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退休老人住院医保怎么报销
1、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六章,医疗费用的结算:
(1)属于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如实记帐抵消,并不需要个人单独支付再报销;
(2)属于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从职工的个人医疗帐户中划扣,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不足支付的,应当向职工收取。
(3)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对职工就医或者配药所发生的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当向职工收取。
2、上海退休老人住院医保报销费用比例按照年龄具体区分如下:
(1)退休人员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标准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
(2)退休人员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2%。
(3)退休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1)退休职工门诊看病自负怎么报销吗扩展阅读:
1、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4万元。职工在一年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或者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照支付比例支付。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
2、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3、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按照规定向第三人追偿。
② 医保卡里面钱用完了还可以报销吗
医保卡里面钱用完了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报销比例由当地社保局规定,医保诊疗费用的报销金额是直接在出院结算的时候从总金额中扣除的,不是打到卡里的,个人需要支付报销后的自费部分。
以郑州市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五条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挪用。
第二十九条 超过起付标准、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
(一)在职职工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5%,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8%;
(二)退休人员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7%,一类医疗机构97%,二类医疗机构95%,三类医疗机构93%。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年度累计为15万元。统筹基金自然年度内累计支付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予以支付,具体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
(2)退休职工门诊看病自负怎么报销吗扩展阅读:
《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五条 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支付范围以外的其他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四十一条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医疗费用以社会保障卡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个人账户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记帐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医疗费用,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按照规定返还。
③ 职工医保能报销多少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版人员,三期矽权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④ 2019年上海在职职工看病医保自负段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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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是城保在职中人3
你的门诊待遇是这样的
分三段
帐户段自负段共负段
根据你的说法如果你看门诊用掉5000(大一点比较好算)
先用帐户资金
当年用完再接着历年的用
486.4+1500.77=1987.17
5000-1987.17=3012.83
然后中人在职今年(07年)的自负段为1542元
就是你要负1542元
3012.83-1542=1470.83
这1470.83进入共负段
根据你中人3在职的比例
自负50%
所以你只要付735.42+1542元
还有
并不存在报销的概念
带卡就医
刷卡的时候该医保付的医保会自动扣除
发票上的统筹支付和附加支付等就是医保付的
PS:
看病需带好本人社保卡(或医保卡)和就医记录册(可去全市各区县医保中心或者医保服务点办理,医保服务点一般在街道的社会保障中心里)
两者缺1不可
还有
住院的话设起付线今年(07年)老人771元中人退休(01年后退休)为1234元中人在职为1542元
超出部分在职自负15%
退休自负8%
以上医保支付都是由统筹基金支付
关于最高限额
今年最高限额为61680元
然后你看病的前一共超过这个数
(包括医保付和你自己付的。但不包括起付线)
超出部分由附加基金付80%
你付20%
同样用社保卡结帐
不存在报销概念
看病带好社保卡和记录册
⑤ 医保什么是“自费”,什么是“自付”区别在哪里
●个人自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符合《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青海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青海省医疗机构服务设施目录》(以下简称“三个目录”)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西宁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相应比例进行报销。“三个目录”以外的费用为自费费用,个人自费不纳入大病报销范围。
●个人自付
乙类项目自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区分甲、乙类。“三个目录”内甲类项目,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全额纳入报付范围;“三个目录”内乙类项目,先按个人自付比例自付一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乙类项目自付纳入大病医疗保险。
分段自付: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就诊医院不同等级,基本医疗费用按不同比例报销,报销完剩余部分为分段自付。分段自付纳入大病医疗保险。
已在西宁市各级社保经办部门备案(转省外住院就医及异地安置的)手续后直接持社保卡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费用中,自费、自付部分参照就医地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执行。
●个人自理
在参保地以外发生住院费用(包括办理或未办理转外就医手续在省外住院就医的,不包括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住院就医的)都由参保人先行负担符合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的10%,为先行自理费用。自理费用不纳入大病报销范围。
异地就医中按照不同就医方式,自费、自付项目有所不同。
⑥ 住院医保是怎么报销的
住院医保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3.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只要带上所有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就可以,当地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会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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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
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⑦ 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部分可以报销吗
不可以。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及诊疗项目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
个人账户不足支付,且医疗保险年度内超额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在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以内的,由个人自付;年度内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以上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
个人医疗账户用完后,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以上的部分,须凭门诊病历(病历内有病史、检查、诊断、治疗、用药等项记载)、检查报告单、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收费收据和本人的职工社会保险证等,
于每年的7月1日后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核准报销的门诊医疗费用在扣减自付额后才能按规定比例报销。报销的医疗费用起止时间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
(7)退休职工门诊看病自负怎么报销吗扩展阅读:
一、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指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具体如下所示:
1、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有些城镇规定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要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最后一条根据每个地方不同政策而定)便可以享受医疗报销。
城镇医疗报销的主要是指是在医院看病、用药、住院、手术等,可以通过医保卡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医药费用的报销,城镇医疗保险比较专一,项目规模和覆盖面较大,
但其在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方面赔付有限,这个时候笔者建议参保人可另行购买商业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与社保进行组合的方式,来减轻自己的经济损失。
二、职工医保报销
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
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⑧ 请问医保报销自付一,自付二是什么意思
自付一:指医疗保险范围内按比例计算个人应负担的金额(如:基金支付应支付70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与退休补充保险共90%,自付一就是10%)。
自付二:指部分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内有自付类的药品、检查治疗、材料和人工器官等需要个人先行负担的部分,不在医保范围内。扣除自费部分后,再按比例报销剩余费用
计算比例关系公式:
总费用 =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个人自付、自费金额;
个人自付、自费金额 = 自付一+自付二+自费 = 个人现金支付金额+个人账户支付金额;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 = 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退休人员补充保险支付+残疾军人补助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
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 =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自付一 = 总费用—自付二—自费。
起付线、报销比例,咨询参保的社保局,各地规定有差异。检查、用药是否属于医保范围,或者是否有部分自费,开检查单或者药方时可以咨询医生。
(8)退休职工门诊看病自负怎么报销吗扩展阅读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报销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