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离退休干部的两个待遇中政治待遇具体有那些
政治待遇:根据国发[1982]62号文件规定,老干部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对于离休的老干部,他们的政治待遇包括:阅读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某些重要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等。1、阅读文件、通报情况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上关心爱护离退休干部,坚持和完善老同志阅文、学习制度。要及时向老干部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和定期通报情况,使他们了解党的方针政策,认清国际国内形势,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各级党委要抓好离休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党员离休退休多的单位,应单独建立老干部党支部。要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党员离休退休干部中的先进事迹,要大力表彰。3、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为了体现党和国家对离休干部政治上的关怀,使他们及时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好形势,有利于他们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在他们健康条件允许和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就地、就近适当组织一些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的活动,但应注意安全、量力而行、勤俭节约。4、慰问老干部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中对老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在慰问活动中,党委要重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参加。主动征求、虚心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对老干部提出的工作上的意见,要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对老干部反映的实际困难,能够解决的应及时给予解决。春节期间慰问老干部,要作为一项制度年年坚持下去。
⑵ “人员状态:离退休”是什么意思
人员状态:离退休。包含两个意思,也是该人员现在可能是离休或退休,两者的区别如下:
离休
指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 ,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已经退休的干部,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该为离休。具体说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的条件如下:
(1)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2)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3)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实行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含包干制)的,或既享受过供给制待遇、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4)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及1948年底以前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提拔为干部的。
(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建国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提拔为脱产干部、享受供给制待遇的,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当干部(含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必须长于当工人的时间;不属于因犯错误、受处分而安排当工人的。
(6)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主管部门调派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干部(包括军队转业干部)。
(7)1948年底以前在根据地、解放区入党的农村党员,建国前被提拔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8)在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以前,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包括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民主党派的成员,一直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革命工作的。
(9)抗日战争时期,在根据地、解放区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底以前提拔为脱产干部,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
(10)按中央组织部组通字[1986]8号文件规定,将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改为建国前的半脱产乡干部。
(11)建国前来我国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一直在我国从事革命和建设事业,符合干部离休条件的外国籍干部。
所谓“离休”就是人退下来后,依然享受和原职位相同的所有工资福利待遇,就和上班一样。该涨工资就得涨工资,该发东西就得发东西。
退休
所谓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PS:
那就是退休了。
⑶ 离退休是什么意思
离休是中国针对已退出工作岗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设立的一种较优越的社会保障措施,也是涉及干部政策的一项制度。具体地说,离休就是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
一般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的条件如下:
(1)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2)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3)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实行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含包干制)的,或既享受过供给制待遇、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4)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及1948年底以前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提拔为干部的。
(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建国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提拔为脱产干部、享受供给制待遇的,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当干部(含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必须长于当工人的时间;不属于因犯错误、受处分而安排当工人的。
(6)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主管部门调派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国家干部(包括军队转业干部)。
(7)1948年底以前在根据地、解放区入党的农村党员,建国前被提拔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8)在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以前,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包括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民主党派的成员,一直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革命工作的。
(9)抗日战争时期,在根据地、解放区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底以前提拔为脱产干部,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
(10)按中央组织部组通字[1986]8号文件规定,将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改为建国前的半脱产乡干部。
(11)建国前来我国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一直在我国从事革命和建设事业,符合干部离休条件的外国籍干部。
已经退休的干部,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改为离休。
⑷ 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法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离退休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因此,离退休工作部门及人员要努力做到。
1.敬业爱岗,以热情周到地为离退休老同志服务为中心,以让离退休老同志满意为标准,更好地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老同志,发挥他们的作用的要求,克服困难,落实政策,为老同志做好事、办实事。
2.认真落实,积极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尊老敬老教育活动,宣传离退休老同志为电力事业所做的贡献和他们的优良品质,宣传尊老敬老的好人好事。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
3.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来访工作。对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要做到认真研究,件件有回音。对来访的离退休老同志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百问不厌,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不拖拉、不推诿、不敷衍。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不能办的事,要解释清楚。
4.为老同志服务要全心全意、满腔热忱,吃得苦、受得累,做老同志的贴心人。努力创造条件,拓展活动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老同志老有所乐。
5.坚持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情况,征求意见,让老同志及时了解电力事业改革、发展的情况,为电力事业建设出谋献策。
6.要坚持经常、有计划地适时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把走访慰问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去抓。新年(春节)、“十、一”(老年节、中秋节),对离退休老同志普遍慰问,发慰问品或慰问金。离退休老同志住院后,由离退休工作部门代表工区领导前去探视,其探望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元。
7.离退休职工去世后,要前往职工家中慰问,并协助办理善后事宜。对家属提出的不附和规定的要求,要做好解释工作;对丧事过程中的各种迷信活动,要进行教育制止。认真按政策规定落实抚恤金、丧葬费、遗留问题等。
8.离退休职工活动经费按中共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局党组织________发(________)________号文执行,即退休职工活动经费每人每年________元。
9.退休职工管理服务费及办公费,工区可根据费用成本核定一定标准执行。以上经费由退休管理办公室统一掌握使用,各项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但可以跨年度使用。
⑸ 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离退休老干部作用问题研究
做好老干部工作既是尊老、敬老、爱老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大事。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结合博湖县老干部工作情况,通过认真研究探索老干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现就如何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问题,做一粗浅探讨。一、主要做法一是发挥“参谋”作用,利用自身优势为县域经济发展出谋划策。近年来,博湖县认真贯彻新时期党对老干部的各项政策,从各方面认真落实老干部待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如:让离退休干部参加一些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向老干部及时通报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发展情况,对工作中的重大决策,诚恳地征求老干部的意见等等,并在工作中认真听取离退休人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及时使领导和单位了解离退休同志的思想动态。二是充分发挥医疗系统离退休人员的作用。许多医疗专家退下来以后,积极响应医院的号召,返聘到医疗第一线,目前县、乡(镇)各医院均有返聘专家,都工作在门诊一线。极大地缓解了医院门诊医生不足的紧张局面。在做好应诊工作的同时,他们还肩负着传帮带的任务,认真指导年轻医师的工作,他们严谨的学术作风、体贴的沟通方式、果断的处理方法、优良的医德风尚等多方面的示范作用,给年轻医师树立了榜样,使医院形成了很好的救死扶伤的氛围。 还有一些医疗技术人员,虽然单位没有返聘,但在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继续从事医疗工作,给他们带去先进的诊疗技术、规范的工作方法,为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的规范化建设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中坚作用。三是充分发挥水产系统离退休干部的作用。部分水产系统专家退休后,应水产企业聘请,聘用到水产养殖、加工、生产一线,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他们用几十年来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技术,指导、培养了一批又一批水产养殖、加工能手;在这些老专家的精心指导下,近年来博湖县先后培养出鱼、蟹、虾等几十种水产品。博湖县水产品现已通过国家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深加工产品打入到国际市场,不仅为国家创取外汇,也为当地农牧民增收起到推泼助澜的作用。四是积极调动离退休干部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针对在企业主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退休的老同志,退休后多数都被聘请到企业从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在他们的精心指导和管理下,企业一年上一个新台阶,不仅在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上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同时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经济效益,使企业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五是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的作用。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后,积极参加各项力所能及的活动,有的为单位、部门、企业担任警卫,有的在老年活动中心和社区担任活动项目教练或技术指导,还有一部分在家庭里承担着繁忙的家务,或侍奉老人或养育孙辈,不仅使老人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还为子女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更好地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去。六是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司法调解中的作用。司法系统老干部退休后多数从事法律、人民调解员工作,有部分被返聘到学校、派出所从事法律顾问和司法调解工作。这些德高望重、阅历资深、作风优良的老同志,在工农业、教育、司法、医学领域具有独特的优势,是博湖县各项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补充力量。七是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作用。大多数离退休老干部都能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投身到关心下一代的各项工作中去,他们有的担任学校辅导员,每年都不定期为中小学生进行革命传统及安全知识教育。广大离退休干部,胸怀国家大业,心系下一代疾苦,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参与本系统组织的“献爱心、送温暖”向困难职工、失学儿童等的捐款活动。八是充分发挥离退休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老离退休干部的特殊,组织广大离退休干部参加门球、乒乓球、台球、跳棋、象棋、钓鱼、麻将、太极拳、舞蹈、双扣等十余项活动,为离退休老干部订阅了老年康乐报、老年报、老人春秋、金秋、自我保健等十几种报刊杂志,每年定期定期组织老干部赴内地参观、游览名山大川,领略大自然的风景和祖国日新月异的变化,既开阔了视野,又充实和丰富了老干部的精神生活。还有许多老同志退休后到老年大学学习,绘画、舞蹈、书法等科目成了老同志的热选,通过学习,丰富了老同志的晚年生活,让老年人身心健康、老有所乐。二、在的问题一是发挥作用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体现在离退休干部由于思想认识和自身素质上的差别,导致发挥作用的愿望和结果存在差距。有的老干部认为:“离休离休,离了就休”;有的老干部由于自身能力素质较弱,平时学习又未跟上,政治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都与实际工作需要有差距,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需要,从而影响了发挥作用的实际效果。二是思想有顾虑,缺乏发挥作用的主动性。在离退休干部中,有的老同志受思想观念约束,缺乏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认为自己忙碌了大半辈子,现在上了年纪,身体和精力都已不行了,退下来应该好好休息,保持身体健康、精神愉快是退休后的主要任务。三是部分单位领导对老干部工作认识不足。认为老同志退休了就和单位脱离关系了,一切事务都应该去找老干局,给老干部心里造成阴影。三、建议与对策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重视离退休干部在社会建设中发挥的作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这五个方面,其中“老有所为”是老干部工作的归宿和落脚点。在新形势下,随着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不断落实,老干部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丰富,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是老干部工作的重点。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各领域、各战线上做出贡献的老干部先进事迹,宣传老干部不为名、不为利,在社会发展中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调动老干部发挥作用的积极性。引导老干部树立“人生从六十开始”的观念,把更多地老干部吸引到发挥作用的行列当中。二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为离退休老干部继续发挥余热提供大力支持。在离退休干部中,有很多是从事过专业一线工作的老同志,他们多数是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专家。退休后,有些老同志被单位返聘继续从事医疗、经济管理、水产养殖加工等工作,有些老同志则在其它行业或社会上发挥专长,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三是认真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各级党政领导要重视老干部工作,积极为老干部发挥作用营造有利的外部条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老干部待遇,为老干部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发展搭建平台。认真落实好党和国家对老干部的各项政治待遇,政治上尊重老干部,思想上关心老干部,要经常向老干部通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定期组织他们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切实保证及时据实报销医疗费。建立完善老干部工作制度,确保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如:党委定期研究老干部工作制度;党政领导干部亲自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问题制度;定期召开老干部工作会议制度;党政领导分工联系老干部制度;重大问题征求老干部意见制度;坚持定期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等。四是切实为老干部排忧解难。从思想上贴近、感情上亲近,想老同志之所想,急老同志之所急,善谋为老之策,多办便老之事。要经常到老同志家里走一走,坐一坐,了解他们的生活、经济情况,了解他们的想法和需求,对生活上有困难的,及时地给予帮助解决,家庭有矛盾的,及时进行调解,找出解决的方法。充分利用重阳节以及走访慰问等时机,向老干部宣传有关方针政策,及时通报单位的工作进展以及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困难,使他们融入集体当中,激发他们发挥余热的积极性。五是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组织开展一些能发挥老干部自身专长、具有针对性的实践活动。要结合老干部实际,以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为契机,发挥老干部作用于各类活动中,创新老干部发挥作用的方式,调动老干部的积极性。如: 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定期组织、引导他们参与健康向上、文明高雅的文体活动,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