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连的老人丧葬费在那里办理
如果有单位,让单位去问一下社保局,如果在街道办理的退休手续,就到街道问一下。大连市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为3个月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有符合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同时支付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10个月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⑵ 员工因病死亡,其按照辽宁省大连市有无<关于企业员工丧葬费及抚恤金的相关规定
企业员工丧葬费及抚恤金全国有统一的规定,你看看文件就知道了:
人社部发[2008]42号)事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和离员工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人社部发[2008]42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和离员工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经研究,现就事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和离员工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员工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员工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用人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保险的事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员工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和离员工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工资报酬或基本离员工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工资报酬或基本离员工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和离员工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二、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和离员工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保险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保险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工资报酬,即岗位工资工资报酬和薪级工资工资报酬之和。
(二)离员工退休人员。计发保险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员工退休费,即离员工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员工退休费和离员工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员工退休费之和。
(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员工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保险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保险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工资报酬。
本《通知》下发后,《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工资报酬制度改革后事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4〕48号)即行废止。
本《通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⑶ 大连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领取金额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如果退休人员去世,按照有关规定,丧葬费补助是三个月工资,抚恤金补助是二十个月工资,祝你开心好运!
⑷ 大连市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是什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民 政 部 文件
财 政 部
人社部发[2008]42号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经研究,现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二、 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人、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输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本《通知》下发的后,《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4]48号)即行废止。
本《通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⑸ 大连市企业退休干部去逝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发放
企业人员无论是干部或职工,都一致没有两样对待。
⑹ 大连市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安葬费和抚恤金怎么发放
一、各地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不一样,但一般来说丧葬费是定额给付,内抚恤金依据容当事人去世当月养老金标准结合当地规定的抚恤金计发月数综合计算。具体标准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直接咨询,也可以上班时间拨打12333中国咨询。 二、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抚恤金申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去世后,家属(继承人)应及时提交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丧葬费申请表等资料(一般是将资料提交给当事人原单位,由其代为办理); 2、社保审核后按照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符合条件者由社保机构依据当地规定核算具体抚恤金、丧葬费金额; 3、社保机构审批完成后,将相关金额转付当事人原单位,由原单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额后通知继承人领取即可
⑺ 大连瓦房店市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发放标准
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 2005/11/22 发表部门:机关事保中心 辽人发[2005]5号各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根据物价水平不断提高的实际情况,参照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费补助费计发办法,现就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补助标准问题通知如下: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其丧葬费补助费标准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发放,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标准执行。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死亡,其丧葬补助费用标准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发给;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标准执行。三、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本市(省辖市)统计部门发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四、按照属地化原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费补助费的发放,按当地标准执行。五、调整标准所需经费按原经费开支渠道解决,丧葬的其他事宜,仍按原规定执行。六、本通知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保险制度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保险制度由丧葬补助费、 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方面内容组成。 1.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标准。 2.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的数额,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因病死亡的,按职工病故时的1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2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按牺牲时的4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 一次性抚恤金,国家机关职工死亡后,由其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给,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由其原工作单位发给。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⑻ 大连市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是多少如何领取
大连市复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制因工死亡,丧葬费为3个月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有符合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同时支付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10个月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大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退(离)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待遇支付》
网页链接
⑼ 大连市,病逝企业退休员工丧葬费标准是多少可以大哪个电话咨询到
2月辽宁上年社平工资
电话12333
⑽ 请问谁知道大连市企业退休职工因病去世之后的丧葬费以及抚恤金之类的补助政策和办理流程
详细资料:hrbaodian.com/falv/8184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