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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休独身职工无子女补助

发布时间:2021-01-22 02:57:21

⑴ 全国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金政策有什么补助

有单位的,由单位领取,没有单位的,到社区去领取。规定如下: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双方有单位的,分别享受奖励待遇;一方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双方没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

(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奖励费支付后,在受奖励人员的退休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并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符合奖励条件,本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单位给予补发奖励费;

原所在单位改制或者并转的,由改制或者并转后的单位给予补发;原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并清算结束,按无单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待遇,由原破产单位当地政府负责补发。

(四)单位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按照过去有关规定加发退休金的,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不再执行加发退休金的规定。但已加发退休金总额不足2000元的,差额部分一次性发放;超过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双方没有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时,经本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奖励费,并在户口簿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

(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企业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4年内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发给其继承人。

(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前,应将拟领取奖励费人员的姓名及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情况等在单位或者社区公示,15天内无异议的,发给奖励费。

(1)关于退休独身职工无子女补助扩展阅读:

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

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申领条件

双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单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扶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⑵ 退休职工无子女是否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

是不可以的

退休人员有独生子女证有没有补助吗今年

退休人员有独生子女证,可以凭独生子女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退休证到居委会或村委会登记,可以一次性领取三千六百元独生子女奖励金。

⑷ 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

规定如下:夫妻双方均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计1万元的补助,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后,双方均可领到每年720元的补助,但是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则只能领到5000元补助。以上条件必须为父母双方年满60岁,不过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⑸ 终生未婚未育的退休人员能否享受独生子女费

国家对此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有的地方以“国家不鼓励不生育”为由,拒绝对终身未婚未育的退休人员给予补贴;但也有的地方对这种情况有比较人性化的政策和具体规定及实施办法。下面是辽宁省的相关规定:
关于做好企业失业转社会退休、从未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补助费和终生未生养育子女夫妻计划生育补助对象材料审核上报的通知
发布部门:二十里堡街道发布时间:2013-04-15 16:03:33浏览次数:1143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认真做好全市企业破产、改制、撤销、分流等原因失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补助费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大人口发〔2008〕8号)和《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补助费发放办法的通知》(大金政办发〔2009〕17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2013年二十里堡街道企业失业转社会退休人员、从未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补助和终生未生养育家庭补助政策,现将审核上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1、户籍为二十里堡街道的,企业失业(企业破产、改制、撤销、分流等原因失业,单位办理退休的没有)转社会退休人员(已领取退休证的)或从未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5周岁以上)。
2、金州新区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含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含部分失转退、从未就业和农村的无子女家庭。
二、关于企业失业转社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补助的审核上报
(一)享受企业失业转社会退休人员的补助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户籍在本辖区内的非农业户口(极个别是农业户口的企业失业退休的职工);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因企业破产、改制、撤销、分流等原因导致失业(必须有《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或相关证明材料),1997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或在企业退休,后来企业关停并转的;
4. 独生子女父母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光荣证丢失可以查申请表,未办光荣证的可以出证明);
5.未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补助费。
6. 1996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职工,退休工资中已含有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不再发放范围内。
(二)发放标准
2003年3月31日以前退休,未享受补助费的,享受一次性1000元补助费;2003年4月1日后退休,未享受补助费的,享受一次性2000元补助费。
(三)需本人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2份);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结婚证(离婚证);
5.医疗保险证;
6.退休证;
7. 企业失业转社会退休人员要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无合同书的,提供能证明与企业解除合同的证明材料也可以);在单位退休,未兑现补助费的需要单位或主管局出具未领取证明;
8. 属于再婚夫妻或离婚、丧偶现无配偶的,除需提供以上规定的基本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如下证明:
(1)属于丧偶或丧偶再婚的,需提供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或医疗部门出具);
(2)属于离婚或离婚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2004年4月以后离婚的需同时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民事调解(判决)书》;
三、关于非农从未就业人员计划生育补助的审核上报
(一)享受从未就业人员的补助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户籍在本辖区内的非农业人口(含失地失海的农业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男满60周岁(1953)、女满55周岁(1958)的从未就业人员(街道、村或社区两级出具的从未就业证明)——失地失海的农业户口享受此项补助,不用出具从未就业证明;
4. 独生子女父母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光荣证丢失可以查表,未办光荣证的可以出证明);
5.未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补助费。
(二)发放标准
在2003年3月31日(即男1943年3月31日、女1948年3月31日)以前达到法定年龄,享受一次性1000元补助费;在2003年4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年龄,享受一次性2000元补助费。
(三)需本人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2份);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结婚证(离婚证);
5.医疗保险证;
6.街道、村(社区)二级出具的从未就业证明(街道级要由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盖印);
7.属于再婚夫妻或离婚、丧偶现无配偶的,除需提供以上规定的基本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如下证明:
(1)属于丧偶或丧偶再婚的,需提供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或医疗部门出具);
(2)属于离婚或离婚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2004年4月以后离婚的需同时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民事调解(判决)书》;
四、关于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含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夫妻计划生育补助的审核上报
(一)享受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含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夫妻补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户籍在本辖区内的(不受户口性质限制);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含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失业转社会退休人员,以退休证为准确认;从未就业人员和双农的无子女家庭,以达到法定年龄为准确认。
4. 未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补助费。
※※已享受 “五保”的,不享受此待遇。
(二)发放标准
享受一次性3000元/人的补助费;如果已享受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又符合此项政策,可以兼得。
(三)需本人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2份);
3.结婚证(离婚证);
4. 镇街、村居二级出具的未生养育子女的证明;
5.独生子女死亡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医疗保险证;
7.退休证(或街道、村社区二级出具的从未就业证明);
8.属于企业失业转社会退休人员,要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无合同书的,提供能证明与企业解除合同的证明材料也可以);
9.属于再婚夫妻或离婚、丧偶现无配偶的,除需提供以上规定的基本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如下证明:
(1)属于丧偶或丧偶再婚的,需提供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或医疗部门出具);
(2)属于离婚或离婚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2004年4月以后离婚的需同时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民事调解(判决)书》;
五、注意事项
1、失业转社会退休、从未就业人员计划生育补助与终生未生养育家庭计划生育补助不可兼得。
2、享受“五保”的,不享受终生未生养育待遇。
3、如果是中直或省直企业,请在备注栏标注“中直或省直”。
4、在审核上报过程中,要按照实际情况如实上报,不得弄虚作假。
5、此三项补助为一次性补助,历年已经领取过的,不再发放。如果在上报时已超过规定年龄,请务必和以前发放的明细核对,不得重复上报。
6、外省市迁入,在迁入时已退休或超龄的,不享受;本市其他县市区迁入的,原户籍地要出具未领取补助费的三级证明;区内各街迁移的,要由原户籍地出具未领取补助费的二级证明。
7、再婚家庭,再婚后未再生育的,子女分开计算,各自享受各自的。(对终生未生养育的,再婚后未再生育,后来又离婚了,初婚一方的享受——即有婚史,未生育,可以享受)
8、做好2014年三项补助的摸底工作,准确率达95%,于7月1日上报到局政策法规统计处。
9、村、社区于8月7日将材料上报到街道,各街道于8月10日将材料上报到局政策法规统计处。

金州新区卫生与人口计生局

⑹ 我是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独生子女费补贴原单位迟迟不给我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去看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职工退休时,可以拿着孩子独生子女证,孩子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去职工所在单位领取一次性独生子女补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6)关于退休独身职工无子女补助扩展阅读:

发放标准: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⑺ 年满55周岁没有退休的女职工独生子女费是每年都有吗

没有。只有退休后由单位一次性发放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

⑻ 没有独生子女证,已经领取一次性补助的,已经退休父母还能享受每月补助政策吗

只要是独生子女家庭,如果交纳了养老保险,并办理退休领取了养老金,回只能一次性领取3600元独生答子女奖励金,假如没有养老金,到了60周岁以后,夫妇双方均可以每年领取960元奖励金。但不能享受一次性独生子女奖励金。

⑼ 没有独生子女证,父母退休能享受补助吗

没有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退休肯定不能够享受独生子女补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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