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赤峰市元宝山区五七工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
如果是社会保险机构发放退休工资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版》第十七条规定的待遇。执权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具体规定,在黑龙江省企业职工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两项共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一万元。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本省(市、自治区)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㈡ 请问赤峰元宝山地区职工死亡抚恤金怎么发放
自2011年抄8月1日起,国家机关袭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㈢ 赤峰社保退休去世有丧葬费吗
你好
没有丧葬费的
退休职工死亡,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退休养老金,发给丧葬补助费,有供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㈣ 赤峰市敖汉旗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是多少
10000元丧葬费,外加20个月的抚恤费。
㈤ 赤峰市敖汉旗退休老干部2015年去世火化后丧葬费与抚恤金多少
新的丧葬费标准是六千元,另外补助40个月的基本工资,加当地前一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二倍,共三项。