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资委关于国企全国劳模退休待遇的规定
国家级劳模退休后享受劳模补贴。带着身份证,荣誉证书到你当地总工会办理。
㈡ 劳模退休有什么补贴吗
是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吗? 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的劳模退休后享受处级待遇,北京市委的处级收入为每月4080元,每年旅游两次。五一,十一,新年,还有春节各发1000元。
㈢ 退休后的劳动模范疗休费用应当由原单位报销吗
劳动模范退休后住院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并无优惠正常,与其它退休职工完全。但是,保险之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曾经获得沈阳市以上劳动模范并一直保持荣誉的,从劳模医疗补助金中予以救助,救助标准为:
1、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在2万元以内的按70%比例救助,超出2万元部分按80%比例再次救助,年内符合救助条件的医疗费用可累计,每年度救助一次。
2、医疗救助金向市总工会和人社局申请。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改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
沈政办发〔2015〕19号
二、强化帮扶救助,落实劳模各项待遇政策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依据充分、事实清楚、热情关心”的原则,强化劳模生活保障,建立劳模帮扶救助金和慰问金发放制度和标准。
(一)劳模生活困难帮扶救助金。对月收入低于我市上一年社会平均养老金或退休金且已退休的劳模,实行差额补贴,给予补足。对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在职劳模,每年度发放一次性救助金5000元。
(二)劳模医疗帮扶救助金。每年度为企业在职劳模办理职工医疗综合互助补充保险,以缓解其因病住院治疗或患重大疾病带来的生活压力。企业退休劳模因病住院,在医保范围内除单位报销、救助补贴和补充保险报销外,劳模逝世给予家属一次性救助2000元。
(三)劳模特殊困难帮扶救助金。劳模本人遭遇意外伤害,或家庭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等不可预见情况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给予一次性救助金3000—5000元。原在市属企业工作应享受荣誉津贴但因企业转制、破产等原因未予支付的退休劳模,以及经有关部门核准的市属困难企业中无荣誉津贴领取渠道的劳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年度一次性津贴帮扶救助。对子女在高中、大学阶段就学困难的低收入劳模(不包括研究生、军事院校学员、各类补习生、进修生),每年给予一次性帮扶救助金3000元。
(四)劳模慰问金。春节慰问金,每名劳模发放标准500元。日常入户走访困难劳模慰问金,每次发放标准1000元。
三、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劳模帮扶救助资金使用规范
(一)保障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我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现仍保持荣誉称号的市级以上劳模(含农民工劳模)。市级劳模同时荣获全国劳模称号的,其生活困难和医疗帮扶救助以全国总工会发放的生活困难补助金和特殊困难帮扶金为主。
(二)资金管理。全市每年安排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补助资金905万元,其中市财政拨付600万元,市总工会从工会经费中配比305万元。劳动模范补助资金由市总工会负责日常管理。要专款专用,定期公示,接受监督检查和审计。
㈣ 本企业的劳模退休后有补助吗
退休后的劳模工资都要比一般普通工人高一些
㈤ 企业退休后被评为国家级劳动模范有没有津贴,要去哪个部门
提问应是“被评为国家级劳动模范的员工在企业退休后,有没有津贴、要去哪个版部门办理”权才对。回答我们的国家级劳模:
一、有没有津贴的问题: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发[1995]6号)第三条第五款规定:本办法实施后,职工获得劳动模范等称号时,由奖励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由单位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离退休时不另外提高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对本办法实施前获得国家规定可享受养老保险优惠待遇的劳动模范等称号的职工,离退休时仍保留优惠待遇。
二、要去哪个部门办理的问题:我们国家已经普及了社会化养老体制,对于养老金管理的是户籍地县市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但是你只要到就近的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就可以在社保局下派的柜台进行查询、办理的。
㈥ 在企业获的了省级劳模荣誉的退休了能享受什么优惠待遇
在企业复获得了省级劳模制荣誉的劳模,在退休后可以享受增加养老金5-15%的待遇。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网页链接第四条规定。
㈦ 企业劳模退休后养老金如何计算
市级劳模没有用,只有省部级以上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军以上的战斗英雄才可以提高退休金的比例。
㈧ 市级劳模退休后是否有津贴
以宁波市为例,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甬政办发 [2004] 85 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
一、本通知所称劳动模范是指获得市及市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和按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个人;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是指1956年至1964年期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个人。
凡在市外获得市(地)级及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调入我市工作、包括在我市工作后离退休,仍保持荣誉称号的,凭有效证件,可按我市规定享受相应的劳动模范待遇。
二、进一步提高目前已离休、退休并保持荣誉称号劳动模范的荣誉津贴,其标准为:
(一)全国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50元。1989年底前获得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50元。
(二)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20元。1989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30元。
(三)市级劳动模范、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00元。
获得多次荣誉称号的,按其中的最高一档标准计发,不重复享受荣誉津贴。
三、年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300元;省部级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00元;市级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50元。
四、进一步明确和提高劳动模范的医疗补助。城镇在职、退休的劳动模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在按规定报销后,其余由个人负担部分(个人自负和个人承担部分)按以下标准补助:
(一)全国劳动模范给予全额补助;
(二)省部级劳动模范按不低于80%给予补助;
(三)市级劳动模范、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给予70%的补助。
对暂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劳动模范,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医药费,先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后,再按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劳动模范失业期间和从事自由职业的,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需缴纳的费用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再按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年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市及市以上农业劳动模范在参加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医疗费,按规定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按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五、荣誉津贴和医疗补助费用的列支:
(一)市属企业离退休劳模的荣誉津贴,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劳模荣誉津贴和专家离退休津贴的意见》(甬政办发[2001]92号)精神,统一由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按规定标准随养老金逐月发放,除已提取的劳模荣誉津贴以外,因特殊原因未提取部分和新增部分由财政拨付。
(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劳模的荣誉津贴,仍由所在单位发放,所需经费在“离退休费”中列支。
(三)农业、个体和无工作单位劳模的荣誉津贴,由各级劳模管理机构发放,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
(四)市本级医疗统筹单位和鄞州区的劳模医疗补助由市总工会负责办理。劳模医疗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拨给,专款专用。
六、劳动模范享受荣誉津贴和医疗费补助的资格审批和日常办理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实行劳动模范特殊困难补助。对因遭遇天灾人祸、患重大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劳动模范,应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特殊困难补助。地方财政应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市财政每年拨专款主要用于补助市属单位有特殊困难的劳动模范。
八、因各种原因撤销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上述待遇从撤销荣誉称号之日起停止执行。
九、各县(市)、区应结合各自实际,落实和提高劳动模范待遇。已出台的劳动模范优惠待遇高于本规定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8)企业退休劳模补助扩展阅读
评选条件
邓小平同志在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致词中,充分肯定劳动模范“至今还是我们学习的不同,但基本条件一致:
1、热爱祖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立足制,多出成果、多出处于领先地位,展、下岗失业人员、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中和在岗位“创新、创先、创优、创最佳”中做出业绩者。
2、崇尚科学。
3、在环境保护,安全文明生产兴农、开拓农村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贡献者。
4、敢于探索,勇攀高峰,在共和国的光辉历史上,各条战线涌誉证劳进我国先进生高
的荣誉先进生产者”、“全现代化建设的中央批后被文化发现出成千上万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始终走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
5、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及其它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劳动价值体现社会精神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劳动模范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
㈨ 2003年退休的劳模补助金应该是多钱大连
按照社保政策,1998年之前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劳模称号的企业退休人员,在退内休时保持其荣誉的容,可以增发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增发的具体数额有各地省、直辖市制定政策。
1998年之后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劳模称号的企业退休人员,原则上在获得荣誉时给予一次性奖励。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建立劳模补充养老保险。在退休时保持其荣誉的,社保基金不再增发养老金。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对退休劳模予以补贴。
具体的政策,可以咨询当地社保服务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