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职工党组织关系转移有什么规定
退休职工党组织关系转移的规定有: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党员组织关属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一、规范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凭证及使用范围;
二、进一步明确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
三、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有关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及对党员的要求;
四、有针对性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
五、切实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领导。
『贰』 党组织工作条例对离退休党员活动是如何规定的
1、有离退休党员的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通过电话、书信、上门谈心等方式经常同离退休党员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
要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经常关心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主动加强联系,及时传达党内文件精神,了解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2、所在党组织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的生活特点,创新教育管理形式,采用座谈会、学习讨论会、集中培训、参观考察、组织文艺表演等适合离退休党员特点的活动,寓教于乐,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帮困服务队、社区义务服务队等社会性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要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党章》要求办事,不参与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离退休党员参加社会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原则,事先向党组织汇报并征得同意。
要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有关要求,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针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通过本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积极参加所在地社区党组织的活动,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开展党组织活动,尤其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做工作多做贡献,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企业退休人员党建扩展阅读:
离退休党员不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原因。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推进,离退休人员在城市街道社区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提高,广大离退休党员在居住地广泛参与义务劳动、政策宣讲、重大活动保障等活动,积极发挥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经到基层调研,个别离退休党员在基层党组织也有发挥作用不利的一面,产生问题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部分离退休党员思想观念党性意识发生了变化。个别离退休干部有“船到码头车到岸”的思想,认为自己干了这么多年,已经完成了使命,退下来就该“享清福”,不愿再履行党员义务;
有的离退休党员刚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角色转变慢,对党组织关系转到社区管理有失落感,认识跟不上去,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不积极;
还有的离退休党员对党内腐败等负面现象有想法、看不惯,造成一时对党组织失去信心,党员信仰产生危机,这些都影响了他们党员作用的发挥。
二是部分离退休党员家庭有负担。个别离退休党员因年龄和身体健康原因,无力也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
一些离退休党员因父母、老伴无工作,或子女收入低,家庭经济负担繁重,退休后还要去打工造成“退而不休”,还有的离退休人员业务时间和精力放在照顾老人或第三代子女上,与党组织联系少,造成不愿也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
三是个别地区党组织关系还未理顺。调查中发现,个别离退休党员居住地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与子女长期居住无法转入组织关系,而将党员组织关系放在了原单位,因此,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不利于基层党组织召集离退休党员参加党内各类活动。
『叁』 退休人员移交稳定工作党建如何发挥作用
退休人员移交工作应该做到全面具体规范! 这样有利于工作的成绩者能够有序的更好地延续工作!
『肆』 中组部关于企业退休党员党费收费标准的最新规定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 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伍』 如何发挥企业离退休党支部的作用
可以看出,企业离退休党建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如果企业离退休党建工作做回不好,不仅影响答企业的发展稳定,还会影响党的整体形象。而做好企业离退休党建工作一定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一、建立健全企业离退休基层党支部,这是发挥党支部作用的基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注意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合理的设置党支部,党支部的设置要充分考虑离退休党员年龄、身体状况、人数、居住地等实际情况,按相对集中居住的区域设置党支部为宜。一般来讲,企业离退休人员居住集中的区域都建有较完善的活动站(点),可利用现有的硬件设施作为党支部的工作中心。对于分散居住的党员,可成立相应的党小组,纳入就近的党支部;对于居住远、分布广、人数少的党员,可集中此类人员统一纳入一个党支部管理。二是选配好党支部领导成员。支部书记是党支部的“火车头”,支部成员的素质决定党支部的战斗力。
『陆』 如何做好企业离退休党支部工作
以人为本,创新管理,离退休工作 国有企业的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虽然不是中心但影响中心,不是大局但又牵动大局。要维护稳定,重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是一个重要方面。所以坚持“以服务为中心,以稳定为重点,以和谐为根本”的工作目标,想离退休老同志之所想,帮离退休老同志之所需,解离退休老同志之所难,尽一切可能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才能维护企业稳定。笔者体会和做法是:健全管理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创新活动载体,坚持以人为本用情服务。近年来单位离退休职工上访人数几乎为零,整个后方和谐稳定、安居乐业,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1.健全服务管理体系,坚持“三个到位”,确保离退休管理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离退休老同志都是在平凡的岗位上,为企业的发展奉献了自己毕生的心血和汗水。笔者所在单位结合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离退休职工的管理体制,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的原则,形成了全局离退休职工由局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的新机制,彻底改变了过去管理分散,标准不一,服务不到位,大家有怨气的被动局面。 思想认识到位。单位党政领导能认识到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关乎单位改革发展大局,要求主管离退休服务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常怀儿女之心,恪守敬老之责,”经常与老同志沟通思想,夯实与他们的感情基础,带着感情去为老同志服务,做到思想上尊重老同志、感情上贴近老同志、行动上深入老同志,及时解决他们生活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单位上下均能认识到离退休工作的重要性,并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细心落实。 机构人员设置到位。全局离退休职工按居住点主要分布在六个小区。在局人力资源部的统一协调下,物业管理公司在全面接管全局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后,及时成立离退休服务部,负责日常的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在每个小区均设立专门的离退休服务工作人员,做到人员到位,职责落实,工作网络健全。为做好离退休党员的管理,成立离退休党员支部11个。各小区设有家委会,在群众中有声望、能热心为大家服务的退休职工参与家委会、老年活动室和阅览室的管理工作。形成以离退部门管理为主、离退休党支部和家委会自主管理为辅的管理机制,做到不遗漏、全覆盖。 资金落实到位。局领导非常重视离退休管理服务的资金落实问题,局属各单位按照接管的离退休人员人数划拨离退休服务费,确保资金到位,促进日常离退休服务管理的正常开展。如屋面维修、上水管道老化、健康体检、活动场地等问题,积极研究,并落实专项资金予以解决。 2.完善工作制度,确保离退休老同志待遇和诉求的落实 物业管理公司重视安排好离退休老同志政治学习,使他们“学习充电有书报,活动娱乐有场所,生老病死有人管”。在多年的管理服务中已经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并不断创新完善。比如学习制度、团拜会、座谈会、生病探视、慰问金慰问品发放、组织外出游览活动等。从领导到工作人员都始终坚持“工作要热心,接待要诚心,办事要细心,解释要耐心”的管理服务理念,自觉去遵守去实施,用真情带去组织的温暖,为离退休职工提供周到服务,用爱心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3.创新活动载体,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离退休职工日常管理的工作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服务细致化,服务个性化,服务亲情化”原则,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对困难离退退休职工晚年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每个细节,都用心去排查,认真对待,妥善解决,最大可能提供便利。典型做法是: 定期走访老同志家庭、生病住院探视看望,及时掌握他们的各种诉求。 推行为80岁以上老同志送生日蛋糕、照长寿像、举办集体生日喜宴、举办金婚钻石婚庆典的敬老举措。 为单身孤寡老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同志制作“爱心救助卡”(写清姓名、家庭电话及住址、物业公司电话等信息),让老同志随身携带,在外万一出现病倒或遇到困难时,能让好心人及时联系到单位或家人。还制作便民服务电话册分发到户,让老同志通过电话就能解决家庭生活方面遇到的问题。 全程料理离世老同志丧葬事宜。由物业管理公司联系老同志退休前所在单位,联系购买花圈,并及时与殡仪馆取得联系,从亲友接待、出殡送行、告别仪式直至火化,全过程参与丧葬事宜的操办,为老同志尤其是儿女不在身边的老同志解除了后顾之忧,得到了离退休老同志的高度评价和赞赏。 利用“七一”、“中秋”、“重阳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举行座谈会、茶话会,局主要领导亲自到场,向老同志通报全局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并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大力支持离退休职工组织太极剑队、秧歌队、健美操队、合唱队、秦腔自乐班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团队,既展示了离退休职工的精神风貌,也极大地丰富了小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组织了全局“五好文明家庭”、“文明和谐模范”评选表彰、社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文艺汇演、“九九重阳”文艺汇演、社区居民运动会。 多次成功组织了离退休职工的外出参观游览活动,如:组织不同安置点的离退休职工在成阳基地联欢、参观成阳步长毛主席像章纪念馆、大雁塔、大唐芙蓉园、曲江遗址公园、唐城墙遗址、杨凌农科城参观游览,还组织去石头河、黑河水利枢纽等他们曾经工作过的地方故地重游。通过这些活动,为离退休职工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的机会和空间,受到了老同志普遍欢迎和称赞。 充分发挥老干部、老职工带头学习、沟通协调、教育群众、维护稳定的作用,在各生活基地的“平安小区”、“和谐小区”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了显著的贡献成绩。 4.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发挥离退休人员在经济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返聘退休的老专业技术人员做好专家咨询,为我局的改革发展贡献余热。为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和工程招投标中做好技术咨询和评审、方案审查、施工技术指导,起到“智囊”作用,帮助年轻同志迅速成长中发挥传帮带作用。多年来,先后在喀腊塑克碾压混凝土重力坝、甘肃苗家坝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柬埔寨Kohpuos大桥、青兰高速公路、京沪高铁等项目的施工技术指导和工法编写以及局科技成果立项等,使老同志的经验和知识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老有所为。 在基层,老同志的作用也得到充分体现和发挥。以退休职工参与管理为主的各小区家委会,主要承担邻里纠纷排解、小区治安维护、老弱病残帮扶等工作,有效的弥补了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遗漏和不足。一部分退休职工积极参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环卫绿化等日常工作,为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发挥余热。 “老同志的工作无小事”,这是我们在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的信念,也是构建和谐企业,和谐小区,倡导尊老、敬老爱老新风尚对我们的要求。我们将采取六项措施:进老同志的门、解老同志的困、知老同志的需、安老同志的心,把他们的忧虑困难时刻挂在心上,把他们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不遗余力做好离退休服务工作,用贴心服务换取理解,赢得支持、创造和谐,真正实现对离退休同志“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养老敬老初衷,创建稳定和谐安定的大后方,为生产经营提供支持和保障。
『柒』 企业退休人员个人行办不移交党案怎么办
到法定退休年龄,自己去办。档案由社保中心去调。
『捌』 企业的退休干部退休后.党费是否继续交
党章应该有吧 半年不交基本可以视为退党,而且以后转关系或想当官都受影响(外资企业可能好一些),党费要交给组织,看你组织关系落到哪里就给哪里,如果找不到组织又没有当官的渴望,就这样吧 费用不多 一个月几块而已。一般情况下 半年不交纳党费视为自行脱党 但如果有正当理由 可以让党组织书面报告 并写出深刻检查
党费每月应交纳一次 新的党费实施细则发给你 你看看吧
1、新标准执行时间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2、普通计算方法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3、普通交纳比例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4、年薪制和不按月取得收入的计算方法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5、离退休人员的计算方法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6、农民的计算方法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7、免交或少交党费的审批权限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8、何时开始交纳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9、应向哪一级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收入变化后应从何时开始改变交纳标准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大额党费交纳方法
第十一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2、不能按时交纳党费的情况
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玖』 请问。企业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该转到哪里还是继续算企业内呢党费在哪里交
应该是转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乡镇,党员组织关系在哪里党费就在哪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