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有关规定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享受原单位待遇,住房公积金以离岗时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进行交纳。
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统一由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医疗诊断,并出具证明。非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核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作出鉴定结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暂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1~4)级执行。
提前退休是指员工在没有达到国家或企业规定的年龄或服务期限时就退休的行为。提前退休常常是由企业提出来的,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这是当今许多企业在面临市场激烈竞争时,使自身重现活力而采取的用于管理员工流出的一种很流行的方法。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已经公布了“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今后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网络-提前退休
『贰』 特殊工种退休新规定的文件号是多少怎么找文件
国家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
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才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办理。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55岁可以退休。
(2)企业提前退休文件扩展阅读:
提前退休条件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公务员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叁』 提前退休需要准备那些资料啊
哪些职工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答:(1)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可以办理提前退休。凡参加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职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月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未参加社会统筹的,由企业负责支付。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其退休待遇根据赣府发[1999]14号文件规定,在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之前,退休费用由所在企业支付;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后,参加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未参加社会统筹的,仍由原企业负责支付。 (3)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参加了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的,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办理,并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按规定转入工伤保险基金。未参加统筹的,由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伤待遇,职工个人帐户暂予封存,待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按规定计发退休待遇。 (4)劳动保障部[1999]8号文件规定:按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及三年内有压绽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可以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此项规定不能与前述1,2项规定同时适用于同一名职工,其退休待遇按规定予以核减,即:提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额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х(1-提前退休年数х2%)+个人帐户养老金。 (5)中办发[2000]11号文件规定:对于中央所属的核工业矿和原中央所属,现已下放地方管理的煤矿及有色金属矿因资源枯竭而关闭破产,其企业全民所有制职工(含劳动合同制职工)执行提前5年(男55周岁,女干部50周岁,女工人45周岁)退休的政策,而从事提前退休工种的职工可提前10年(男50周岁,女40周岁)退休。对于按企业关闭破产规定提前5年退休的人员,每提前退休一年,其基本养老金减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而对因从事提前退休工种而提前10年退休的人员,在其按提前退休工种提前退休的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内,不扣减基本养老金。
『肆』 有害工种提前退休参考的文件有哪些
医药行业有毒有害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说明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为明确医药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特制定本表。
二、本表是由国家医药管理局组织有关省(市、区)医药管理局(总公司)、专业公司和医药企业,通过调查研究、分析比较、综合平衡,统一审定后制订的。
三、本表所列医药行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划分的范围标准及方法是:
1.有毒有害作业系指工人在生产中及工作场所内常年、直接、大量接触的原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体、反应副产物形成存在,并在操作时可经呼吸道、皮肤或口进入人体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对于非常年、间接、短期内接触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如由于毒物扩散,造成环境污染而影响的工种均不予划入。
2.本表所列均是毒性较大、危害比较严重的产品及工种、对有些有毒有害产品及工种一时看不准、分不清的,暂时不划入。
3.本表所列有毒有害的毒性、毒理是以国家及省(市、区)主管部门颁布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毒性标准为依据的。
4.根据医药行业实际及特点、化学药品生产原则上按产品进行划分,中药、医疗器械和化学试剂则按工种进行划分。
四、在试行中应注意下列问题:
1.各医药工种必须与本表同产品、同生产方法、同工种范围、同劳动条件,并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八年者方可作为提前退休工种。
2.医药生产车间的机械维修保全工、分析化验工、常年跟班的技术人员〔如:车间值班长〕以及污水处理工、其劳动条件与同类产品的有毒有害作业工种相同的,可根据各地企业具体情况,由各省(市、区)医药管理局(总公司)征求省(市、区)劳动局同意后批准执行。
3.医药行业中常年直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非医药专业工种以及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工种,可按有关规定,经省(市、区)劳动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4.今后凡需要补充的产品、工种(包括新产品)如果劳动条件与本表相同的,可由省(市、区)医药管理局(总公司)征求省(市、区)劳动局意见后审批执行,并报国家医药管理局备案。如劳动条件与本表不同,各省(市、区)医药管理局(总公司)可提供根据、资料报国家医药管理局平衡审定、批准后执行。
五、在执行中,必须首先注意从工艺、设备、生产布局和劳动组织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以防止或减轻有毒有害物质对职工的危害。企业(包括新建企业)通过技术改进(引进新技术)、工艺改革或者由于原材料的变换、减少或消除有害健康因素后,各省(市、区)管理局(总公司)应按变化后的条件重新审定。
六、原国家劳动总局(78)劳护字36号批准的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所列的101个医药产品,继续列为提前退休工种试行。
七、本表解释权属国家医药管理局。
『伍』 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是如何规定的
一、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但是因为特殊情况可以提前申请退休。
二、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三、如果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没有缴纳15年退休金会相应减少。
1、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陆』 寻找关于特种行业办理提前退休的国家有关文件
根据劳社部发抄〔1999〕8号文件精神,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如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可相应提前五年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织、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适用于同一名职工。
『柒』 国家对破产企业提前退休有关政策法规
一、凡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破产企业名单的国有工业企业职工,不论是否属于111个试点城市,均可执行提前5年退休的政策。
二、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应以法院宣告破产之日为限,在此之前距法定退休年龄相差5年的,方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从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从统筹基金中支付养老金。
三、办理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手续,一律由地、州、市劳动保障部门依照新劳社险字[2001]6号文件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核后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四、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5年退休与列入国务院批准破产国有工业企业中职工提前5年退休的政策规定,不能同时适用于同一名职工,即不能提前10年退休。
五、破产国有工业企业破产前女干部改当工人或工人被聘为干部的,凡在现工作岗位工作满5年的,按现岗位计算提前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按原岗位计算提前退休年龄。
六、破产国有工业企业职工达到提前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前,企业必须补清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
七、破产国有工业企业提前退休人员和提前病退人员一样,实行每提前一年减发2%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