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已退休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回高人民法院关于答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次,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六,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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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单位丢失员工个人档案,造成退休金损失,应该如何赔偿小池幸次 时尚每日说 1周
这种情况也不在少数,毕竟在那个年代,一切管理都不那么严格,期间负回责档案保管的人员也可答能换了很多人,所以处理起来有点麻烦,但是绝对可以处理。
方法一:找关系呗,出证明之类的,看出啥手续人家人社局能够认可,就想法出啥手续,通过各种关系来协调,把问题解决了。
方法二:尽量不要用,如果哪都不管你,不作为,和单位领导说好,就向当地市长热线进行投诉或者去纪委投诉,肯定有人管了。
自己想想,能和平解决尽量和平解决,如果都不说事,也不能自己白吃亏,果断投诉。
望采纳!
Ⅲ 公司的退休返聘人员发生意外,雇主责任险可以理赔吗
退休返聘人员都有覆盖的,只要提供以下材料:
1、索赔申请/出险通知(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左下角盖章);
2、贵司出具的事故报告(说明事故经过、原因,落款后盖章);
3、与伤者之间达成的赔偿协议(由双方签章);
4、医疗发票、病历、诊断证明、用药清单、出院小结等病历资料(原件,若已经原件交至工伤理赔,则需提供盖有工伤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5、伤者受伤前12个月的工资清单(盖章),若超过3500元个税起征点需提供完税证明;
6、陈金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与贵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盖章);
(3)退休员工给企业造成损失赔偿扩展阅读:
区别
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和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不能完全等同的。
一方面,责任保险承保的责任主要是被保险人的过失行为所致的责任事故风险,即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通常是绝对除外不保的风险责任,这一经营特点决定了责任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明显地小于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另一方面,在被保险人的要求下并经过保险人的同意,责任保险又可以承保着超越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风险。这种无过错责任即超出了一般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但保险人通常将其纳入承保责任范围。
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一般包括两项内容:1、被保险人依法对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2、因赔偿纠纷引起的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他事先经过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
Ⅳ 单位违法认定女员工管理岗50岁退休,造成女员工52岁退休,单位要赔偿后三年的损失吗谢
退休是需要办理法定手续,可以按月从社会统筹机构领取退休金的。
单位认定的退休是否已经转入社会统筹机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
2010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政策与往年的一样,没有新的变动。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达到了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年限,就可以向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Ⅳ 女性51周岁企业要求退休,那么企业需对本员工赔偿什么损失
你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企业要求你退休是正常的,没有经济补偿的。因内为养老保险不到15年,容你只能自己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至15年,才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有些地方可以一次性缴纳,然后立即领取退休金,其当地社保局问问吧
Ⅵ 企业用退休人员工作时受伤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应该赔偿多少钱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内劳动关系,再容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Ⅶ 离退休员工再就业出现事故用人单位是否付医药费
工作中负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医疗费用。
离退休职工再就业,与聘用单位是劳务关系,工作中负伤的,不适用劳动法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但是,离退休职工再就业工作中负伤,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本人具有过错的,应当按照过错大小减轻聘用单位赔偿责任(自己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费用)。
离退休职工再就业,不是工作中负伤的,用人单位不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可以本着人道主义适当补助。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Ⅷ 单位没有按时办理退休手续,造成延迟退休给员工带来的损失责任由谁承担,怎么承担
和单位协商解决,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Ⅸ 劳动者工作退休返聘无经济补偿金,能否要求公司赔偿未购买养老保险而造成的损失
按规定,公司应该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如果没有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的话,这样你可以到劳动部门去状告该公司,让他补交养老保险,而是你获得养老金
Ⅹ 劳动者退休后如何追究其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退休后的员工不属于劳动法管理范畴,如果要追究其对公司产生的经济损失,对于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搜集证据,进行民事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