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职工退休后原企业破产了,请问这样的退休职工还能享受医保吗
可以享受,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应该与原企业没有关系的。
⑵ 国家企业退休职工医保卡突然停止打钱有什么法律保护
医疗保险账户可能不抄会存入钱;
一般能享受退休后的医疗保险待遇的职工,至少要退休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25年、女20年(城市不同,年限有所区别),这种情况下,基本上都是在使用原缴纳的医疗保险金余额部分,不足部分是由政府补助了,所以退休人员的医疗账户上不会进钱了;
如果了解详情,建议到医保中心咨询。
⑶ 企业破产了,没办注消手续,退休职工医保怎么办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只有大病医保,没有基本医疗保险,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版年限不足当地规定权的最低缴费年限,补足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以不缴费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⑷ 破产单位已退休职工医保如何解决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相关通知精神,失业人员从办理领版取失业保险权金手续之月起(失业待遇领取标准、期限根据个人工作年限计发),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
失业人员身份单独识别,不设等待期,暂不补缴以往欠费。自缴纳职工医保费,生育保险费的当月起,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待遇。
(4)关停企业退休医保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凡参加社会保险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均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职工的家属医疗费用未纳入统筹不予报销)。
门诊医疗费包干到人,随工资发放,自行调节控制使用,其标准是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工人每人每月10元,退休,退职职工每人每月7元。
⑸ 退休后单位倒闭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建议退休人来员本人带自着退休档案,缴纳过医疗保险的带着医疗本,领过失业金的带失业证前来办理一次性失业保险缴费。2010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而且是在社保办托管的这部分人员,国家有规定。针对张先生这种退休人员,只需缴纳部分费用,并不需要全额承担。
注:详细咨询当地的社保或者劳动部门。
⑹ 关停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保IC卡(C),住院怎么报销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爸社保一直没间断的交到退休,社保是养老保险和医保一起缴的,如果医保不欠费的话会有正规的社会保险卡,可以按规定住院报销的。
⑺ 关停国企职工医保怎么办
只能帮你找到我们江苏省的文件。
如下: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总工会
关于解决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
苏劳社医 [2005]15 号
苏财社 [2005]96 号
苏工保 [2005]20 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
为切实解决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根据省政府第 49 次常务会议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
妥善解决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医疗保障问题,是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高度重视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切实维护退休人员权益,把解决困难和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摆上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将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多渠道筹集困难和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所需资金,务必于 2005 年底前将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一)缴费办法
退休人员可采取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采取逐年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可以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苏劳社医 [2002]8 号文件的规定,一次性缴纳 10 - 15 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以参考和借鉴其它地区的做法,缴费年限从退休人员现在年龄计算到当地人均期望寿命。采取逐年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按当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上年度人均实际医疗费用支出为缴费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按当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具体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二)资金来源
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原则上由企业负责筹集,在企业筹资不足的情况下,各地应按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依法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要求,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得到落实。具体来源渠道如下:首先由企业负责筹集,其中:困难企业应优先为退休人员筹集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破产关闭企业在破产改制时应优先为本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提留并缴纳 10 - 15 年的医疗保险费用;企业筹集或提留不足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统筹调剂解决;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确实无力解决的,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由地方财政解决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资金。
省财政将对 32 个财政转移支付县和大丰市、建湖县以及黄茅老区部分困难乡镇解决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财政筹资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另文下达。
各地已经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将困难和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仍按原办法执行。
三、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工作
解决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应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责,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统筹考虑,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把解决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保证资金落实到位。负责企业破产改制的部门在制定企业破产改制方案时,要充分考虑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优先从企业净资产中一次性提取医疗保险费,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工会组织要认真调查和及时反映困难和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助政府落实各项政策,加强群众监督,切实维护退休人员的合法权利。
各地可根据上述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总工会
二 OO 五年九月十二日
⑻ 我是在私营企业退休的职工,目前该企业要关闭了,请问这对我的养老保险和医保有无影响,我该怎么办。
不规范的私营企业是没有给员工参保的,你要问清楚是否有办理养老保险的参版保,就是参保了,权也要累计缴费满15年,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才可以带个人账户手册及身份证直接到社保大厅办理退休账户封存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没有参保,你就不能办理退休也不能享受养老金。医保是办理退休后的一年后办理。
⑼ 急!一个关闭企业的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怎么办
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制度,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求,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我区自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广大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因为企业关闭破产失去了缴费主体,致使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这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已引起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推进各地研究完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切实保障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各级劳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是关心群众生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维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行之举。尽快将关闭破产企业中已经失去缴费主体的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资金由职工所在企业负责解决,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时,从其资产中优先解决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确保职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2005年1月1日以前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按照政府、企业、职工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参保资金。
三、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已失去缴费主体的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在坚持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和当地财政的实际承受能力,适当降低缴费标准,采取只享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待遇,暂不建立个人账户的办法,先行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障问题。也可以采取按一定标准、一次性缴纳费用的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以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10-15年的标准一次性或分期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标准由各盟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四、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身份认定工作,由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认定的具体程序,由各盟市制定。认定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身份,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国有企业依法破产的法院裁定书及企业资产处置的相关资料;
(二)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或依法关闭的政府、出资人批准文书及企业资产处置的相关资料;
(三)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
(四)各盟市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五、各地在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同时,要积极做好大额医疗保险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各盟市要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补充和完善参保办法。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研究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认真做好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