉个人再去办就得多跑几趟):
1、原学校开具的《关于***最近表现的证明》;
2、近期体检表(应该事先在周末时间去人民医院或中医院体检,这样不会占用上班时间,
只要跟医院的说是工作调动需要的体检就好,体检最好不要出问题,要不然有点麻烦);
3、婚育证明(这个也应该提前弄好,先在学校出证明,再带结婚证、户口本一起拿到所在镇的计生部门盖章,计生部门会查父母的计生问题,没有交清超生款的要补交,
个人爱人的也要在他那边出相同的证明)。人才市场交流中心会根据人事局人事科的要求将档案邮寄到调入地人事局。
第六步:调入地人事局在收到个人的档案之后(如果材料不齐会叫个人补的),再开一封《商调函》(也就是协商调动),这个是调出成功的信号,会有时间限定,
以拿到《商调函》后马上回调出地人事社会劳动保障局干部科(人事科),人事科会开行政介绍信(也就是调出令,拿回调入地)和告诉个人调出时要转移的相关手续。
再拿介绍信(调出令)回原学校(镇中心校)去办理相关手续:如工资证明(到会计处开工资介绍信,一式两份)、近三年表现考核手册等等,其中最关键的是工资证明。
拿着原单位给个人开工资介绍信再回人事社会劳动保障局工改办,工改办再给个人开工资介绍信(会回收一份)回调入地人事局干部科。
(调出地人事局手续算办完,往后不用再往这个地方再跑了,到这一步就算是正式调出原学校了,之前应该做好交接的准备工作。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
考的编制只能在当地有用,一般以市为单位。因各地政策落实不一样,所以存在差别。
《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了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