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党员年老多病不能参加组织活动了还要交党费啊
只要是党员,就应该按照规定缴纳党费,和当事人自身状况没有关系的。
Ⅱ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有哪些经费保障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有哪些经费保障?
各单位要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原则上每年应给每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提供不少于3000元的基本工作经费,并根据该支部管理的党员人数按照每年每人不少于100元的标准核拨工作经费。
Ⅲ 退休党员应该在哪里活动
离退休党员管理很复杂,有的地区规定归属社区管理,社区设立离退休党支部,有的单位有退休管理部门,也设离退休党支部,就看当地是怎么规定的,一般来说,离退休人员没有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都在原单位管理,归属社会化管理的,在当地社区管理,并参加有关党员的活动,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没有单位的,一般都归属街道社区党支部进行管理
Ⅳ 如何组织社区内离退休党员参加社区活动
(1)针对离退休党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启发他们发挥作用的内在动力,使之走出家门为社区建设做贡献。 (2)坚持“用其所长,避其所短”的原则,根据他们的爱好和特长,把他们安排到最适合发挥特长的工作岗位,发挥其优势。 39、如何积极引导和激励在职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社区党组织要根据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通过建立党员服务中心、党员联络服务站、居民楼栋党组织、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等多种形式和载体,适宜、适时、适度地组织他们参加社区建设,使党员的知识和技能在社区得到充分发挥。 (2)要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之间的双向互动机制,教育、引导和督促在职党员增强在社区生活中的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党员考核、奖励、晋升时,应注意听取该党员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意见,考察了解其“八小时之外”的表现。
Ⅳ 退休党员交了党费而组织上没有组织活动怎么办
一、党员交纳党费,是党员的义务;
二、党组织组织相关活动,是党版组织的义务;
权全体党员要服从组织的安排,同时,普通党员也有监督党组织的权利。对此情况下,可以跟党组织提出批评、建议;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情况。
Ⅵ 国有企业退休党员的党费除按比例返还退休党支部作为活动经费以外,剩余部分还要纳入上缴上级部门总数吗
你这个是必须的,除了。按比例返还之外。应该是都还是。上级的。
Ⅶ 如何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对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党组织应加以关心和爱护,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对他们的组织生活,应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安排。
1、凡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中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支部,或建立离、退休干部支部。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将他们单独编成小组或支部,由党组织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也可以与居住地的街道党委联系,平时在街道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过去已转归街道党委管理的离、退休党员干部,可仍在街道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党员和退职干部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农村)的党组织,他们的组织生活应当由街道(或农村)党组织安排。
3、易地安置的离休、退休、退职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到接受地区,由接受地区的党组织负责安排和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离休、退休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关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受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党员,可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当组织他们参加党内有关会议和其他活动。党组织应指定党员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离休、退休党员较多的地区或单位,为使他们及时看到文件或听到文件的传达,党组织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发一部分文件,作为专用,由专人负责保管。
7、安排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过组织生活,参加社会活动,要照顾他们的身体情况,次数不宜过多,负担不宜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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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提出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其中要求党员“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在单位工作期间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退休后仍然要起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退休以后,党员政治身份并没有改变。党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党员政治身份,要求退休党员始终要尊崇党章,执行党章,牢记入党誓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
Ⅷ 上级党委拨给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应怎么使用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有哪些经费保障看
各单位要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专费纳入本单属位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原则上每年应给每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提供不少于3000元的基本工作经费,并根据该支部管理的党员人数按照每年每人不少于100元的标准核拨工作经费。
Ⅸ 如何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听党课及参加党内其他活动。 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课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合理、灵活安排组织生活。 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以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 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同志要送学上门帮助他们参加学习。 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应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 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在6个月以上、地点固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居住地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要主动安排外来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
Ⅹ 党组织工作条例对离退休党员活动是如何规定的
1、有离退休党员的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通过电话、书信、上门谈心等方式经常同离退休党员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
要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经常关心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主动加强联系,及时传达党内文件精神,了解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2、所在党组织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的生活特点,创新教育管理形式,采用座谈会、学习讨论会、集中培训、参观考察、组织文艺表演等适合离退休党员特点的活动,寓教于乐,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帮困服务队、社区义务服务队等社会性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要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党章》要求办事,不参与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离退休党员参加社会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原则,事先向党组织汇报并征得同意。
要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有关要求,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针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通过本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积极参加所在地社区党组织的活动,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开展党组织活动,尤其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做工作多做贡献,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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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党员不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原因。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推进,离退休人员在城市街道社区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提高,广大离退休党员在居住地广泛参与义务劳动、政策宣讲、重大活动保障等活动,积极发挥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经到基层调研,个别离退休党员在基层党组织也有发挥作用不利的一面,产生问题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部分离退休党员思想观念党性意识发生了变化。个别离退休干部有“船到码头车到岸”的思想,认为自己干了这么多年,已经完成了使命,退下来就该“享清福”,不愿再履行党员义务;
有的离退休党员刚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角色转变慢,对党组织关系转到社区管理有失落感,认识跟不上去,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不积极;
还有的离退休党员对党内腐败等负面现象有想法、看不惯,造成一时对党组织失去信心,党员信仰产生危机,这些都影响了他们党员作用的发挥。
二是部分离退休党员家庭有负担。个别离退休党员因年龄和身体健康原因,无力也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
一些离退休党员因父母、老伴无工作,或子女收入低,家庭经济负担繁重,退休后还要去打工造成“退而不休”,还有的离退休人员业务时间和精力放在照顾老人或第三代子女上,与党组织联系少,造成不愿也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
三是个别地区党组织关系还未理顺。调查中发现,个别离退休党员居住地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与子女长期居住无法转入组织关系,而将党员组织关系放在了原单位,因此,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不利于基层党组织召集离退休党员参加党内各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