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工人在外打工是否受到劳动法保护
退休工人在外打工不受到劳动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经2008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并实施。
(1)打工人员有退休一说吗扩展阅读: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权威性、有效性、统一性,对于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完善,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不仅是国家各级人民政府、部委、行政机关劳动法律培训教材,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的执法依据,还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力资源部门、社会劳动者、政法院校师生学习劳动法律知识的重要参考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退休标准:
(1)身体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由医院证明外,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岁数未到退休年龄。男的不满50周岁;女的不满45周岁。
(3)工龄未到退休年限。参加工作不满10年,或连续工龄不满10年。
办理退职,须具备以上3项条件,才能由所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或劳资部门批准。
有偿解除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一次性发给一定经济补偿金的,且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
Ⅱ 外来务工人员退休后有退休工资领吗
1.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是统一的:男60,女50(工人),女干部55岁,特殊工种男55,女45岁。
2.退休领取养老金首先要确定你本人是否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5年,如果满15年,即可在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社会养老金,如果你要回老家,可以到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养老金异地发放手续即可(即在你老家的中国银行开一个新的存折账户 把账号告诉现在的社保机构即可办理)
3.关于你的第三个问题 等你达到退休年龄后 如缴纳社会保险不满15年的 可以一次性补齐剩余年限,(像你的情况即再补齐三年)后即可每月领取社会养老金;也可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 选择退保 可以将你社保账户中的个人部分提出来返还给你个人(单位部分不返还) 但今后不可以享受社会养老金待遇;
4.养老金和退休金是一回事 当你退休时可以领取的费用都以下几项:1.养老金(每月领取);2.独生子女费(退休前所在单位发放)3.公积金;4.一次性住房补贴(如果你的房子曾经参加过房改的话) 你问题中的养老金和退休金不知道是不是你没有表达清楚!
以上答案希望能够帮到你 要是有不明白的地方还可以问我 要是满意申请加分啊!
补充回答:是这样 亲爱的 只有在职职工每个月所得的劳动报酬叫工资 从来都没有退休工资这样的一个说法 就是我们自己的常识来说 本人已经退休了 怎么还会有工资呢??所有退休以后每月所得的钱 叫社会养老统筹金 就是我们所说的养老金 这个养老金的数额确定是按照你的工龄和每月交纳社会保险的标准来确定的 不知答案是否让你清楚!
Ⅲ 劳务工和正式工退休有什么不同
因为行走不便,去了徐州咨询过,人家的工作人员说我这需要做半内足假肢,后来又回老家容,找到厂里的人,他们让我先去做假肢鉴定,后来结果下来了,也通过了。下面矛盾就来了,劳动局指定我们去南京做这个假肢,我们就提前电话联系了,人家问清楚了我们的情况后说,费用大概要1万多,他可以跟劳动局谈,让劳动局掏6000(原来劳动局规定说只给我们1200),其他的让我们跟厂里沟通,应该由厂里负责。后来去了厂里,厂里的人说需要研究,然后给我电话联系。现在的意思就是厂里不肯掏这个钱。所以我现在想请问一下,这个假肢的钱到底应该怎么算,由谁承担,承担多少。还有我这个六级伤残的赔偿问题,考虑到我现在只有21岁,还未结婚,又应该怎么赔偿,厂里现在一直在拖,我一直处于休病假的阶段,只是按月拿工资,其他有关赔偿的事情一直在拖,只是说,你先休病假休吧。由于我属于劳务派遣过去的,厂里不愿意负责任,但是现在有一个事实是,是因为他们厂里的正式工导致我伤残,我可以抓住这个借口来跟厂里交涉吗?
Ⅳ 打工可以打到退休吗
只要连续交社保满15年,在法定退休年龄,就能享有国家社保。交的时间越长,退休后退休金就越高。
如果再买一份商业保险,那就在退休时收入会和上班接近。并且,两份保障是互补的。
Ⅳ 打工的有退休一说吗
交社保缴到退休年龄了就可以拿退休社保补贴了,
Ⅵ 外来务工人员也有退休年龄限制吗
外来务工人员是有退休年龄限制的,一般男职工60岁退休,女干部55周岁退休,女职工50周岁退休。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Ⅶ 你认为退休后要不要出去打工,为什么
退休以后能够找到一份工作肯定是一个好事情。退休其实是很多人的一个心理坎。
当代社会由于物质丰厚,所以人们衰老的都比较缓慢,50多岁,其实整个身体的机能还能够适应许多工作,但是作为法律规定,55岁到60岁之间是一个工作上正常退休的年龄,起到社会上阶层的新陈代谢更新换代。但是对于个人来讲,这个年龄并不老而且很多人正年富力强。
甚至有些退休的干部,愿意去做环卫工人,并不是因为环卫工人的那一份工资,而是因为环卫工人,每天清扫大街,给城市带来干净感,而且能够让自己全身心的进行锻炼。
退休以后找到工作是最好的选择,但是一定不能够急功近利,不要把经济放在第一位,综合考虑自己的身体健康,胜任一份轻松愉快的工作!
Ⅷ 退休后打工是否受法律保护
受基本法律保护,但是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护。
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返聘人员一旦发生“工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必要的交通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还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因此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因为没有工伤保险的保障,雇佣退休返聘人员存在一定的用工风险,单位对此也应当引起注意,可以购买一些商业意外保险。
Ⅸ 公职人员退休后可以到企业打工政府有文件规定
可以,法无禁止即许可。因为退休前岗位特殊要限制退休后择业的会有特别规定
Ⅹ 退休人员再次打工一年签合同已签四年后辞退有说法吗
退休人员被聘用解聘按聘用合同办理。
已经退休的人员,不具有法定内劳动者资格,被容聘用不是劳动关系,订立的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合同的规定。
退休人员被聘用属于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由聘用合同约定,解聘有什么说法按聘用合同规定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